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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达嘉维康: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2024-12-30  

股票代码:301126.SZ                                 股票简称:达嘉维康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募集
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
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做
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公司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完成后,
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的投资价值,自
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
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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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
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况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王毅清,王毅清已与公司签订
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王毅清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7.49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
应调整。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
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鉴于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实施了 2023 年利润分配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 0.40 元),根据本次发行股票定价原则,本次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根据 2023 年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调整的本次发行价格为 7.45 元/股。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6,107,382 股(含本数),未超
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与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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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发行数量按舍
去末尾小数点后的数值取整。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000.00 万元(含本数),
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7.49 元/股调整为 7.45 元/股计算调整
后的发行数量。计算公式为: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每股发行价格=12,000.00 万元
÷7.45 元/股=16,107,382 股(向下取整)。

    (五)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
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若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
行相应调整。

    (六)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王毅清认购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六十三
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关于本次发行,王毅清已承诺本次认购的股票自发
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公司股份。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
公司股份的议案》,批准发行对象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王毅清符
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000.00 万元(含本
数),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
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
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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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
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
订)》(证监会公告[2023]6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制订了《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

    (十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增加,
但公司的每股收益等指标短期内可能被摊薄,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首
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发行是否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认真
分析,并拟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
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十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的批复。对于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以
及最终通过审核或取得注册批复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特别风险提示

    (一)商誉减值风险

    自 2021 年 12 月上市后,发行人为提升整体竞争力以及市场规模,开展了多
次并购整合,陆续收购了宁夏德立信、银川美合泰、山西思迈乐等药房标的,并
收购天济草堂等医药工业标的。并购系包括公司在内的大部分已上市的医药零售
公司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同时该等并购为公司巩固湖南区域竞争力、拓展
外省竞争实力、完善产业链等起到重要的作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分别为 0 万元、17,441.00 万元、71,793.07
万元和 112,924.94 万元,占公司归母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10.13%、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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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63.96%。考虑到被收购资产未来盈利的实现情况受政策环境、市场需求以及
自身经营状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未来包括医保支付政策在内的医药相关政策
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消费者购买习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发生不可抗力等重大不
利事项,造成收购标的未来经营状况未达预期或经营状况持续恶化等情况,则公
司将面临商誉减值风险。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每年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
试,如商誉发生减值将会对发行人资产负债表中总资产、净资产、资产负债率等
财务指标产生不利影响,尤其在发生减值的当年度可能会对公司的净利润产生较
大影响,公司可能出现利润大幅下滑、甚至由盈转亏的风险。

       (二)短期借款规模较大导致的偿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金额分别为 58,925.12 万元、119,810.90 万元、
152,144.74 万元以及 188,363.49 万元,公司借款金额增加较快主要系公司为支付
并购公司的股权收购款而导致发行人对资金的需求增加以及随着公司经营规模
的扩张,需要维持日常营运资金的需求而增加的银行贷款所致。受短期借款规模
较大影响,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速动比率分别为 2.06、1.42、1.05 和 0.99,呈下
降趋势。若公司未来融资能力受到限制、不能新增或续借银行借款或经营业绩亏
损,可能对公司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导致公司面临偿债风险和流动性风
险。

       (三)公司并购与投资效果不达预期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战略目标,为提升自身整体竞争力以及市场规模,
开展了多次针对医药零售标的和医药工业标的的并购与投资,该等并购为公司巩
固提升自身竞争实力、完善产业链等起到重要的作用。但由于产业发展、市场变
化等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投资、并购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收购整合不成功、
无法实现协同效应、收购项目本身的承诺利润无法实现等方面的风险,导致公司
并购与投资效果不达预期,从而影响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

       (四)合规经营的风险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在全国拥有 1,277 家药房门店,随着未来销售
区域的扩大、门店数量的增加,公司门店的日常规范管理难度也逐步加大。虽然
公司严格遵循合规经营原则,建立了较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门店管理体系,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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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仍不能完全排除相关门店管理人员和销售人员因未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而导致公司被处罚的可能性,公司存在因违规经营受到行政处罚而导致经营遭
受损失的风险。

    (五)股价波动的风险

    股票价格的变化除受公司经营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外,还会受宏观经济形势、
经济政策、股票市场供求状况及突发事件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即使在公司经营状
况稳定的情况下,公司的股票价格仍可能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有可能给投资者
造成损失,存在一定的股价波动风险。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
险因素”的有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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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声 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况................................................ 2
       二、特别风险提示................................................................................................ 4
目 录.............................................................................................................................. 7
释 义............................................................................................................................ 10
       一、一般名词释义.............................................................................................. 10
       二、专业名词或术语释义.................................................................................. 11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3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13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4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16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29
       五、发行人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44
       六、公司主要技术情况...................................................................................... 46
       七、主要资产及资质.......................................................................................... 49
       八、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
       情形...................................................................................................................... 66
       九、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度及执行情况.................. 71
       十、公司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75
       十一、境外经营情况.......................................................................................... 75
       十二、大额商誉情况.......................................................................................... 75
       十三、公司 2023 年度业绩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77
       十四、行政处罚情况.......................................................................................... 81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89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89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91
       三、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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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94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95
      六、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95
      七、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合同内容摘要.............................................................. 95
      八、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99
      九、认购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情况.................................................................. 99
      十、从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的承诺
      ............................................................................................................................ 100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101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总体情况.................................................................... 101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101
      三、补充流动资金规模测算............................................................................ 102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105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结论................................................ 105
第四节 前次募集资金运用 ..................................................................................... 107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107
      二、前次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107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108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114
      一、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是否存在整合计划,公司章程、股东结
      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 114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115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
      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115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的情形................................................................................................................ 115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116
                                     ............................................................................................ 116
                                                                                                ................................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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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7
                                             ................................................................................ 117
            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117
                                             ................................................................................ 118
                                  ............................................................................................ 118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 118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120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120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121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122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124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125
      六、董事会声明................................................................................................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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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一般名词释义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发行、本次发行         指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达嘉维康、公司、上市
                       指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发行人、本公司
达嘉医药               指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嘉辰医院               指   长沙嘉辰生殖与遗传专科医院有限公司,达嘉医药全资子公司
医药营销               指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营销有限公司,达嘉医药全资子公司
达嘉物业               指   湖南达嘉维康物业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娄底达嘉维康           指   娄底达嘉维康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海南鸿春堂             指   海南达嘉维康鸿春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海南达嘉维康           指   海南达嘉维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健平源药房             指   湖南达嘉维康健平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达嘉生物制药           指   达嘉维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荷塘区汉方国药钻石店、芦淞区熊炳记传统药号、天元区汉方
株洲汉方国药           指   国药工大店、天元区倍康健大药房、荷塘区赵克敦诊所、芦淞
                            区熊炳记中医诊所
万礼仁药房             指   新化达嘉维康万礼仁药房有限公司,娄底达嘉维康控股子公司
天华药房               指   新化达嘉维康天华药房有限公司,娄底达嘉维康控股子公司
康尔佳股份             指   湖南康尔佳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德立信             指   宁夏德立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庆阳德立信             指   庆阳德立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德立信全资子公司
美合泰、银川美合泰     指   银川美合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宁夏德立信全资子公司
天济草堂               指   湖南天济草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山西思迈乐             指   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思迈乐医药             指   山西思迈乐医药有限公司,山西思迈乐全资子公司
仁康泰药房             指   湖南达嘉维康仁康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同嘉投资               指   长沙同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量吉投资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量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稼沃云枫               指   桐乡稼沃云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农银投资               指   农银(湖南)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淳康投资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淳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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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并以人民币认购
A股                    指
                            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王毅清之附条件生效
                       指
购合同》                    的股份认购合同》
国金证券、保荐机构、
                       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
                       指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 1-9 月
期
报告期末               指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24 年 9 月 30 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名词或术语释义

                            广义的“医药流通”是指医药产品从生产厂家到消费者(患者)
                            的流转过程;而在医药产业链中,狭义的“医药流通”环节是
                            连接上游医药生产厂家和药品零售终端客户的一项经营活动,
医药流通               指
                            主要是指药品流通企业从上游生产厂家采购药品,然后出售给
                            医院、药店等零售终端客户的药品流通过程(本文件中非特别
                            说明,“医药流通”均指狭义的医药流通)
                            由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主办,主
米内网                 指   要提供专业、权威的医药行业数据服务,是中国业内规模最大、
                            建设最完善、内容最丰富的医药专业信息平台之一
                            指医院把处方单对外开放,患者可以凭借处方单去院外的零售
处方外流               指
                            药店购买处方药
                            在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开展招投标或谈判议价时,通过约定采
带量采购               指
                            购数量来降低采购单价,从而降低患者药费负担
                            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谈判药品供
双通道                 指   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
                            机制
                            医治和用药分开,在 2009 年 3 月 17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被首次提出,患者可以自主
医药分开               指   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医疗机构不得限制患者凭处
                            方到零售药店购药,具备条件的可探索将门诊药房从医疗机构
                            剥离
                            以处方药品的销售为主,主要包括“特门服务”药房业务与 DTP
专业药房               指
                            药房业务
                            诊断和治疗方案明确、病情稳定、门诊药品费用较高,需要在
门诊慢特病             指
                            门诊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特殊疾病
                            公司通过与湖南省、市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门诊慢特病
特门服务               指
                            服务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门诊慢特病(简称“特门”)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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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
                            Direct to Patients,直接面对患者的销售模式。患者在医院开取
                            处方后,药房根据处方以患者或家属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送药上
DTP                    指
                            门,并且关心和追踪患者的用药进展,提供用药咨询等专业服
                            务的一种创新销售模式
GPO                    指   集中采购组织
GSP                    指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原《药品管理法》要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经营企业是否
GSP 认证               指   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行认证,认证合格的发给药
                            品 GSP 证书
    说明:本募集说明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
时四舍五入造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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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Hunan Dajiaweikang Pharmaceutical Industry Co.,Ltd.
 法定代表人    王毅清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     301126
  证券简称     达嘉维康
  注册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茯苓路30号
  办公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茯苓路30号
  注册资本     205,403,200.00元
  联系电话     0731-84170075
    传真       0731-88911758
  公司网址     www.djwk.com.cn
  电子信箱     djwkzqb@djwk.com.cn
               许可项目:药品进出口;药品零售;药品批发;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
               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
               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消毒器械销售;检验检
               测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酒类经营;
               食盐批发;餐饮服务;医疗服务;医用口罩生产;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
               预包装食品);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
               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货物进出口;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健康
               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
               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
               学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
  经营范围
               售预包装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诊所服务;中医诊所服务
               (须在中医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
               销售;食品进出口;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
               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国内贸易代
               理;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软件开发;金属工
               具销售;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杂
               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陶瓷制
               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日用木制品销售;信息技术
               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农副产品销售;
               初级农产品收购;金银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
               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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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的股本结构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总股本为 205,403,200 股,发行人的股本结
构如下表所示:

                  股份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6,781,986                47.12%
1、国有法人                                                  -                      -
2、其他内资持股                                     96,781,986                 47.12%
3、外资持股                                                  -                      -
4、基金理财产品等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08,621,214                52.88%
1、人民币普通股                                    108,621,214                 52.88%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205,403,200                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东性质
  1           王毅清                 70,144,219        34.15%        境内自然人
  2           钟雪松                 19,288,356         9.39%        境内自然人
  3         同嘉投资                  9,800,000         4.77%      境内非国有法人
  4         量吉投资                  6,365,294         3.10%      境内非国有法人
  5         稼沃云枫                  5,714,285         2.78%      境内非国有法人
  6         淳康投资                  3,429,921         1.67%      境内非国有法人
  7         农银投资                  3,244,900         1.58%      境内非国有法人
  8           刘建强                  2,907,253         1.42%        境内自然人
  9            明晖                   1,400,000         0.68%        境内自然人
 10        国金证券[注]               1,046,000         0.51%         国有法人
           合计                     123,340,228        60.05%             -
    注: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国金证券通过自营业务股票账户持有发行人股票 1,046,000
股,国金证券已建立并执行严格的信息隔离墙制度,上述情形不会影响国金证券公正履行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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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及承销责任。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 5%以
上股份的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执行事务合伙人




             王毅清                    明晖         同嘉投资

                 34.15%                    0.68%         4.77%




                                     达嘉维康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王毅清直接持有并控制公司 70,144,219 股股份,通
过长沙同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 9,800,000 股股份,合
计控制公司 79,944,21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8.92%,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2)实际控制人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控股股东王毅清配偶明晖直接持有公司 1,4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68%;王毅清及其配偶明晖可实际支配的发行人的表
决权比例合计达到 39.60%,王毅清及其配偶明晖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的权利限制及权属纠纷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持有股份不存在
权利限制或权属纠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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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变化情况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王毅清,实际控制人为王毅
清及其配偶明晖,最近三年未发生变更。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发行人所处行业类型

    公司主要从事医药产品的分销和零售,所处行业为医药流通行业。根据国家
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公司归属“医药
及医疗器材批发”(F515);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
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 年),公司所处行
业为“F 批发和零售业”中的“F51 批发业”。

    此外,为加快推动健康产业发展,科学界定健康产业的统计范围,准确反映
健康产业发展状况,依据《“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等有关健康产业发展
要求,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国家统计局制定了《健康产业统计分类
(2019)》(国家统计局令第 27 号),依据此分类,公司属于“07 药品及其他
健康产品流通服务”。

           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自律组织

    医药流通行业主管部门为商务部。商务部负责研究制定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
划、行业标准和有关政策,提高行业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逐步建立药品流
通行业统计制度,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行业协会实行行业自律,开展行
业培训,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医药流通行业的监管部门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制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并
监督实施,监管药品质量安全,组织查处药品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省、自治区、
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和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为医药流通行业的自律性组织,
主要工作是开展医药流通行业、地区医药经济发展调查研究,督促行业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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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向政府部门反映行业的情况、建议和要求,为企业依
法经营、理顺和规范医药市场秩序积极开展工作。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药品流通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须遵循国家医药行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规范性文件,公司所处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具体情况如下:

  类型               行业法规                       颁布机构            实施时间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4 年 1 月
           办法》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0 年 7 月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0 年 7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2019 年 12 月
           (2019 年修订)                  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
药品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02 年 9 月
           施条例》(2019 年修订)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6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
                                                                       2016 年 7 月
           年修正)                         局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6 年 6 月
           《药品进口管理办法》(2012 年
                                            卫生部海关总署             2012 年 8 月
           修正)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0 年 1 月
           法试行》(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2021 年 4 月
           (2021 年修正)                  会
食品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19 年 10 月
           施条例》(2019 年修订)
           《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3 年 12 月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21 年 6 月
           年修订)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2 年 5 月
医疗器械
  管理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 年 7 月
           (2023 年修订)
           《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
                                                                       2016 年 2 月
           法》                             局
           《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2 年 12 月

互联网经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
                                                                       2017 年 11 月
  营管理   (2017 年修正)                  局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
                                                                       2018 年 3 月
           法》                             局




                                      1-1-17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3、行业相关政策

    (1)行业主要政策

  行业政策名称     发文时间   发布机构                     主要内容
《关于进一步做好                           积极支持定点零售药店开通门诊统筹服务、完
定点零售药店纳入              国家医保     善定点药店门诊统筹支付政策、明确定点零售
                   2023 年
门诊统筹管理的通                局         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的配套政策(包括加强药品
知》                                       价格协同、加强处方流转管理等)。
                                           为确保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顺利落地,更好满足
                                           广大参保患者合理的用药需求,各地积极探索
《关于建立完善国
                              国家医保     “双通道”的管理机制,提高了谈判药品的可
家医保谈判药品
                   2021 年    局、国家     及性。“双通道”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
“双通道”管理机
                              卫健委       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谈判药品供应保
制的指导意见》
                                           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
                                           医保支付的机制。
                                           到 2025 年,培育形成 1 至 3 家超五千亿元、5
                                           至 10 家超千亿元的大型数字化、综合性药品
                                           流通企业,5 至 10 家超五百亿元的专业化、
《关于“十四五”
                                           多元化药品零售连锁企业,100 家左右智能
时期促进药品流通
                   2021 年     商务部      化、特色化、平台化的药品供应链服务企业;
行业高质量发展的
                                           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批发市场
指导意见》
                                           总额 98%以上;药品零售百强企业年销售额
                                           占药品零售市场总额 65%以上;药品零售连
                                           锁率接近 70%。
                                           根据患者诊疗需要,长期处方的处方量一般在
                                           4 周内;根据慢性病特点,病情稳定的患者适
《长期处方管理规              国家卫生
                   2021 年                 当延长,最长不超过 12 周。医师开具长期处
范(试行)》                  健康委
                                           方后,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者社会
                                           零售药店进行调剂取药。
                                           到 2025 年,医疗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基
                                           本完成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
                                           监管等重要机制和医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
《“十四五”全民                           务等关键领域的改革任务,医疗保障政策规范
医疗保障规划的通   2021 年     国务院      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便捷化、改革协同化程
知》                                       度明显提升。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定点零售
                                           药店参与集中带量采购,支持药店连锁化、专
                                           业化、数字化发展,更好发挥药店独特优势和
                                           药师作用。
                                           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发挥
《国务院办公厅关                           医保基金战略性购买作用,推动药品集中带量
于推动药品集中带                           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健全政府组织、
量采购工作常态化   2021 年     国务院      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工作机制,引导药品价
制度化开展的意                             格回归合理水平,有力减轻群众用药负担,促
见》                                       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推动公立医疗机构改
                                           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病有所医。




                                        1-1-18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行业政策名称      发文时间   发布机构                     主要内容
                                            根据医保基金承受能力,逐步扩大由统筹基金
                                            支付的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将部分治疗周期
                                            长、对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疾病门诊费
                                            用纳入共济保障,对部分适合在门诊开展、比
《关于建立健全职                            住院更经济方便的特殊治疗,可参照住院待遇
工基本医疗保险门                            进行管理。不断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逐步
                    2021 年     国务院
诊共济保障机制的                            由病种保障向费用保障过渡。将符合条件的定
指导意见》                                  点零售药店提供的用药保障服务纳入门诊保
                                            障范围,支持外配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结算和
                                            配药,充分发挥定点零售药店便民、可及的作
                                            用。探索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
                                            纳入保障范围。
                                            到 2025 年,基本建成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
                                            和执法体系,形成以法治为保障,信用管理为
《国务院办公厅关
                                            基础,多形式检查、大数据监管为依托,党委
于推进医疗保障基
                    2020 年     国务院      领导、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个人
金监管制度体系改
                                            守信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管格局,实现医保基金
革的指导意见》
                                            监管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并在
                                            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的目标。
                                            全面部署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工作,提出
                                            “1+4+2”的总体改革框架;到 2030 年,全
                                            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
《关于深化医疗保
                                            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
障制度改革的意      2020 年     国务院
                                            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
见》
                                            系;健全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
                                            金监管四个机制;网上医疗服务供给和医疗保
                                            障服务两个支持。
《关于印发疾病诊
断相关分组(DRG)
                               国家医保     2019 年医保局将完成顶层设计,2020 年全国
付费国家试点技术    2019 年
                                 局         试点城市模拟运行,2021 年 DRG 将实际运用。
规范和分组方案的
通知》

    (2)行业主要政策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

    在医药分销业务方面,随着国家医改政策不断深化,带量集采常态化落地、
医保按病种付费(DRGs)等政策发布,进一步推动医药分开,降价控费趋势明
显,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分销业务的盈利水平。

    在零售药房业务方面,“双通道”、“门诊统筹”等政策推动处方药院外市
场的持续扩容,为零售药店行业带来处方增量及客流增量,同时也对定点零售药
店的管理水平和专业化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批零一体化经营,拥有
稳定的药品采购渠道,品种齐全,供应链优势明显,并在专业药房经营方面具有
丰富的经验,建立了扎实、系统的专业药房运营管理体系及专业药房信息化管理


                                         1-1-19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体系,具有承接处方外流的优势。此外,近年来公司积极在省内外进行门店拓展,
提升门店在全国的覆盖率,扩大零售药房经营。



    1、我国医药流通行业概况

    医药流通是药品生产商通过批发商将药品等销售给零售商最终到消费者的
过程,是连通医药生产企业和医药销售终端的桥梁。根据商品流通模式划分,医
药流通行业可分为医药批发与医药零售两个细分行业。医药批发是将购进的药品
销售给药品零售企业与医疗机构,医药零售是指直接面向消费者进行药品的销售。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人口总量增长以及社会老龄化程度提高,药品
的需求持续扩大。根据《中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报告(2024)》,2023 年,全
国药品流通市场销售规模稳步增长,全国七大类医药商品销售总额 29,304 亿元,
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 7.5%。其中,药品零售市场销售额 6,402 亿元,扣除不
可比因素同比增长 7.6%。药品批发市场销售额 22,902 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
比增长 7.5%。


                       2018-2023 年我国药品流通行业销售趋势
     35000                                                                        12%
                                                                       29,304
     30000                                                 27,516                 10%
                                                  26,064
                          23,667     24,149
     25000
             21,586                                                               8%
     20000
                                                                                  6%
     15000
                                                                                  4%
     10000

      5000                                                                        2%

         0                                                                        0%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药品流通行业销售总额(亿元)       增长率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我国医药批发行业发展情况

    据中国医药商业协会数据统计,截至 2023 年末,全国共有药品批发企业 1.48
万家。从销售情况看,大型药品批发企业销售额持续增长。2023 年,前 100 位

                                         1-1-20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药品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7.6%,增速加快 0.9 个百分点。从市场占有
率看,药品批发企业集中度占同期全国医药市场总规模的 76%,同比增长 0.8 个
百分点。

    随着“两票制”和药品带量采购政策的实施,我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集中
度不断提高。首先,“两票制”政策实施使流通渠道更加多元化和扁平化。其次,
带量采购政策推行使大型药品流通企业获得优势,销售规模得以扩展。

    3、我国医药零售行业发展情况

    (1)药品零售终端规模持续增长

    药品零售行业是医药流通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零售药店也是医药生产企
业将产品销售给消费者的重要终端渠道之一。随着国家各项医改及健康产业政策
的陆续出台,“医药分开”改革趋势日益明显,加上处方外流政策的推进,我国
零售终端药品市场规模和份额稳步提高。

    药品零售市场是中国药品市场第二大销售终端。2023 年,药品零售市场销
售规模总体呈现增长态势,增速放缓。据统计,2023 年全国药品零售市场销售
总额为 6,402 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 7.6%,增速放缓 3.1 个百分点。

                2018-2023 年全国药品零售市场销售额及增长率


    7000                                                                         12%
                                                                        6,402
                                                            5,990
    6000                                            5,449                        10%
                                   5,119
    5000              4,733
             4,317                                                               8%
    4000
                                                                                 6%
    3000
                                                                                 4%
    2000

    1000                                                                         2%


       0                                                                         0%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全国药品零售市场销售额(亿元)           增长率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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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2)我国药品零售门店数量和连锁率逐步提高

    由于药品零售市场规模的扩大,我国零售药店总数也保持持续增长,根据国
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显示,全国药店总数已从 2018 年 48.90 万家增长到 2023
年的 66.70 万家。药店连锁化率从 2018 年的 52.15% 增加到 2023 年的 57.81%,
连锁率逐步提高。


                           2018-2023 年我国零售药店数量

  80.00
  70.00                                                                       66.70
                                                                      62.33
  60.00                                              58.97
                                       55.39
                       52.40
           48.90                                                              28.14
  50.00                                                               26.33
                                                     25.23
                                        24.10
  40.00                23.40
           23.40
  30.00
  20.00                                                               36.00   38.56
                                        31.29        33.74
           25.50       29.00
  10.00
   0.00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连锁药店(万家)    单体药店(万家)
    数据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3)药品零售业集中度持续提升

    在产业政策驱动、资本介入、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下,药品零售业市场集中
度持续提升。全国性和区域龙头企业借助资本力量加速整合,连锁药店成为发展
的主流。根据米内网调研数据显示,2023 年,百强连锁门店数及营收继续呈现
“单店向连锁集中,连锁向百强集中,百强向头部集中”的趋势,百强连锁 2023
年营收占比突破 50%,但离商务部规划的 2025 年达到 65%以上还有一定差距,
市场集中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4、行业发展趋势

    (1)医药消费市场需求旺盛,医药流通市场规模持续扩大

    近年来,全国药品流通市场销售规模稳步增长。未来随着人口老龄化和医疗
消费升级的推动,医药费用将持续稳定增长,医疗消费需求旺盛,药品流通市场
需求和活力不断增加,市场销售规模将迎来不断扩大的态势。




                                          1-1-22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此外,随着医改的不断深化,我国居民的用药便利性也得到较大程度的改善,
这为扩充药品流通市场提供了重要动力来源。各地自 2023 年初开始陆续实施了
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待遇保障的新办法;2021 年我国 27 个省区市开通了普
通门诊费用跨省结算的试运行,此后多个统筹区还启动了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慢
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2023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要求强化城乡基层医疗卫
生服务网底。以上改革措施,极大地提升了居民用药的可及性,也为药品流通行
业带来更多市场需求。

    (2)药品批发企业持续完善城乡供应网络,增强综合服务能力

    药品批发企业持续完善县、乡、村三级药品供应与配送网络,加快“渠道下
沉、城乡联动”一体化发展,提升药品供应“最后一公里”服务能力。同时,利
用数字技术持续赋能,发挥渠道优势,助力工业企业药品上市推广、仓储和运输
管理、品牌营销等;通过提供信息系统、组织药师培训,助力零售药店优化品类
结构,提升药事服务能力;开展院内物流管理,助力医院提升药品耗材等精细化
管理水平,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和药品流通效率持续提升。

    (3)专业药房的服务模式可持续发展

   随着药品零售市场的规模化发展,特别是不断扩大的专业化市场需求,未来
专业药房服务模式的持续转化将成为重要方向,这也是药品零售业发展的机遇和
突破口。随着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医院处方外流等政策的出台,为承接好
处方外流,专业药房已成为业内重点的发展方向。不少连锁头部企业争相布局专
业药房,不仅能够承担传统药房功能,还积极融入数字化、智能化,不断提升专
业药学服务能力,开展慢病管理、健康监测、康复训练等特色服务,发挥了十分
重要的初级诊疗作用。国际上配置药房的发展经验也逐渐进入国内视野,健康服
务、用药指导等也将不断为药品零售业赋能。

    (4)医药物流信息化技术加速应用,智慧医药供应链逐步健全

   医药物流企业积极应用物联网、5G、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及先进
物流设备,建设供应链订单智能管控体系、无人化视觉电子监管采集追溯平台等
数字化、智能化平台,实现订单药品全流程自动化管理和药品出入库自动化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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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推进与上下游医药企业信息互联互通,提升医药供应链协同能力,加快供应链服
务转型和创新,推动健全智慧医药供应链体系。




    根据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公布的《中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报告(2024)》,2023
年,在药品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排名中,公司位列第 52 位;在药品零售企业
销售总额排名中,公司位列第 43 位。



    (1)医药批发行业主要竞争对手

    目前,公司分销业务主要集中在湖南地区,分销业务的竞争对手主要为全国
性医药流通企业国药控股、华润医药等在湖南省设立的子公司与其他业务集中于
湖南省内的区域性医药流通企业。

    发行人批发行业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如下:

       公司                                        介绍
                       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是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国药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在湖南设立的省级运营平台,成立于 2001 年,注册资
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     本 52,000 万元。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目前已在湖南省各市州设立
司                     了涵盖医药分销、零售连锁、医疗器械、智慧医疗、大健康等多元
                       化产业的子公司 20 多家,形成了全品种、全覆盖、全模式的医药
                       健康服务体系。
                       华润湖南瑞格医药有限公司是由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
                       的大型医药物流骨干企业,成立于 2013 年,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华润湖南瑞格医药有
                       公司是湖南省内首批通过国家 GSP 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目前已建
限公司
                       立了以长沙市为中心,覆盖全省 14 个地州市的营销网络。公司主
                       要服务于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医药商业批发企业和零售药店。
                       上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注册资本 33,287.074
                       万元是由上药控股有限公司在湖南投资成立的唯一全资省级平台,
上药控股(湖南)有限
                       在湖南地区的医药分销中心。公司销售网络已覆盖湖南各个地州
公司
                       市。公司已与全国 2,000 多家药厂、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并与 3,000 多家用药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固的供应关系。
                       湖南济明医药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注册资本 10,050 万元,业
                       务范围覆盖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保健食品等,为湖南省七
湖南济明医药有限公
                       家省级医药储备企业之一,经过多年沉淀及持续优化,公司已发展
司
                       成为品种齐全、配送快捷、终端网络健全,拥有丰富的上下游资源
                       和强大辐射能力的医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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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医药零售行业主要竞争对手

    近年来,公司积极拓展零售药房业务,零售药房已覆盖湖南、宁夏、海南、
北京、山西等地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 1,277 家药房门店(含 226 家加盟
店)。

    在全国零售药店门店数量逐年增加的背景下,我国药品零售行业的市场集中
度仍然较低,行业呈现区域性竞争格局。除少数企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连锁经营
外,大多数企业仍以区域性经营为主,门店多集中于若干个各自具有竞争优势的
区域。公司医药零售行业内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如下:

         公司                                      介绍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是国内领先的药品
                       零售连锁企业之一,主要从事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以及与健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   康相关的日用便利品等的连锁零售业务。主要业务范围集中在湖
限公司                 南、湖北、上海、江苏、江西、浙江、广东、河北、北京、天津
                       十省市。截至 2024 年 6 月末,公司门店总数 14,736 家(含加盟店
                       3,426 家)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12 月,自成立至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   今一直专注于通过自有营销网络从事药品及其他健康相关商品的
有限公司               销售,截至 2024 年 6 月末,构建了覆盖全国 18 个省,共计 14,969
                       家门店的营销网络,其中直营门店 9,923 家、加盟门店 5,046 家。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1 月,主要业务包括医药分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销、器械分销、医药零售业务,截至 2024 年 6 月末,其零售业务
                       已经覆盖全国 30 个省、市、自治区,拥有零售药房 12,366 家。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 年 11 月,主营业务为
                       医药零售连锁和医药批发业务,目前已成为云南省最大的药品零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
                       售连锁企业之一,截至 2024 年 6 月末其业务范围覆盖云南、四川、
限公司
                       重庆、海南、广西、贵州、山西、河南、上海及天津 10 个省份和
                       直辖市,共拥有直营连锁门店 11,291 家。




    公司通过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开展增值服务,增强与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
的合作黏性,提高核心竞争力。公司整合分销资源,发展批零一体化经营。通过
专业药房拓宽处方药的院外销售渠道,又为患者提供专业药学服务及药品配送服
务,延伸对终端消费者的增值服务。一方面,通过提升客户忠诚度,巩固与消费
者的紧密联系;另一方面,加强与上游供应商的协作,深化合作关系。同时,着
力推进院外产品的研发力度,不断丰富产品线,以扩大专业药房的市场竞争力。
这样的策略将有助于推动上游分销业务与下游零售业务的协同增长,实现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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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发展。



    公司专业药房经过多年经营,拥有扎实、系统的专业药房运营管理体系,以
及较高的药学服务能力,收入贡献占比逐年提升,已取得先发优势。公司于 2002
年开始经营慢病药房业务,是湖南省首家政府核准的特殊病种门诊服务协议药店;
积累了成熟的慢病管理服务经验和完善的患者档案数据系统,通过专业化服务与
患者产生长期合作黏性,公司在慢病药房的经营上具有明显的优势。近几年公司
DTP 业务飞速发展,2016 年成为湖南省首批特药协议药房,2019 年成为全国第
一批 DTP 达标药店,并连续评为优秀 DTP 专业药房。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
与药品生产企业的深度战略合作,拓展市场覆盖,品种覆盖;提高对重磅新品的
开发力度,持续扩大品种优势;在省内外拓展零售药房业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
更专业、全面的药事服务,提高公司的竞争优势。



    公司通过开展“特门服务”药房与 DTP 药房业务,在药事服务上积累了宝
贵的经验,凭借着专业、全面的药事服务,公司的处方药业务快速发展。公司在
已建立的药事服务体系上,优化药事服务的专业化、精细化程度。围绕“以患者
为本”,坚持定期对执业药师进行知识培训,更新执业药师的知识储备,及时了
解新药研发动态,并且进行相应的考核,提升药物治疗和疾病管理能力;具备完
善的处方审核体系、随访体系、冷链系统、配送系统等精细化管理;持续对接包
括医保平台、互联网医院、商保平台、电子处方平台、供应商平台等多方资源,
坚持以患者为本,完善专业药事服务平台。



    公司深耕专业药房二十余载,拥有扎实、系统的专业药房运营管理体系,以
及较高的药学服务能力。目前,除湖南省外,在宁夏、山西、海南等地开设零售
药房。公司在海南省设置分支机构开通医保刷卡业务并成为海南医保定点试点门
店之一,为下一步持续增加药房密度,快速复制专业药房打下基础。在北方市场,
公司以宁夏的连锁药房为北方支点,向周边省份扩张,一体两翼,通过“新建+
并购+加盟”的拓展模式逐步开发了山西等省份的市场布局,加速向全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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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断聚焦拓展服务范围,持续推进和提升门店网络覆盖的深度和广度,提高
公司区域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公司旗下目前拥有达嘉生物制药、天济草堂两家制药企业,构建公司的医药
工业体系。公司充分发挥现有医药分销业务优势与医药工业业务协同效应,向上
游医药工业布局,实现优势互补和产业互动,逐步形成上下联动的规模化医药产
业业务体系,完善产业链结构。通过发挥公司商业渠道优势,加快公司旗下工业
企业产品在全国范围医药终端的布局。在医药终端重点培养推广公司工业企业自
产品牌,以终端市场为导向优化品种规格和包装,快速提高销量。同时打造强有
力的全国营销团队,实现工业板块销售规模持续稳健增长,力争工业板块对公司
利润贡献新的增长点。



    1、行业准入壁垒

    医药流通行业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特殊行业,国家对行业进入者实
行行政许可制度,主要包括药品经营许可证制度等。在具体经营项目上,国家对
医疗器械的商业经营资质采取分级认证模式,经营医疗器械(第三类)需要取得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的取得都有严格的标准,在场地、
设施、资金、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信息系统、规模以及服务等方面提出了较高的
要求,这对新进入者将构成较高的壁垒。此外,为压缩流通渠道环节、提高配送
服务水平,各地药品监督部门对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设定了一定准入
门槛,要取得一个地区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招标配送资格,必须通过省级采购中
心的统一招标和该区域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遴选,进一步提升了行业的进入壁垒。

    2、管理壁垒

    因药品的特殊性,医药流通企业须对药品的购进、验收、存储、养护、抽检、
运输、销售等全程保留可跟踪记录,并依托信息技术推进经营管理过程的实时监
控。这要求医药流通企业应配备一定数量的药学专业人员、有经验的业务管理人
员、市场开发人员以及专业的物流技术人员等,还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物流
及信息服务、连锁门店开发及标准化运营等管理体系。而有经验的业务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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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开发人员及专业的物流技术人员都需要逐步培养,相应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完
善也需要经验的逐步积累,这对行业新进入者构成了一定壁垒。

       3、市场壁垒

    医药流通行业作为服务性行业,上、下游供应商与客户众多,上游供应商主
要为医药生产企业,下游客户主要为医疗机构、连锁药店等。医药生产企业在选
择配送商时,更青睐于具备较全面的终端覆盖网络、一定的资金实力、较高的区
域市场影响力及较强配送能力的配送商,同时也要求配送商能够协助医药生产企
业进行市场调研、开展投标活动,并提供渠道维护及营销推广等支持性服务。而
下游客户在选择配送商时,倾向于选择经营产品品类齐全、质优价廉、配送及时、
具有一定规模和信誉的医药流通企业进行合作,这要求医药流通企业具备较强的
药品供给、配送、议价以及质量保障等能力。目前,我国各区域大多存在一个或
数个医药流通龙头企业,这些企业经过多年经营,已经掌握了大量的上、下游资
源。因此,行业新进入者要在短时间内积累足够的上、下游市场资源具有较高难
度。

       4、资金壁垒

    医药流通企业的经营模式主要是向上游医药生产企业采购药品,再向下游的
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分销商和连锁药店等销售药品,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医
药流通企业需要投入相应的流动资金来建设仓储、物流设施和购置运输设备,才
能完成日常的经营活动。在我国目前的医疗体制下,医院在产业链中长期处于强
势地位,导致医药流通企业的回款周期一般较长,企业始终面临较大的流动资金
需求。同时,为了应对药品需求的不确定性、保证药品配送的及时性,医药流通
企业需要保持一定的存货,这也形成了对营运资金的占用。综上,新进入者必须
具有相当的资金实力。

       5、品牌壁垒

    医药流通企业的成功通常是通过长时间的积累形成下游消费者认可的品牌
形象,从而形成客户影响力。由于企业品牌培养需要长期的持续投入和沉淀,新
进入企业很难在短时间内树立品牌优势并获得客户的认可。同时,医药商品关系
到消费者用药安全及生命健康,消费具有较强的惯性,品牌美誉度高的企业更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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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拥有稳定客户源,从而形成持续发展的稳固根基,对新进入企业形成一定品牌
壁垒。



    1、上游行业对医药流通行业的影响

    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流通行业,上游为医药工业行业。目前,我国已经成长
为全球最主要的医药新兴市场,厂商数量众多,产品丰富。但除少量规模和研发
能力较强的企业外,大部分厂商以生产仿制药为主。因此,我国医药市场同类型
的医药产品众多,市场竞争激烈。

    上游企业的竞争格局使得医药流通企业依托其终端销售能力,可以择优采购,
不需要依赖个别制药企业。少量医药厂商凭借优质的产品资源,在选择下游分销
企业时具备强势地位,通常要求医药流通企业具备覆盖广泛的医院网络、履约能
力、及时回款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服务。

    2、下游行业对医药流通行业的影响

    医药流通企业主要服务于下游终端市场。根据经营主体的不同,医药终端市
场由医疗机构、药店等构成。公立医院是居民最主要和最传统的医药消费场所,
米内网数据显示,2022 年公立医药终端市场份额最大,占比为 61.8%。随着医药
分开政策的推进,零售药店对处方药的分流及居民消费习惯的改变,零售药店的
占比和重要性在日益凸显。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主要业务模式

    1、销售模式

    根据公司主营业务具体情况,公司销售模式主要分为以下两类:

    (1)分销业务

    按直接客户不同,公司分销业务在销售环节可分为直接向医院、卫生院等医
疗机构、零售药店提供药品销售及配送服务(简称“纯销”),和向其他医药流
通企业销售(简称“商业调拨”)。公司的分销业务以向医疗机构的纯销业务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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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对于公立医疗机构,全省药品、医疗器材和耗材的采购活动主要在湖南省药
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进行。医疗机构通过系统进行采购,由药品生产企
业直接配送或委托已在省采购平台上遴选的具有配送资质和配送能力的配送企
业配送。药品生产企业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并充分考虑医疗机构对配送企业服
务质量、服务信誉的认同程度等选择配送企业,配送关系一经确认,在采购周期
内原则上不得变更。

    药品的具体销售过程:医疗机构根据需求在采购系统生成采购订单,订单信
息包括医疗机构名称、产品名称、品规、统一编码、生产厂家、采购数量、挂网
价格、金额、配送企业、收货地址等。公司根据医疗机构采购订单需求,并结合
库存情况判断是否满足客户要求。对满足客户要求的订单,公司在 ERP 系统内
生成系统订单,由物流配送中心选取货品安排配送,长沙市内的药品由公司物流
中心负责配送,湖南省其他地州市的药品委托物流公司配送。将货品运送至指定
地点后,由医疗机构进行验收并确认收货,之后,公司开具销售发票,并按约定
收取货款。医疗机构纯销业务的销售价格以产品中标价格、挂网价格或医疗机构
与生产企业议定价格为准。

    商业调拨业务:商业调拨是指医药流通企业作为上游供应商的分销商,将采
购的药品销售给其他医药流通企业的商业行为,医药商业调拨这种行为在医药流
通行业中较为普遍,有利于医药商业企业之间渠道互补。

    (2)零售业务

    公司的零售业务主要以直营连锁经营模式开展,向广大消费者销售药品、医
疗器械等产品。公司以经营 DTP 药房和“特门服务”药房等专业药房为特色,
2022 年以来,在巩固专业药房优势的同时,公司通过收购兼并,进一步拓展传
统社区药房,从而加快提升公司零售药房在湖南省内外的市场布局。

    ①DTP 药房业务

    DTP 药房经营品种以抗肿瘤、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自身免疫系
统疾病以及罕见病等领域的新特药为主。参保人员在公司医保协议药房购买“双
通道”品种,只需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其余相关费用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
构与医保协议药店按规定定期结算。未进入医保目录的新特药,患者全额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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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DTP 药房与慈善机构、商保联动创新支付方式,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延长患者的治疗周期。

    ②“特门服务”药房业务

    “特门服务”药房经营慢病、特殊疾病用药,患者以慢性病居多,需长期用
药。公司与当地医保中心签署门诊慢特病服务协议,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所购药
品,符合门诊慢特病范围的,公司收取该药自付部分的费用,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的款项由省医保局、市医保局与公司定期结算;不符合门诊慢特病用药范围的,
由参保人员自付。

    ③传统药房业务

    主要按照公司制定的价格策略和营销策略向终端消费者销售商品,通过现金、
银联卡、医保卡等方式进行款项结算。

    2、采购模式

    根据公司主营业务具体情况,公司采购模式主要可分为以下两类:

    (1)分销业务

    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通过省政府组织的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网上采购挂网药
品,医药生产企业委托公司负责挂网药品的配送,公司在获得配送权后与医药生
产企业签订年度的购销协议。公司平时根据历史销售数量分期制定采购计划,与
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并在 ERP 系统中制定采购订单,供应商送货上门并提供公
司随货同行的出库单和质检报告。

    除政府主导的公立医疗机构外,其他医疗机构、连锁药店及商业调拨模式下
的购销不在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行。公司按照“以销定购”的采购原则,根据公
司的销售计划、市场调查和分析所掌握的市场需求信息以及仓储情况,综合考虑
制定采购计划。

    (2)零售业务

    公司零售的药品主要由达嘉医药负责集中采购。部分品种的经营需要直接从
市场进行部分采购,主要原因是连锁药房直接面对消费者,具有终端广告效应,
部分品种从厂家直接采购可以争取到终端促销价格,比从达嘉医药采购更具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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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势。

    3、仓储物流

    (1)仓储模式

    公司根据 GSP 规定设立了符合要求的库房,并按规定分别设置了阴凉库、
冷藏库和医疗器械库、中药材库、中药饮片库等,按色标管理要求执行货位管理,
配备制冷空调和加湿器以保证温度、湿度达到指定储存条件。公司配备了国际冷
链管理系统及电子商品分拣系统,保证冷链药品全程冷链的运输要求以及货物管
理的准确性。

    公司正在建设的达嘉维康医药产业基地项目包括仓储物流中心,项目通过引
入 AGV 自动引导小车、双深位堆垛机、托盘提升机等先进的自动化物流设备及
系统,实现医药产品存储、搬运、输送的高度自动化和智能化,是公司向数智化
转型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优势。

    (2)物流配送模式

    公司的物流配送方式包括自行配送和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长沙市内的客户
由公司自行配送,少数就近的客户自行上门提货,基于成本效益原则考虑,省内
其他地区采用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的方式配送。公司与业务规模大、市场知名度
高的专业物流公司达成长期合作协议,对运输车辆、配送时间、配送过程中的安
全责任等重要事项予以明确。

    4、盈利模式

    根据医药流通行业的行业特点,公司利润主要来自进销差价。进销差价主要
分为采购当期实现的进销差价和随后实现的返利。当期实现的进销差价是指当期
销售价格高于采购成本的部分。随后逐步实现的返利情况如下:

    与销售或采购任务(含回款)挂钩的返利:这部分返利以购销合同、协议或
购销双方认可的方式约定的利益条款、促销政策等为依据,供应商以公司完成销
售任务以及采购任务、回款情况为基础给予一定的销售折让。公司具体收取供应
商返利的方式主要包括发票折扣与现金返利两种情形,发票折扣直接体现在对方
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上,现金返利则直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给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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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补差返利:湖南省所有的公立医疗机构均会在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
平台生成采购计划,计划会列明需要的药品的品名、规格、产地,数量,送货时
间等,并按照平台上登记的相关产品的配送企业将采购计划发送到该配送企业。
公司根据该采购计划开票并送货到医院,医院签收对账后公司开具发票结算货款。
随着医院“药品零差价”及“两票制”的实施,药品的中标价格出现了不同程度
的下降,交易平台药品价格实行“价格联动”,部分药品与医院的结算价格低于
集中采购交易平台的中标价。这导致部分药品销售价格低于上游供应商价格体系
里的规定价格,供应商为了维持其价格体系,仍会按照价格体系里的规定价格向
公司供货,因此导致公司部分药品的采购单价高于销售价或出现毛利不足的情形。
为保障配送商的利益,供应商根据其价格体系里的规定价格和公司销售价之间的
差价以及公司应赚取的毛利,以票面折扣等形式给予公司价格补偿。这种返利的
实质仍然是进销差价,是销售毛利的组成部分,也是供应商提供给经销商的商业
折扣。体现为公司在一段时期内相应品种采购成本的降低。

    5、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业务扩展及业务模式的变化情况

    (1)新增传统药房业务

    2022 年以来,为进一步增厚业绩,公司在立足于 DTP 药房和特门药房的基
础上,积极向毛利率较高的传统零售药房布局。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在
全国共计开设药房 1,277 家,其中湖南 336 家,山西 370 家,海南 126 家,宁夏
399 家,北京 30 家,甘肃 16 家。形成了以湖南为根基,向南方辐射,以收购的
宁夏德立信为北方支点,向周边省份扩张,在湖南省纵向下沉发展的基础上,一
体两翼,向全国发展。公司积极通过“新建+并购+加盟”的拓展模式,聚焦拓展
跨省级区域发展战略,覆盖湖南、宁夏、山西、海南和北京等地区,实现市场占
有率的快速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2)新增医药工业业务

    上市以来,公司积极向上游供应链布局,进入工业领域。目前,公司旗下拥
有达嘉生物制药、天济草堂两家制药企业,构建公司的医药工业体系,获评“省
级企业技术中心”“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车间”等荣誉。公司在医药工业技术研
发、产品研发方面持续加大投入,推动生产技术升级,产品持续创新,进一步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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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公司自产品种。

    目前,达嘉生物制药拥有 63 个药品生产批文,其中有 6 个全国独家品种(含
品规),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品种 20 个,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 12 个,OTC
(非处方药)品种 18 个,双跨品种 2 个。主导产品有:小建中颗粒、五味安神
颗粒、九味肝泰胶囊、小儿咽扁颗粒、新生化颗粒、阿奇霉素颗粒等。

    天济草堂主要从事药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主要产品分为清热解毒类、心
脑血管类、泌尿类等系列,产品线涵盖丸剂(水丸、浓缩丸)、硬胶囊剂、片剂
三大剂型的十九个品种,目前拥有药品注册批文 20 个,有 13 个产品进入国家医
保目录,OTC(非处方药)品种 3 个。主导产品有:清热散结胶囊、脑得生丸、
障眼明胶囊、舒筋活血胶囊等。公司充分发挥商业渠道优势,进一步加快旗下医
药工业企业产品在全国市场的拓展布局。公司整合了达嘉生物制药、天济草堂的
销售团队,搭建营销支撑系统。

    (3)培育医疗服务板块

    2023 年 12 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辅助生殖作为治疗不孕不育的最有效方法之一,对出生人
口的增加有重要贡献。2023 年,国家相继出台了各类生育政策助推辅助生殖行
业发展:国家医保局在关于政协提案的答复函中表示,国家医保局将逐步把适宜
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减轻参保群众相关剩余
医疗费用负担。截至目前,已有北京、广西、甘肃、内蒙古、上海、浙江、江西、
山东、青海、新疆等省份先后将辅助生殖纳入医保报销范围。2024 年 9 月 25 日,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正式印发《关于将部分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
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将“取卵术”等 8 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
务项目统一纳入全省基金支付范围。

    公司下属子公司嘉辰医院已建设辅助生殖(IVF)中心,建立胚胎培养室、
精液处理室、移植手术室、胚胎冷冻室。嘉辰医院目前正按照“人类辅助生殖技
术规范”的要求,做进一步准备和筹建,待取得人类辅助生殖许可资质后,开始
经营辅助生殖业务。目前医院基础业务稳定发展,管理日渐成熟,科室各项医疗
服务项目融合、持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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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1、分销业务

    公司的分销业务主要由子公司达嘉医药开展。达嘉医药是国家 4A 级医药物
流企业、湖南省医药储备企业及湖南省常态短缺药品承储企业。达嘉医药的医药
分销以纯销模式为主,辅以调拨模式,其主要销售客户为医疗机构,基本覆盖省
内三级以上规模医院。

    达嘉医药经营的药品品规有一万余种,在抗肿瘤药、免疫调节用药、心脑血
管用药、呼吸系统用药、抗病毒用药等新特药的经营方面独具特色。达嘉医药目
前已与江苏恒瑞、正大天晴、信立泰、江苏豪森、石药集团、齐鲁制药、拜耳、
勃林格殷格翰、辉瑞、安斯泰来、礼来、住友制药等众多国内外知名药企建立了
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成为这些企业在湖南地区的主要配送商。

    此外,达嘉医药于 2011 年组建了湖南省急救药品配送服务中心,配备了专
业服务人员,实行 24 小时电话值班和调度配送,全过程冷链运输,配送以抗蛇
毒血清为主的 20 多个品规的急抢救药品,全力以赴保障急救患者的用药需求。

    2、零售业务

    公司的零售业务主要面向广大消费者销售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等产品,
公司以经营 DTP 药房和“特门服务”药房等专业药房为特色,2022 年以来,在
巩固专业药房优势的同时,公司通过收购兼并,进一步拓展传统社区药房,从而
加快提升公司零售药房在湖南省内外的市场布局。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
在湖南、宁夏、海南、北京、山西等地拥有 1,277 家药房门店,其中直营门店 1,051
家,加盟门店 226 家。

    (1)DTP 药房业务

    ①DTP 药房业务简介

    DTP 药房是直接面向患者提供更有价值的专业服务药房,根据医生开具的
处方出售药品。在出售药品之前,药房的执业药师会对处方进行严格审核。公司
根据患者的需求,提供医院配送服务、送药上门服务,患者亦可到零售门店取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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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公司 DTP 药房业务经营特点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积极发展 DTP 专业药房等创新专业药房业务,其经营
特点如下:

    A、经营新特药品种

    公司积极拓展与上游生产企业的合作,加强新特药在零售市场的合作。公司
与江苏恒瑞、正大天晴、贝达药业、拜耳、吉列德等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
合作关系,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公司将进一步持续丰富新特药品种,满足更
多患者的需求。

    B、严格的全程冷链管理

    DTP 药房经营的多数品种有严格的低温要求,公司建立完善的冷链药品质
量管理体系,对药品的接收、存储到向患者发药或上门送药都以全程闭环冷链管
理,冷链管理全过程有记录、可追溯。公司药房配备专业配送人员提供上门配送
服务,运输过程中,冷藏药品配送用的保温箱配有无线温湿度监控器,对储存环
境温湿度全程、实时监测,保证用药品质及安全性。

    C、以患者为本的专业药事服务

    新特药等高端药品技术含量高,往往是针对疑难杂症、慢性病或特殊病情的
新药和临床药品,如肿瘤、免疫系统疾病、艾滋病等,需要特别专业的用药指导、
用药跟踪。公司具备专业的药事服务及管理能力。公司 DTP 药房配备执业药师,
具备丰富的药事工作经验。公司设置专业药事服务平台,围绕患者治疗周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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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全程的药品服务,包括用药指导、用药咨询、患者教育、追踪随访、慈善
赠药、药品输注等服务。公司每月举办 2-3 次药师培训,包括审方、GSP、冷链
和药物治疗管理(MTM)等方面内容,使其掌握新药、特殊疾病药品知识以及
服务技能,不断提高专业药事服务能力。

    D、专业信息管理系统

    公司 DTP 药房建立了药品信息管理系统,保证药品服务全过程有记录、可
追溯,满足特殊疾病药品和服务质量的管理要求;建立了电子处方管理系统,满
足登录管理,调剂(处方录入、审核、调配)过程记录,处方保存和查询,权限
控制管理等电子处方管理要求;建立专业的 DTP 患者服务管理系统,通过电子
化患者信息档案,将患者教育、随访以及疗效评估等内容记录于患者档案中,便
于后期交由医师查看,由药房与医生共同对患者进行用药管理,此外,支持药企
监管药房合规运营并掌握第一手市场数据,合力构建多方联动的专业药事服务体
系,为新特药患者提供持续优良服务。

    E、提供多元的支付方式

    DTP 药房经营的品种大多是高值药品,单价高、疗程花费大。为了减轻患
者负担,除社会医疗保险、公司与平安保险、中国人寿等商业医疗保险机构开展
合作,为患者提供更多支付方式。公司 DTP 药房通过与供应商、社会公益组织
合作,对需要长期服用药品且购药成本较高的肿瘤等特殊疾病患者设立帮扶基金
及开展慈善赠药等活动,减轻患者负担。

    ③公司 DTP 药房业务情况

    2016 年公司成为湖南省首批特药协议药房,经营品种以抗肿瘤、HIV、自身
免疫系统疾病、罕见病等领域的新特药为主,专注领域集中,强调通过专业化服
务产生与患者的长期合作黏性。2019 年,公司通过《零售药店经营特殊疾病药
品服务规范》(“特药药房标准”),成为全国第一批 DTP 达标药店,并荣获
“2019 年度十大 DTP 药房”、“2020 年优秀 DTP 专业药房”等荣誉。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销售的 DTP 药品品规 468 个,拥有 DTP 药房
90 家,双通道药房 67 家。报告期各期,公司 DTP 销售额分别为 57,671.43 万元、
68,404.24 万元、78,908.67 万元以及 69,197.92 万元,占各期零售业务的比例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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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83.45%、68.86%、52.42%以及 34.53%。

    公司 DTP 药房在运营过程中,在开展 DTP 业务的供应商中获得了一致好评。
公司将持续对接包括医保平台、互联网医院、商保平台、电子处方平台、供应商
平台等多方资源,坚持以患者为本,完善专业药事服务平台。公司将不断扩充新
特药经营品种,凭借着专业的药事服务能力以及严格的 DTP 药房运营管理,以
患者为本的服务态度,为更多患者提供专业的用药服务。

    (2)“特门服务”药房业务

    公司于 2002 年开始经营“特门服务”药房业务,是湖南省首家政府核准的
特殊病种门诊服务协议药店。目前,湖南省实施门诊慢特病待遇政策,恶性肿瘤、
冠心病、类风湿关节炎、尘肺病等病种被纳入报销范围,公司通过与湖南省、市
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门诊慢特病服务协议(简称“特门服务协议”),为
参保人员提供门诊慢特病购药服务。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拥有“特门服
务”直营药房 113 家。

    公司“特门服务”提供的药品种类齐全。公司作为区域性优质流通企业,与
众多生产企业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拥有丰富的药品及相关资源,借力批零一
体化,有效保障公司“特门服务”药品种类的齐全和备货的及时性,从而满足慢
特病患者对药品的需求。

    公司为特门患者提供全面、个体化的“特门服务”。慢特病患者一般具有病
程持续期长、取药地点固定的特点,因此,公司基于多年“特门服务”药房业务
积累的经验与数据,打造了慢性病种大数据服务平台,为每位患者建立个人健康
档案,实行科学分类的管理。公司为患者提供医保政策咨询、用药咨询、疾病知
识咨询、特门购药和电话订药等服务,提升了公司的客户粘性。

    报告期内,公司专业药房业务快速发展。公司在综合分析行业发展趋势与公
司战略发展方向的基础上,依托批零一体化,积极发展 DTP 药房、医保双通道
药房、“特门服务”药房等特色药房,通过信息化和人员能力提升,提高门店运
营管理能力,为患者提供专业的用药服务及慢病管理。

    (3)传统药房业务

    传统药房销售的药品以普药为主,并经营保健食品、中药饮片、医疗器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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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健康相关的产品,为消费者提供多元的健康产品和服务,此外,传统药房门店
           具有覆盖面广的特点。2022 年以来,公司通过收购兼并以传统药房经营为主的
           区域药房,加快提升公司零售药房在省内外的市场布局,扩大零售药房的经营。

               (4)发行人医药零售业务比重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 DTP 药房和“特门服务”药房、传统零售药房的收入金额、
           占医药零售业务收入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DTP 业务及特
                 78,395.21     39.12%    89,204.46    59.26%   76,509.18    77.02%    67,957.03    98.34%
门服务业务
传统零售药房
                122,008.34     60.88%    61,326.24    40.74%   22,831.09    22.98%     1,149.59     1.66%
业务
    合计        200,403.55    100.00%   150,530.70   100.00%   99,340.27   100.00%    69,106.62   100.00%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 DTP 业务及特门服务业务收入金额持续增加;
           随着 2022 年以来发行人相继完成对宁夏德立信、银川美合泰、山西思迈乐等零
           售药房的收购,发行人零售药房业务中传统零售药房业务的比重有所增加。

               3、医药工业业务

               上市以来,公司积极向上游供应链布局,进入工业领域。目前,公司旗下拥
           有达嘉生物制药、天济草堂两家制药企业,构建公司的医药工业体系,获评“省
           级企业技术中心”“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车间”等荣誉。公司在医药工业技术研
           发、产品研发方面持续加大投入,推动生产技术升级,产品持续创新,进一步丰
           富公司自产品种。

               目前,达嘉生物制药拥有 63 个药品生产批文,其中有 6 个全国独家品种(含
           品规),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品种 20 个,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 12 个,OTC
           (非处方药)品种 18 个,双跨品种 2 个。主导产品有:小建中颗粒、五味安神
           颗粒、九味肝泰胶囊、小儿咽扁颗粒、新生化颗粒、阿奇霉素颗粒等。

               天济草堂主要从事药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主要产品分为清热解毒类、心
           脑血管类、泌尿类等系列,产品线涵盖丸剂(水丸、浓缩丸)、硬胶囊剂、片剂
           三大剂型的十九个品种,目前拥有药品注册批文 20 个,有 13 个产品进入国家医

                                                 1-1-39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保目录,OTC(非处方药)品种 3 个。主导产品有:清热散结胶囊、脑得生丸、
           障眼明胶囊、舒筋活血胶囊等。公司充分发挥商业渠道优势,进一步加快旗下医
           药工业企业产品在全国市场的拓展布局。公司整合了达嘉生物制药、天济草堂的
           销售团队,搭建营销支撑系统。

                 报告期各期,公司医药工业板块实现收入 0 万元、0 万元、7,584.91 万元和
           19,000.63 万元,占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0%、1.95%
           和 4.80%。

                 4、医疗服务业务

                 公司于 2018 年取得原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同意设置长沙嘉辰生殖
           与遗传专科医院的批复,于 2019 年 4 月取得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发的医疗
           机构执业许可证。嘉辰医院致力于打造以生殖与遗传专业为主,以微创、高新技
           术为特色的现代化专科医院,现开设有妇科、不孕不育、优生优育、生殖与遗传、
           内分泌、泌尿科、医学影像、麻醉、药剂等科室,在微创手术、免疫保胎、中西
           医结合治疗等领域形成了特色诊疗。目前嘉辰医院已建设辅助生殖(IVF)中心,
           正按照“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的要求,做进一步准备和筹建,待取得人类辅
           助生殖许可资质后,开始经营辅助生殖业务。

                        发行人营业收入情况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按行业类别划分,发行人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医药分销          175,269.11     44.00%    230,114.25        58.95%   227,596.93    69.13%     188,021.82    72.53%
  医药零售          200,403.55     50.31%    150,530.70        38.56%    99,340.27    30.17%      69,106.62    26.66%
  医药工业           19,000.63       4.77%     7,584.91        1.94%             -           -            -           -
医药服务及其他        3,652.39       0.92%     2,120.51        0.55%      2,295.11       0.70%     2,089.29       0.81%
    合计            398,325.68    100.00%    390,350.38   100.00%       329,232.31   100.00%     259,217.73   100.00%



                                                      1-1-40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报告期内,按产品类别划分,发行人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药品及其他          383,923.69     96.38%        373,295.71         95.63%      313,833.66      95.32%    254,932.32    98.35%
 医疗器械            14,401.99      3.62%          17,054.67          4.37%      15,398.66       4.68%      4,285.41       1.65%
  合计              398,325.68   100.00%         390,350.38      100.00%        329,232.31     100.00%    259,217.73   100.00%




                   报告期内,按区域划分,发行人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湖南省内           238,157.31     59.79%     300,008.55          76.86%        266,370.48      80.91%    252,542.18     97.42%
湖南省外           160,168.36     40.21%         90,341.83       23.14%         62,861.84      19.09%      6,675.55        2.58%
  合计             398,325.68    100.00%     390,350.38        100.00%         329,232.31    100.00%     259,217.73    100.00%

                   2、主要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以医药分销和医药零售为主。公司从事的医药零售业务
             面向终端个体消费者;公司从事的医药批发业务面向医院、零售药房和基层医疗
             机构等医药零售终端,以及其他医药批发企业。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主要销售内
             容为药品和医疗器械。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表所示:

            期间                        客户名称                              金额(万元)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19,909.56                  5.00%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7,844.83                  1.97%

         2024 年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6,163.62                  1.55%
          1-9 月     湖南省人民医院                                                 4,356.93                  1.09%
                     永州市中心医院                                                 4,345.86                  1.09%
                                          小计                                     42,620.81                10.70%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14,845.02                  3.80%
         2023 年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9,224.82                  2.36%
           度
                     湖南仁祺医药有限公司                                           7,796.58                  2.00%

                                                             1-1-41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期间                       客户名称                 金额(万元)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7,200.77               1.84%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                              5,397.19               1.38%
                              小计                        44,464.37              11.39%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22,150.04               6.73%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8,828.97               2.68%

2022 年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7,613.58               2.31%
  度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                              6,330.18               1.92%
           丰沃达医药物流(湖南)有限公司                  5,771.54               1.75%
                              小计                        50,694.31              15.40%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9,713.43               3.75%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9,455.49               3.65%

2021 年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                              6,683.39               2.58%
  度       永州市中心医院                                  6,485.16               2.50%
           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5,710.05               2.20%
                              小计                        38,047.52              14.68%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销售金额超过当期主营业务收入金额 50%
  或严重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形。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关联方或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客户中未享有任何权益。

          3、公司零售网络分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零售药房以直营为主,形成了“以湖南为根基,向南方辐射,
  以收购的宁夏连锁药房为北方支点,向周边省份扩张;在湖南省纵向下沉发展的
  基础上,一体两翼,向全国发展”的零售药房区域拓展目标,深度耕耘区域市场,
  实现市场占有率的快速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得到进一
  步增强。

          报告期内,公司直营门店的覆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家
          地区        2024 年 9 月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湖南省              213             148          148             121
  宁夏回族自治区              301             300          151              -
          海南省              121             125          93               1


                                            1-1-42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地区          2024 年 9 月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甘肃省                 16                   16               15                   -
              山西省                 370                   -                   -                -
              北京市                 30                    -                   -                -
              山东省                  -                    -                   -                1
               合计                 1,051                 589              407                 123

              报告期内,公司直营门店的数量增长如下表所示:

                                                                                                单位:家
              年份             新建门店                并购门店         注销门店            期末门店
            2021 年度                87                    -                   1               123
            2022 年度                5                    280                  1               407
            2023 年度                51                   148              17                  589
          2024 年 1-9 月             30                   453              21                 1,051

                        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1、公司主要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医药分销和医药零售业务,公司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药品及其他 318,084.45       97.99%        329,527.95    95.37% 295,561.49          95.26%   227,161.14      97.41%
 医疗器械        6,527.97    2.01%         15,989.70      4.63%    14,722.84       4.74%      6,037.30       2.59%
   合计       324,612.42 100.00%          345,517.65   100.00% 310,284.34 100.00%           233,198.44 100.00%

              2、主要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供应商主要为医药生产商或医药批发商。公司的采购内容主
      要为药品、医疗器械等。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期间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万元) 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30,481.74                     9.39%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27,848.36                     8.58%
    2024 年
                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20,956.83                     6.46%
     1-9 月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16,674.54                     5.14%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15,567.70                     4.80%

                                                       1-1-43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期间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万元) 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小计                           111,529.18           34.36%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31,143.92            9.01%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23,843.48            6.90%

2023 年    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21,296.17            6.16%
  度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18,396.54            5.32%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14,919.35            4.32%
                            小计                           109,599.45           31.72%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47,949.11           15.45%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16,595.28            5.35%

2022 年    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15,968.68            5.15%
  度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15,213.78            4.90%
           石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9,884.00            3.19%
                            小计                           105,610.84           34.04%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21,049.46            9.03%
           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15,850.79            6.80%

2021 年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15,483.87            6.64%
  度       石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10,579.74            4.54%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10,394.29            4.46%
                            小计                            73,358.15           31.46%

          发行人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 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
  供应商的情形。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中未享有任何权益。

  五、发行人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现有业务发展安排

          公司深刻洞察医药流通行业的发展趋势,抓住行业快速发展和转型升级带来
  的巨大发展空间与机遇。在医药流通业务领域,公司不断拓展销售渠道,提升医
  药供应链效率,通过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开展增值服务,有效整合上下游资源,
  满足供应商和客户的深度需求,进一步提升分销业务市场份额。

          公司充分发挥批零一体化经营优势,在省内外合理布局零售药房,重点推进
  专业药房的发展,不断提高药事服务的专业化、精细化程度;持续创新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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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搭建“互联网医院+处方流转”共享平台,加强线上线下业务(O2O)的融合;
为患者提供个性化健康管理方案,提供全方位健康管理服务,打造以患者为本,
以数据为纽带的大健康生态圈。

    在医药工业领域,通过新设及并购优质资产方式,不断提高产能和自动化、
智能化水平;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引进业内优秀销售团队,
优化产品销售布局,推动公司医药工业领域与其他领域的轮动协调整合,实现高
质量发展。

    在医疗服务业务领域,通过引进国际领先的辅助生殖技术,引进专业人才,
积极拓展医疗服务能力,完善大健康产业链布局,持续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及盈利能力。

    (二)未来发展战略

    为实现公司未来经营目标,公司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以新建、并购等方式扩展连锁药房建设

    公司在全国形成了“以湖南为根基,向南方辐射,以收购的宁夏连锁药房为
北方支点,向周边省份扩张;在湖南省纵向下沉发展的基础上,一体两翼,向全
国发展”的零售药房拓展目标,实现市场占有率的快速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品
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在南方市场,公司在海南省通过“自建
+并购”模式快速拓展零售门店;在北方市场,公司以宁夏收购的连锁药房为北
方支点,向周边省份扩张,一体两翼,通过“新建+并购+加盟”的拓展模式向全
国发展。公司不断聚焦拓展服务范围,持续推进和提升门店网络覆盖的深度和广
度,提高公司区域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2、以连锁药店为基础,打造全国专业药房新模式

    公司零售药房为周边客户提供专业药学服务,通过增加可穿戴式智能医疗设
备,将客户健康数据与药店信息平台、互联网医院实时连通,提供个性化健康综
合服务解决方案,打造专业药房新模式。

    3、依托募投项目,完善仓储物流体系,提升响应服务能力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达嘉维康医药产业基地项目,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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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极大地提升公司仓储、分拣及配送能力,优化物流体系结构,有效解决公司近年
因业务快速扩张而导致的仓储物流场地不足的问题,实现公司战略规划。

    4、持续创新服务模式,发展“互联网+”处方药零售

    公司持续创新服务模式,与更多医疗机构合作,搭建“互联网医院+处方流
转”共享平台,通过医院、医保和药店三方信息的互联互通,促进处方在医院和
药店之间流转,提供更全面的药品信息及会员健康管理服务。

    5、围绕主业积淀,赋能医院业务发展

    公司将基于服务公立医院多年积累的行业积淀,为医院的业务模式拓展及经
营策略不断赋能,同时积极申请专科医院评审,为取得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执业许
可夯实基础。

    6、立足医药工业板块,搭建全国销售团队,打造自主研发核心产品

    在医药工业领域,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对现有产品的生产技术及工艺升
级改造,全面提高产品品质、性能,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同时,公司通过引进
行业内优秀市场销售团队,不断优化自主产品在全国市场的布局,基于公司现有
的医药供应链平台,与医药工业布局相互协同整合,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服务
能力。

六、公司主要技术情况

    (一)公司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核心技术

    1、药品质量监管体系

    公司配备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质量管理队伍,建立健全各项质量责任制
度,对药品购进、验收、储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实施严格管理、规范操作,
建立完善的冷链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冷链管理全过程有记录、可追溯。在冷链配
送方面,公司建造有专用仓库,配备有专业运输车辆、自动温湿度控制设备、行
车温度记录设备和专用冷藏箱等,保证冷链品种的储存运输符合要求。

    公司根据《全国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及中国医
药商业协会发布的《零售药店经营特殊疾病药品服务规范》和《零售药店经营慢
性病药品服务规范》等文件,公司编制并下发了《湖南达嘉维康大药房特殊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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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药品管理文件》《医保特门管理制度》。通过相关管理规范的保障,以及公司专
业团队的严格执行,公司通过《零售药店经营特殊疾病药品服务规范》(“特药
药房标准”),成为全国第一批达标药店,并连续评为优秀 DTP 专业药房。

    2、专业的药事服务能力

    药学服务是专业药房的核心,公司始终以患者为本,提供专业、全面的药事
服务。公司为特门患者提供医保政策咨询、用药咨询、疾病知识咨询、特门购药
和电话订药等服务,提升了公司的客户粘性。公司 DTP 药房设置专业药事服务
平台,围绕患者治疗周期提供专业、全程的药品服务,包括用药指导、用药咨询、
患者教育、追踪随访、慈善赠药、药品输注等药事服务,并提供药品冷链配送服
务。公司每月举办 2-3 次药师培训,包括审方、GSP、冷链和药物治疗管理(MTM
等)方面内容,使其掌握新药、特殊疾病药品知识以及服务技能,不断提高专业
药事服务能力。

    3、信息管理系统

    为降低医药物流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和为供应商及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公
司建立了高效的信息管理系统,覆盖了采购、运输、代理、仓储、配送、客户管
理等多个环节,与上游供应商、下游客户信息实时共享,实现了业务信息流、实
物流、资金流的统一。公司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功能包括:运用实时在线平台为上
下游客户提供即时订单服务;为政府监管部门提供数据接口和市场信息,以满足
国家政策对医药商业监管的相关要求;向供应商提供网上信息服务和供应链延伸
服务等。

    门店的经营方面,公司基于多年“特门服务”药房业务积累的经验与数据,
打造了慢性病种大数据服务平台。公司为每位患者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实行科学
分类管理,记录疾病发生、发展、治疗和转归的过程,及时跟踪掌握患者健康状
况变化、疾病发展趋向、实际治疗效果等信息,为下一步医疗保健提供决策支持。

    公司 DTP 药房建立了药品信息管理系统,保证药品服务全过程有记录、可
追溯,满足特殊疾病药品和服务质量的管理要求;建立了电子处方管理系统,满
足登录管理,调剂(处方录入、审核、调配)过程记录,处方保存和查询,权限
控制管理等电子处方管理要求;建立专业的 DTP 患者服务管理系统,通过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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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化患者信息档案,将患者教育、随访以及疗效评估等内容记录于患者档案中,便
于后期交由医师查看,由药房与医生共同对患者进行用药管理,此外,支持药企
监管药房合规运营并掌握第一手市场数据,合力构建多方联动的专业药事服务体
系,为新特药患者提供持续优良服务。

       4、制药工艺技术

    公司积极向医药工业延伸发展,子公司天济草堂、达嘉生物制药在医药制造
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拥有先进的制药设备,在中成药原料炮制、配伍工艺、
成分提取及浓缩等工艺技术方面不断进行优化提升,形成改剂型胶囊制备技术、
中成药质量控制关键技术、中药提取自动化技术、薄膜包衣技术、减压真空干燥
技术等核心技术优势。通过先进的制药工艺技术,保证公司产品的稳定性、可靠
性。


       (二)研发情况

       1、研发情况及研发技术成果

    公司的研发投入主要为公司子公司达嘉生物制药和天济草堂为代表的医药
工业业务的医药研发活动。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研发项目如下:

  主要研发项
                研发目的         项目进展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目名称
                            已完成 CDE 申报和     磷酸奥司他韦被《流行性感冒治疗
  磷酸奥司他   获得批准文   发补研究资料的递      指南》列为流感推荐药物,主要用
    韦干糖浆       号       交,正在进行技术审    于流感的治疗。若获批,将对公司
                            评                    业绩增长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沙库巴曲缬沙坦钠是用于治疗慢性
                            已完成 BE 试验,正    心力衰竭和原发性高血压的药物,
  沙库巴曲缬   获得批准文
                            在进行稳定性研究及    若获得批文,将进一步丰富公司品
    沙坦钠片       号
                            申报材料的编写        种体系,并对业绩增长具有一定的
                                                  促进作用
                                                  依折麦布阿托伐他汀钙片是依折麦
                                                  布与阿托伐他汀的固定复方制剂,
  依折麦布阿                已完成 BE 试验,正    在临床中,用于治疗高胆固醇血症
               获得批准文
  托伐他汀钙                在进行稳定性研究及    和纯合子型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
                   号
      片                    申报材料的编写        (HoFH)。若获得批文,将进一步
                                                  丰富公司品种体系,并对业绩增长
                                                  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阿奇霉素干                已完成药学研究与      阿奇霉素干混悬颗粒是支气管炎、
               获得批准文
  混悬颗粒仿                BE 研究,注册资料已   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的常用药;获
                   号
    制药研发                申报并受理            得批文后将增加公司产品,提高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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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主要研发项
                     研发目的           项目进展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目名称
                                                            场竞争力

       2、研发投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研发费用                 1,135.90              717.32                52.40                -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                0.29%              0.18%            0.02%                    -

 七、主要资产及资质

       (一)主要固定资产

       1、基本情况

       发行人拥有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
 设备和医疗设备等,目前使用状况良好。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固定资
 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                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综合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41,368.44           9,156.61           32,211.83              77.87%
        机器设备                11,122.00           5,580.04            5,541.96              49.83%
        电子设备                 3,505.05           2,345.14            1,159.91              33.09%
        运输工具                 1,454.55               993.93           460.63               31.67%
        医疗设备                 1,201.30               954.30           247.00               20.56%
        其他设备                 1,708.40           1,303.22             405.18               23.72%
          合计                  60,359.74          20,333.23           40,026.51              66.31%

       2、房屋及建筑物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已取得产权证书的房
 屋所有权的情况如下:

                                                                    建筑面积           规划     他项
序号     权属证书编号              坐落                 权利人
                                                                    (m2)             用途     权利
                          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
       湘(2022)长沙
                          309 号华远华时代广场
 1     市不动产权第                                     发行人         214.5           商业         无
                          A 塔、B 塔、C 塔、裙
       0017762 号
                          房及地下室 2053


                                               1-1-49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建筑面积    规划    他项
序号    权属证书编号            坐落              权利人
                                                             (m2)      用途    权利
       湘(2018)长沙   岳麓区茯苓路 30 号湖
 2     市不动产权第     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        达嘉物业   15,661.58   工业    抵押
       0145452 号       公司仓库
       湘(2018)长沙   岳麓区茯苓路 30 号湖
 3     市不动产权第     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        达嘉物业   1,002.67    工业    抵押
       0145882 号       公司设备用房
       湘(2018)长沙   岳麓区茯苓路 30 号湖
 4     市不动产权第     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        达嘉物业   21,383.24   工业    抵押
       0148859 号       公司质检楼
       湘(2020)长沙
                        岳麓区茯苓路 30 号倒
 5     市不动产权第                               达嘉物业   11,141.92   工业    抵押
                        班宿舍 101
       0164631 号
       湘(2020)长沙
                        岳麓区银双路 210 号达
 6     市不动产权第                               达嘉医药   5,131.18    办公    抵押
                        嘉维康西院 101
       0336739 号
       湘(2022)汉寿
                                                  达嘉生物
 7     县不动产权第     汉寿县太子庙镇                       3,977.34    工业     无
                                                    制药
       0007155 号
       湘(2022)汉寿
                                                  达嘉生物
 8     县不动产权第     汉寿县康尔佳                         8,947.83    工业     无
                                                    制药
       0007156 号
       湘(2022)汉寿
                                                  达嘉生物
 9     县不动产权第     汉寿县太子庙镇                       6,071.30    工业     无
                                                    制药
       0007157 号
       湘(2022)汉寿
                                                  达嘉生物
 10    县不动产权第     汉寿县太子庙镇                        386.18     工业     无
                                                    制药
       0007158 号
       湘(2022)汉寿
                                                  达嘉生物
 11    县不动产权第     汉寿县太子庙镇                        164.63     工业     无
                                                    制药
       0007159 号
       湘(2022)汉寿
                                                  达嘉生物
 12    县不动产权第     汉寿县太子庙镇                        179.97     工业     无
                                                    制药
       0007160 号
       湘(2022)汉寿
                                                  达嘉生物
 13    县不动产权第     汉寿县太子庙镇                       6,716.82    工业     无
                                                    制药
       0007161 号
       湘(2022)汉寿
                                                  达嘉生物
 14    县不动产权第     汉寿县太子庙镇                        933.82     工业     无
                                                    制药
       0007162 号
       湘(2022)汉寿
                                                  达嘉生物
 15    县不动产权第     汉寿县太子庙镇                        30.70      工业     无
                                                    制药
       0007163 号
       湘(2022)汉寿
                                                  达嘉生物
 16    县不动产权第     汉寿县太子庙镇                        75.66      工业     无
                                                    制药
       0007164 号
       湘(2022)汉寿
                                                  达嘉生物
 17    县不动产权第     汉寿县太子庙镇                        503.53     工业     无
                                                    制药
       0007165 号

                                         1-1-50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建筑面积   规划    他项
序号    权属证书编号            坐落              权利人
                                                             (m2)     用途    权利
       湘(2022)汉寿
                                                  达嘉生物
 18    县不动产权第     汉寿县太子庙镇                       1,157.75   工业     无
                                                    制药
       0007166 号
       湘(2022)汉寿
                                                  达嘉生物
 19    县不动产权第     汉寿县太子庙镇                        130.10    工业     无
                                                    制药
       0007167 号
       湘(2022)汉寿
                                                  达嘉生物
 20    县不动产权第     汉寿县太子庙镇                        749.65    工业     无
                                                    制药
       0007168 号
       湘(2022)汉寿
                                                  达嘉生物
 21    县不动产权第     汉寿县太子庙镇                       2,955.00   工业     无
                                                    制药
       0007169 号
       湘(2022)汉寿
                                                  达嘉生物
 22    县不动产权第     汉寿县太子庙镇                        553.61    工业     无
                                                    制药
       0007170 号
       湘(2022)汉寿
                                                  达嘉生物
 23    县不动产权第     汉寿县太子庙镇                       1,458.78   工业     无
                                                    制药
       0007171 号
       湘(2022)汉寿
                                                  达嘉生物
 24    县不动产权第     汉寿县太子庙镇                        316.70    工业     无
                                                    制药
       0007172 号
       湘(2022)汉寿   汉寿县太子庙达嘉维
                                                  达嘉生物
 25    县不动产权第     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7,340.75   工业     无
                                                    制药
       0007173 号       中药提取车间
       湘(2019)长沙
                        岳麓区环联路 7 号工业
 26    市不动产权第                               天济草堂   5,296.57   工业    抵押
                        附属用房
       0013167 号
       湘(2019)长沙
                        岳麓区环联路 7 号锅炉
 27    市不动产权第                               天济草堂    333.05    工业    抵押
                        房、消防泵房
       0013013 号
       湘(2019)长沙
 28    市不动产权第     岳麓区环联路 7 号门卫     天济草堂    38.52     工业    抵押
       0012642 号
       湘(2019)长沙
                        岳麓区环联路 7 号前处
 29    市不动产权第                               天济草堂   3,784.42   工业    抵押
                        理提取车间
       0013001 号
       湘(2019)长沙
                        岳麓区环联路 7 号制剂
 30    市不动产权第                               天济草堂   2,911.90   工业    抵押
                        车间(二)
       0013007 号
       湘(2019)长沙
                        岳麓区环联路 7 号制剂
 31    市不动产权第                               天济草堂   7,169.67   工业    抵押
                        车间(一)
       0011826 号

       此外,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子公司存在两处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
 产,该等无证房产用于发行人的门店及嘉辰医院的辅助用房,无证房产的面积占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房产建筑总面积的比例约为 1.18%,占比较小。发行人实


                                         1-1-51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际控制人就前述无证房产事宜已出具《承诺函》,承诺:“若因达嘉维康及其控
           股子公司未取得房产权属证书等问题导致其补办手续、拆除改造、搬迁、行政处
           罚及其他影响生产经营事项形成损失、支出及费用,本人将对该部分支出、费用
           及损失承担全部偿付责任,且承诺不向达嘉维康及其控股子公司追偿,保证达嘉
           维康及其控股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综上,上述未办证房产占比较小,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承诺不会让发行遭受
           损失,该事项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主要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持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权利      面积      权利    土地       使用权的     他项
序号      权属证书编号               坐落
                                                      人    (m2)      性质    用途       终止日期     权利
       湘(2018)长沙市不
       动产权第 0145452 号、
       湘(2018)长沙市不
                                                            共有宗地
       动产权第 0145882 号、                        达嘉
 1                           岳麓区茯苓路 30 号               面积      出让   工业用地    2064-06-19   抵押
       湘(2018)长沙市不                           物业
                                                            49,844.22
       动产权第 0148859 号、
       湘(2020)长沙市不
       动产权第 0164631 号
                                                            共有宗地
       湘(2020)长沙市不    岳麓区银双路 210 号    达嘉
 2                                                            面积      出让   工业用地    2049-09-19   抵押
       动产权第 0336739 号   达嘉维康西院 101       医药
                                                            6,175.80
       湘(2023)长沙市不                           达嘉
 3                           岳麓区学士街道                 30,527.77   出让   工业用地    2072-11-18    无
       动产权第 0086325 号                          医药
       湘(2022)汉寿县不
       动产权第 0007155 号                          达嘉    共有宗地
 4     至湘(2022)汉寿县    汉寿县太子庙镇         生物      面积      出让   工业用地    2049-03-30    无
       不动产权第 0007172                           制药    53,760.00
       号
                             汉寿县太子庙镇达嘉     达嘉    共有宗地
       湘(2022)汉寿县不
 5                           维康生物制药有限公     生物      面积      出让   工业用地    2053-07-22    无
       动产权第 0007173 号
                             司中药提取车间         制药    28,460.00
                                                    达嘉
       湘(2023)汉寿县不    汉寿县高新区康普大
 6                                                  生物    58,825.00   出让   工业用地    2053-07-12    无
       动产权第 0011497 号   道以南、汉太路以东
                                                    制药
       湘(2019)长沙市
       不动产权第 0013167                                   共有宗地
                                                    天济
 7     号 、 0013013 号 、   岳麓区环联路 7 号                面积      出让   工业用地    2062-08-19   抵押
                                                    草堂
       0012642 号、0013001                                  21,532.22
       号 、 0011826 号 、


                                                   1-1-52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权利         面积   权利      土地       使用权的         他项
序号       权属证书编号              坐落
                                                          人       (m2)   性质      用途       终止日期         权利
        0013007 号

                注:上述土地使用权不包括发行人购买的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
                 2、注册商标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拥有注册商标 167 项,具体情况
            如下:

 序号       商标权人      商标名称          注册号          国际分类               有效期限               他项权利
   1         发行人                         75020852            第 29 类    2024-07-14 至 2034-07-13         无
   2         发行人                         75034289            第 35 类    2024-07-14 至 2034-07-13         无
   3         发行人                         75027858            第 44 类    2024-06-28 至 2034-06-27         无
   4         发行人                         53393362            第 39 类    2021-09-21 至 2031-09-20         无
   5         发行人                         53395892            第 30 类    2022-08-07 至 2032-08-06         无
   6         发行人                         9937734             第5类       2022-11-07 至 2032-11-06         无
   7         发行人                         53421175            第 44 类    2022-11-14 至 2032-11-13         无
   8         发行人                         53413469            第 10 类    2022-11-14 至 2032-11-13         无
   9         发行人                         53404309            第 29 类    2022-11-14 至 2032-11-13         无
  10         发行人                         53404113            第 43 类    2022-11-14 至 2032-11-13         无
  11         发行人                         9937704             第 35 类    2022-11-14 至 2032-11-13         无
  12         发行人                         66899080            第 25 类    2023-02-21 至 2033-02-20         无
  13         发行人                         66899062            第 16 类    2023-02-21 至 2033-02-20         无
  14         发行人                         66882097            第 24 类    2023-02-21 至 2033-02-20         无
  15         发行人                         66882078            第 11 类    2023-02-21 至 2033-02-20         无
  16         发行人                         66880394            第 42 类    2023-02-21 至 2033-02-20         无
  17         发行人                         66879352            第 35 类    2023-02-21 至 2033-02-20         无
  18         发行人                         66879200            第1类       2023-02-21 至 2033-02-20         无
  19         发行人                         66892768            第 40 类    2023-02-28 至 2033-02-27         无
  20         发行人                         66887800            第 31 类    2023-02-28 至 2033-02-27         无
  21         发行人                         66884717            第 36 类    2023-02-28 至 2033-02-27         无
  22         发行人                         66884708            第 33 类    2023-02-28 至 2033-02-27         无
  23         发行人                         66889906            第9类       2023-03-21 至 2033-03-20         无
  24         发行人                         66898167            第 38 类    2023-03-21 至 2033-03-20         无
  25         发行人                         66895122            第3类       2023-03-21 至 2033-03-20         无


                                                       1-1-53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序号    商标权人      商标名称       注册号         国际分类              有效期限             他项权利
 26      发行人                     66892777            第 41 类   2023-03-21 至 2033-03-20       无
 27      发行人                     66880333            第 32 类   2023-05-07 至 2033-05-06       无
 28      发行人                     66879369            第 35 类   2023-05-07 至 2033-05-06       无
 29      发行人                     66890466            第 35 类   2023-06-14 至 2033-06-13       无
 30      发行人                     15925661            第5类      2016-02-14 至 2026-02-13       无
 31      发行人                     12086509            第 35 类   2014-07-14 至 2024-07-13       无

32      达嘉医药                     9937693            第 35 类   2022-11-14 至 2032-11-13       无

33      达嘉医药                    10834327            第5类      2023-07-28 至 2033-07-27       无
34      达嘉医药                    10834360            第 10 类   2023-07-28 至 2033-07-27       无
35      达嘉医药                    10834415            第 30 类   2023-07-28 至 2033-07-27       无
36      达嘉医药                    11142541            第 30 类   2023-11-21 至 2033-11-20       无
37      达嘉医药                    10834155            第5类      2023-12-21 至 2033-12-20       无
38      达嘉医药                    10834073            第 29 类   2023-07-28 至 2033-07-27       无
39      达嘉医药                     5045741            第5类      2019-05-07 至 2029-05-06       无
40      达嘉医药                     5045740            第5类      2019-05-07 至 2029-05-06       无
41      达嘉医药                     8804929            第 30 类   2021-11-21 至 2031-11-20       无
42      达嘉医药                     8804930            第5类      2021-11-21 至 2031-11-20       无
 43     达嘉医药                    39639654            第 10 类   2020-04-07 至 2030-04-06       无

 44    宁夏德立信                   17592682            第 35 类   2016-09-28 至 2026-09-27       无

 45    宁夏德立信                   14387631            第 35 类   2015-05-28 至 2025-05-27       无

 46    宁夏德立信                   11600698            第 35 类   2024-03-21 至 2034-03-20       无

 47    宁夏德立信                   11599472            第 35 类   2024-03-21 至 2034-03-20       无

 48    宁夏德立信                   11523926            第 35 类   2024-02-28 至 2034-02-27       无

 49    宁夏德立信                   11523925            第 35 类   2024-02-28 至 2034-02-27       无

 50    宁夏德立信                    5536396            第 35 类   2019-09-28 至 2029-09-27       无

 51    宁夏德立信                   71063447A           第 35 类   2023-11-28 至 2033-11-27       无

 52    宁夏德立信                   71069856A           第 35 类   2023-12-07 至 2033-12-06       无

 53    宁夏德立信                   71083014A           第 35 类   2023-12-07 至 2033-12-06       无
                                                   第 5 类、第
 54    健平源药房                   61584382                       2022-06-21 至 2032-06-20       无
                                                      35 类

                                               1-1-54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序号    商标权人      商标名称       注册号         国际分类              有效期限             他项权利

 55    海南鸿春堂                    7645827            第 35 类   2020-12-21 至 2030-12-20       无
 56      美合泰                     36394229            第 10 类   2019-10-07 至 2029-10-06       无
 57      美合泰                     25554431            第 35 类   2018-07-21 至 2028-07-20       无
 58      美合泰                     14971637            第5类      2015-07-28 至 2025-07-27       无
 59      美合泰                      6491325            第 35 类   2020-07-07 至 2030-07-06       无
 60      美合泰                      6093294            第 30 类   2019-12-28 至 2029-12-27       无
 61      美合泰                      6093295            第5类      2020-02-14 至 2030-02-13       无
 62    思迈乐医药                   75680358            第 35 类   2024-08-21 至 2034-08-20       无
 63    思迈乐医药                   75676072            第 35 类   2024-07-07 至 2034-07-06       无
 64    思迈乐医药                   75686499            第 35 类   2024-07-07 至 2034-07-06       无

 65    思迈乐医药                   75686510            第 35 类   2024-07-07 至 2034-07-06       无

 66    思迈乐医药                   75676094            第 35 类   2024-07-07 至 2034-07-06       无
 67    思迈乐医药                   75676124            第 35 类   2024-06-07 至 2034-06-06       无
 68    思迈乐医药                   75690340            第 44 类   2024-06-14 至 2034-06-13       无
 69    思迈乐医药                   75677664            第 44 类   2024-06-14 至 2034-06-13       无
 70    思迈乐医药                   75672724            第 44 类   2024-06-14 至 2034-06-13       无
 71    思迈乐医药                   75672714            第 35 类   2024-06-14 至 2034-06-13       无

 72    思迈乐医药                   75668872            第 35 类   2024-06-14 至 2034-06-13       无

 73    思迈乐医药                   75665147            第 35 类   2024-06-07 至 2034-06-06       无

 74    思迈乐医药                   75665135            第 35 类   2024-06-07 至 2034-06-06       无

 75    思迈乐医药                   51351557            第 16 类   2021-07-14 至 2031-07-13       无
 76    思迈乐医药                   51344813            第5类      2021-07-14 至 2031-07-13       无
 77    思迈乐医药                   51340839            第 39 类   2021-07-14 至 2031-07-13       无
 78    思迈乐医药                   51340505            第 35 类   2021-07-21 至 2031-07-20       无
 79    思迈乐医药                   51335952            第 44 类   2021-07-14 至 2031-07-13       无
 80    思迈乐医药                   51326490            第 10 类   2021-07-21 至 2031-07-20       无
 81    思迈乐医药                   31789564            第 35 类   2019-12-14 至 2029-12-13       无
 82    思迈乐医药                   31417654            第5类      2019-07-21 至 2029-07-20       无
 83    思迈乐医药                   31400200            第3类      2019-07-14 至 2029-07-13       无
 84    思迈乐医药                   31398672            第 44 类   2019-04-28 至 2029-04-27       无
 85    思迈乐医药                   31397451            第 38 类   2019-04-28 至 2029-04-27       无
 86    思迈乐医药                   23444902            第 39 类   2018-03-21 至 2028-03-20       无


                                               1-1-55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序号    商标权人       商标名称       注册号         国际分类              有效期限             他项权利
 87    思迈乐医药                    23444901            第 18 类   2018-03-21 至 2028-03-20       无
 88    思迈乐医药                    23444900            第 16 类   2018-03-21 至 2028-03-20       无
 89    思迈乐医药                    23444899            第 10 类   2018-03-21 至 2028-03-20       无
 90    思迈乐医药                    23444898            第 35 类   2018-03-21 至 2028-03-20       无
 91    思迈乐医药                    23444897A           第 35 类   2018-04-21 至 2028-04-20       无
 92    思迈乐医药                    23444896A           第 35 类   2018-04-21 至 2028-04-20       无
 93    思迈乐医药                    22016023A           第 35 类   2018-01-28 至 2028-01-27       无
 94    思迈乐医药                     4991712            第 35 类   2019-03-14 至 2029-03-13       无
 95    达嘉生物制药                  56259471            第5类      2022-02-07 至 2032-02-06       无
 96    达嘉生物制药                  38662998            第3类      2020-04-21 至 2030-04-20       无

 97    达嘉生物制药                  27926718            第 44 类   2019-02-28 至 2029-02-27       无

 98    达嘉生物制药                  27912506            第 44 类   2018-11-21 至 2028-11-20       无

 99    达嘉生物制药                   4623264            第3类      2018-08-28 至 2028-08-27       无

100    达嘉生物制药                   808026             第5类      2016-01-21 至 2026-01-20       无
101     天济草堂                     58828082            第5类      2022-02-21 至 2032-02-20       无
102     天济草堂                     58824509            第5类      2022-02-21 至 2032-02-20       无
103     天济草堂                     58828103            第5类      2022-02-21 至 2032-02-20       无
104     天济草堂                     58813846            第5类      2022-02-21 至 2032-02-20       无
105     天济草堂                     58821445            第5类      2022-02-21 至 2032-02-20       无
106     天济草堂                     27873479            第 35 类   2018-11-07 至 2028-11-06       无
107     天济草堂                     11992868            第 35 类   2024-08-21 至 2034-08-20       无
108     天济草堂                     11992869            第 35 类   2024-08-21 至 2034-08-20       无
109     天济草堂                     11992867            第 35 类   2024-07-14 至 2034-07-13       无
110     天济草堂                     11992870            第 35 类   2024-06-21 至 2034-06-20       无
111     天济草堂                     10017168            第5类      2022-12-21 至 2032-12-20       无
112     天济草堂                      7980645            第5类      2021-04-14 至 2031-04-13       无
113     天济草堂                      7980603            第 35 类   2021-03-07 至 2031-03-06       无
114     天济草堂                      7980652            第5类      2021-04-14 至 2031-04-13       无
115     天济草堂                      7980626            第 35 类   2021-03-07 至 2031-03-06       无
116     天济草堂                      7388934            第5类      2020-10-07 至 2030-10-06       无
117     天济草堂                      7388938            第5类      2020-10-07 至 2030-10-06       无
118     天济草堂                      7388942            第5类      2020-10-07 至 2030-10-06       无


                                                1-1-56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序号    商标权人      商标名称       注册号         国际分类              有效期限             他项权利
119     天济草堂                     7386198            第5类      2020-10-07 至 2030-10-06       无
120     天济草堂                     7386205            第5类      2020-10-07 至 2030-10-06       无
121     天济草堂                     7097851            第5类      2020-08-07 至 2030-08-06       无
122     天济草堂                     7097844            第5类      2020-08-07 至 2030-08-06       无
123     天济草堂                     7097847            第5类      2020-08-07 至 2030-08-06       无
124     天济草堂                     6726574            第5类      2020-05-21 至 2030-05-20       无
125     天济草堂                     6726578            第5类      2020-05-21 至 2030-05-20       无
126     天济草堂                     6726570            第5类      2020-05-21 至 2030-05-20       无
127     天济草堂                     6726576            第5类      2020-05-21 至 2030-05-20       无
128     天济草堂                     6726581            第5类      2020-05-21 至 2030-05-20       无
129     天济草堂                     6726583            第5类      2020-05-21 至 2030-05-20       无
130     天济草堂                     5413040            第5类      2019-09-14 至 2029-09-13       无
131     天济草堂                     4980635            第5类      2019-05-21 至 2029-05-20       无
132     天济草堂                     4823862            第5类      2019-05-21 至 2029-05-20       无
133     天济草堂                     4813798            第5类      2019-03-07 至 2029-03-06       无
134     天济草堂                     4813799            第5类      2019-02-14 至 2029-02-13       无
135     天济草堂                     4756404            第5类      2019-05-07 至 2029-05-06       无
136     天济草堂                     4756405            第5类      2019-04-07 至 2029-04-06       无
137     天济草堂                     4131167            第5类      2017-04-07 至 2027-04-06       无
138     天济草堂                     4131168            第5类      2017-04-07 至 2027-04-06       无
139     天济草堂                     3607046            第5类      2015-09-14 至 2025-09-13       无
140     天济草堂                     3607044            第5类      2015-09-14 至 2025-09-13       无
141     天济草堂                     3607047            第5类      2015-09-14 至 2025-09-13       无
142     天济草堂                     3572629            第3类      2015-06-28 至 2025-06-27       无
143     天济草堂                     3460358            第 30 类   2024-07-21 至 2034-07-20       无
144     天济草堂                     3460357            第 30 类   2024-07-21 至 2034-07-20       无
145     天济草堂                     1975147            第5类      2022-11-28 至 2032-11-27       无
146     天济草堂                     1795535            第5类      2022-06-28 至 2032-06-27       无
147     天济草堂                     1727879            第 42 类   2022-03-07 至 2032-03-06       无

148    仁康泰药房                   12105813            第 35 类   2024-07-21 至 2034-07-20       无

149    仁康泰药房                   61947785            第 30 类   2022-09-07 至 2032-09-06       无
150    仁康泰药房                    7502575            第 10 类   2020-10-21 至 2030-10-20       无
151    仁康泰药房                    7502597            第 30 类   202-12-21 至 2030-12-20        无

                                               1-1-57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序号      商标权人       商标名称        注册号          国际分类                  有效期限            他项权利
  152     仁康泰药房                      7502608             第 35 类      2020-11-28 至 2030-11-27        无
  153     仁康泰药房                      7502628             第 40 类      2020-11-07 至 2030-11-06        无
  154     仁康泰药房                      7502653             第 44 类      2020-11-28 至 2030-11-27        无

  155     仁康泰药房                      27777253            第5类         2018-11-07 至 2028-11-06        无

  156     仁康泰药房                      14759186            第5类        2015-09- 07 至 2025-09-06        无

  157     仁康泰药房                      14759472            第 35 类      2015-09-07 至 2025-09-06        无

  158     仁康泰药房                      14759375            第 29 类      2015-08-28 至 2025-08-27        无

  159     仁康泰药房                      14759488            第 30 类      2015-08-28 至 2025-08-27        无

  160     仁康泰药房                      51599838            第5类         2021-08-21 至 2031-08-20        无

  161     仁康泰药房                      14759557            第 35 类      2015-10-28 至 2025-10-27        无

  162     仁康泰药房                      14759268            第5类         2015-09-07 至 2025-09-06        无

  163     仁康泰药房                      14759415            第 29 类      2015-08-28 至 2025-08-27        无

  164     仁康泰药房                      14759230            第5类         2015-09-07 至 2025-09-06        无
  165     仁康泰药房                      14759460            第 29 类      2015-09-07 至 2025-09-06        无
  166     仁康泰药房                      14759466            第 30 类      2015-09-07 至 2025-09-06        无
  167     仁康泰药房                      14759600            第 35 类      2015-08-28 至 2025-08-27        无
                注: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上述第 31 项商标的续期手续正在办理中,第 143 项商标
            的状态显示为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发行人尚未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前述商标无效
            审查事项作出的裁定。

                 3、专利权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授权专利 19 项,具体情况
            如下:

                                                                专利                                             他项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取得方式   申请日期     授权日期
                                                                权人                                             权利
        用于治疗慢性胆囊炎
                                                                达嘉
 1      的药物组合物及其制     发明专利   2012100071525                  原始取得   2012-01-11   2013-09-18       无
                                                                医药
              备方法
        一种治疗肾衰的药物组                                    达嘉
 2                             发明专利   2006100034944                  原始取得   2006-02-10   2008-03-05       无
          合物及其制备方法                                      医药
        一种制备复方地黄补肾                                    达嘉
 3      酒的药材清洗装置及方   发明专利   2018104441603         生物     继受取得   2018-05-10   2021-07-06       无
                法                                              制药
                                                                达嘉
        一种中药材极细粉饮片
 4                             发明专利   2017103720826         生物     继受取得   2017-05-24   2018-10-12       无
            及其制备方法
                                                                制药

                                                     1-1-58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专利                                            他项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取得方式    申请日期      授权日期
                                                               权人                                            权利
                                                               达嘉
         一种治疗胃溃疡的药物
 5                                发明专利   201610785268X     生物    继受取得    2016-08-31    2019-12-17     无
             及其制备方法
                                                               制药
                                                               达嘉
         一种营养头发去屑去油
 6                                发明专利   2014104796015     生物    继受取得    2014-09-19    2017-07-18     无
             的中药组合物
                                                               制药
                                                               达嘉
         一种有效祛痘的中药组
 7                                发明专利   2014104795741     生物    继受取得    2014-09-19    2017-07-18     无
                 合物
                                                               制药
                                                               达嘉
 8       一种中药提取过滤装置     实用新型   2023231719237     生物    原始取得    2023-11-23    2024-06-11     无
                                                               制药
                                                               达嘉
 9          一种中成药干燥装置    实用新型   2023231718319     生物    原始取得    2023-11-23    2024-08-13     无
                                                               制药
         一种丹栀逍遥中药组合                                  天济
 10                               发明专利   2022110217207             原始取得    2022-08-24    2023-07-21     无
             物的制备方法                                      草堂
         一种用于治疗糖尿病足
                                                               天济
 11      及痔疮术后护理的千里     发明专利   2022105845282             原始取得    2022-05-26    2023-12-22     无
                                                               草堂
               光凝胶
         一种千里光衍生物及其                                  天济
 12                               发明专利   2017111214050             原始取得    2017-11-14    2020-07-03     无
           在药物中的应用                                      草堂
         丹栀逍遥药物及制备方                                  天济
 13                               发明专利   2014100641551             原始取得    2014-02-25    2015-07-01     无
             法以及片剂                                        草堂
         抗中风药物组合物及片                                  天济
 14                               发明专利   2012101244930             原始取得    2012-04-25    2013-08-14     无
           剂及其制备方法                                      草堂
         复方石韦胶囊的制备方                                  天济
 15                               发明专利   2006100317337             继受取得    2006-05-30    2010-01-20     无
                 法                                            草堂
         舒筋活血胶囊及其制备                                  天济
 16                               发明专利   2006100317341             继受取得    2006-05-30    2008-12-24     无
                 工艺                                          草堂
         一种障眼明胶囊及其制                                  天济
 17                               发明专利   2005100324637             继受取得    2005-11-30    2008-01-16     无
               备工艺                                          草堂
         妇科止带胶囊及其制备                                  天济
 18                               发明专利   2004100468766             继受取得    2004-10-29    2007-08-08     无
                 工艺                                          草堂
                                                               天济
 19            醒脑舒络片         实用新型   2015201515433             原始取得    2015-03-17    2015-08-26     无
                                                               草堂

                    4、软件著作权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主要计算机软件著作
               权共计 11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软件名称                  登记号          著作权人    首次发表日期     登记日期
        1     达嘉云商医药商业电商管理软件 V1.0 2021SR1227923          发行人      2021-07-01     2021-08-19
        2           达嘉数据流转平台 V1.0          2021SR1151586       发行人      2021-07-10     2021-08-04



                                                      1-1-59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序号                 软件名称                  登记号       著作权人   首次发表日期   登记日期
 3      达嘉维康温湿度实时监控系统 V1.0     2016SR103430    达嘉医药    2014-09-25    2016-05-12
 4      达嘉维康电子监管码追溯系统 V1.0     2016SR098208    达嘉医药    2014-11-27    2016-05-09
 5         达嘉维康仓库管理系统 V1.0        2016SR097850    达嘉医药    2015-10-29    2016-05-09
 6     达嘉维康物流车辆 GPS 定位系统 V1.0   2016SR098448    达嘉医药    2015-12-25    2016-05-09
 7     达嘉维康物流调度跟踪管理系统 V1.0    2016SR098209    达嘉医药    2015-08-20    2016-05-09
 8       达嘉维康医药资源管理系统 V1.0      2015SR263758    达嘉医药     未发表       2015-12-16
                                                            仁康泰药
 9              仁康泰商城系统 V1.0         2023SR1038906               2023-03-11    2023-09-11
                                                              房
                                                            仁康泰药
 10              康吉优选系统 V1.0          2023SR1026697               2023-03-11    2023-09-07
                                                              房
                                                            仁康泰药
 11       湖南仁康泰电商管理软件 V1.0       2021SR0964713               2021-06-01    2021-06-29
                                                              房

               (三)租赁物业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共租赁了 1,092
        处房产,租赁面积合计 186,387.50 平方米。

            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租赁房屋均已签署租赁合同,但未办理租
        赁备案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未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因此,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上述租赁房产所涉租赁合同虽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但不影响
        该等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

            前述租赁房产中,约 28,073.12 平方米租赁物业的出租方未提供房屋产权证
        明或转租证明,主要原因包括租赁物业系农村自建房、出租方仅有商品房买卖合
        同、开发商未办理房产证等。前述出租方未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转租证明的租赁
        物业面积占发行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用于经营的房产总面积比例为
        9.26%,主要为门店,周边区域可替代的房屋较多,不会对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
        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控股股东王毅清,实际控制人王毅清、明晖夫妇已出具书面文件,承
        诺如发行人零售药房门店因房屋性质、产权、转租等方面的瑕疵而无法继续使用
        该等房屋的,将承担发行人由此受到的装修、搬迁损失及可能产生的其他经济损
        失。



                                               1-1-60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四)经营资质

               1、经营资质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主要经营资质的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资质                             证书编号              有效期至/备案日期
 1       发行人            药品经营许可证                       湘 BA731a00024               2025-11-24
 2       发行人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湘 010893                 2026-03-09
 3       发行人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湘长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40066 号         2021-08-31
 4       发行人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4301000241155              2026-04-12
 5       发行人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湘)-非经营性-2021-0022 号          2026-02-25
 6       发行人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923Q23729ROM                2026-05-12
 7       发行人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922E11698ROM               2025-02-22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
 8       发行人                                                 33922S11657ROM               2025-02-22
                                  书
 9       发行人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凭证              湘长械网销备 20210193 号         2021-03-22
 10      达嘉医药          药品经营许可证                       湘 AA731a00199               2029-07-31
 11      达嘉医药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湘 010147                 2025-05-07
 12      达嘉医药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0150103                  2023-04-10
 13      达嘉医药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4301000245708              2026-07-15
 14    达嘉生物制药        药品生产许可证                         湘 20220076                2027-08-15
 15    达嘉生物制药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湘药监械生产许 20220209 号           2027-12-04
 16    达嘉生物制药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湘常药监械生产备 20230001 号          2023-04-11
 17    达嘉生物制药        食品生产许可证                      SC10643072210147              2028-05-23
 18    达嘉生物制药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湘妆 20220008               2027-09-01
 19    达嘉生物制药          排污许可证                91430722MABNWDNW6X001V                2028-02-13
 20      天济草堂          药品生产许可证                         湘 20150012                2025-12-08
 21      天济草堂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湘)-非经营性-2020-0131 号          2025-12-23
 22      天济草堂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GR202143003399               2024-12-15
 23      天济草堂            排污许可证                     914301007072445008001Q           2027-05-22
 24      嘉辰医院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MA4L5DEG643010415A5392               2028-04-11
 25      嘉辰医院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M43010455010000068             2025-05-30
 26      嘉辰医院          辐射安全许可证                       湘环辐证[A0605]              2025-07-16
                                                            (长)卫放证字(2023)第
 27      嘉辰医院          放射诊疗许可证                                                发证日期:2023-08-30
                                                                  010000005 号
 28      嘉辰医院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91430100MA4LKAH59C001Z               2025-05-13

                                                   1-1-61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资质                              证书编号               有效期至/备案日期
 29          医药营销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湘常药监械经营许 20230031 号          2028-02-19
 30          医药营销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湘常药监械经营备 20230037 号          2023-02-23
 31          医药营销               药品经营许可证                        湘 AA7360764                 2027-12-06
 32         海南鸿春堂              药品经营许可证                       琼 BA898000058                2028-02-21
 33         海南鸿春堂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4651060004723               2028-08-22
 34         海南鸿春堂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琼海口药监械经营备 20230044 号         2023-02-17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备案
 35         海南鸿春堂                                              (琼)-非经营性-2023-0015          2028-07-23
                                       表
 36     海南达嘉维康                药品经营许可证                       琼 DA898100520                2026-11-11
 37     海南达嘉维康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琼海口药监械经营备 20210606 号         2024-06-12
 38     海南达嘉维康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4601062059333               2026-11-18
 39         山西思迈乐              药品经营许可证                        晋 BA3520144                 2026-09-01
 40         山西思迈乐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晋同药监械经营许 20210110 号          2026-09-01
 41         山西思迈乐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晋同药监械经营备 20210240 号          2023-10-24
 42         山西思迈乐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晋)-非经营性-2022-0010          2027-03-21
 43         宁夏德立信              药品经营许可证                       宁 AA954000039                2029-07-30
 44         宁夏德立信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宁固药监械经营许 20160012 号          2026-09-06
 45         宁夏德立信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宁固药监械经营备 20160178 号          2023-11-01
 46         宁夏德立信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6404040006480               2026-01-20
 47         宁夏德立信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宁)-经营性-2023-0007           2028-03-26
 48         庆阳德立信              药品经营许可证                         BA9340008                   2026-10-08

                   2、药品注册批件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药品注册批件的情况如下:

       序号      注册人/上市许可持有人               药品名称                药品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1                天济草堂                    脑得生丸             国药准字 Z20153028         2025-03-14
        2                天济草堂                    通关藤片             国药准字 Z20083317         2027-11-27
        3                天济草堂                 丹栀逍遥片              国药准字 Z20153050         2025-08-26
        4                天济草堂                 风湿定胶囊              国药准字 Z20053370         2025-08-26
        5                天济草堂                清热散结胶囊             国药准字 Z20133038         2028-04-06
        6                天济草堂                    参莲胶囊             国药准字 Z20033068         2025-08-26
        7                天济草堂                 调经益灵片              国药准字 Z20153032         2025-03-14
        8                天济草堂                    女宝胶囊             国药准字 Z43020169         2025-08-26


                                                           1-1-62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序号     注册人/上市许可持有人       药品名称           药品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9             天济草堂           盐酸莫西沙星片      国药准字 H20203433       2025-08-16
 10            天济草堂             护肝宁胶囊        国药准字 Z20123004       2026-09-14
 11            天济草堂              炎宁胶囊         国药准字 Z20153066       2025-08-26
 12            天济草堂            妇科十味胶囊       国药准字 Z20090011       2028-05-11
 13            天济草堂             灯盏花素片        国药准字 Z20013202       2025-08-26
 14            天济草堂            妇科止带胶囊       国药准字 Z20153003       2024-11-26
 15            天济草堂              益肝灵片         国药准字 Z20013201       2025-08-26
 16            天济草堂               二妙丸          国药准字 Z20053512       2025-08-26
 17            天济草堂            舒筋活血胶囊       国药准字 Z20123005       2026-09-14
 18            天济草堂           复方石淋通胶囊      国药准字 Z20173015       2026-12-14
 19            天济草堂            复方石韦胶囊       国药准字 Z20123064       2026-12-14
 20            天济草堂             障眼明胶囊        国药准字 Z20123006       2026-09-14
 21          达嘉生物制药           小建中颗粒        国药准字 Z10920020       2029-10-13
 22          达嘉生物制药            溃疡胶囊         国药准字 Z43020129       2029-10-13
 23          达嘉生物制药          五味安神颗粒       国药准字 B20020354       2029-10-13
 24          达嘉生物制药        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   国药准字 H43021847       2029-10-13
 25          达嘉生物制药           尼群地平片        国药准字 H43020250       2029-11-18
 26          达嘉生物制药         对乙酰氨基酚片      国药准字 H43020253       2029-11-26
 27          达嘉生物制药          氨苄西林胶囊       国药准字 H43021806       2025-08-02
 28          达嘉生物制药            土霉素片         国药准字 H43020251       2029-10-13
 29          达嘉生物制药          阿奇霉素颗粒       国药准字 H20064967       2025-12-17
 30          达嘉生物制药          苯扎溴铵溶液       国药准字 H43020257       2029-11-18
 31          达嘉生物制药            三宝胶囊         国药准字 Z43020124       2029-10-13
 32          达嘉生物制药          玉叶清火胶囊       国药准字 Z20080403       2027-12-29
 33          达嘉生物制药           宁心宝胶囊        国药准字 Z43020130       2029-11-18
 34          达嘉生物制药          小儿咽扁颗粒       国药准字 Z43020327       2025-08-02
 35          达嘉生物制药           板蓝根颗粒        国药准字 Z43021018       2025-08-02
 36          达嘉生物制药           板蓝根颗粒        国药准字 Z43020125       2029-11-18
 37          达嘉生物制药             肠康片          国药准字 Z43020328       2025-08-03
 38          达嘉生物制药             妇良片          国药准字 Z43020127       2029-10-13
 39          达嘉生物制药             妇良片          国药准字 Z20113035       2029-10-13
 40          达嘉生物制药            肝泰颗粒         国药准字 Z43020128       2029-10-13
 41          达嘉生物制药           七子补肾酒        国药准字 B20020883       2029-05-28

                                            1-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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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注册人/上市许可持有人       药品名称           药品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42          达嘉生物制药           补肾温阳酒        国药准字 B20020572       2029-05-28
 43          达嘉生物制药           壮元补身酒        国药准字 Z43020084       2029-05-28
 44          达嘉生物制药          陈香露白露片       国药准字 Z43020850       2025-08-03
 45          达嘉生物制药          阿莫西林胶囊       国药准字 H43022230       2025-08-09
 46          达嘉生物制药          阿莫西林胶囊       国药准字 H43022231       2025-08-02
 47          达嘉生物制药          诺氟沙星胶囊       国药准字 H43021346       2025-08-02
 48          达嘉生物制药            甲硝唑片         国药准字 H43020248       2029-11-18
 49          达嘉生物制药          过氧化氢溶液       国药准字 H43020244       2029-11-18
 50          达嘉生物制药           硝苯地平片        国药准字 H43020245       2029-10-13
 51          达嘉生物制药           强力碘溶液        国药准字 H43022117       2029-11-18
 52          达嘉生物制药            妇康宁片         国药准字 Z43020322       2025-08-02
 53          达嘉生物制药             风湿酒          国药准字 Z43020082       2029-05-28
 54          达嘉生物制药          葡萄糖酸钙片       国药准字 H43020258       2029-10-13
 55          达嘉生物制药          葡萄糖酸钙片       国药准字 H43020259       2029-10-13
 56          达嘉生物制药          姜枣祛寒颗粒       国药准字 Z43021041       2025-08-02
 57          达嘉生物制药           新生化颗粒        国药准字 Z43020133       2029-10-13
 58          达嘉生物制药          九味肝泰胶囊       国药准字 Z20025173       2029-10-13
 59          达嘉生物制药          奈韦拉平胶囊       国药准字 H20051214       2025-08-02
 60          达嘉生物制药        复方磺胺甲噁唑颗粒   国药准字 H43021911       2029-10-13
 61          达嘉生物制药          盐酸吗啉胍片       国药准字 H43021849       2029-10-13
 62          达嘉生物制药          红霉素肠溶片       国药准字 H43021528       2029-10-13
 63          达嘉生物制药          盐酸小檗碱片       国药准字 H43021349       2025-08-02
 64          达嘉生物制药          盐酸小檗碱片       国药准字 H43021351       2025-08-02
 65          达嘉生物制药          盐酸小檗碱片       国药准字 H43021350       2025-08-02
 66          达嘉生物制药          盐酸小檗碱片       国药准字 H43020260       2029-10-13
 67          达嘉生物制药           强身追风酒        国药准字 B20020569       2029-05-28
 68          达嘉生物制药         复方地黄补肾酒      国药准字 B20020728       2025-08-02
 69          达嘉生物制药            安乃近片         国药准字 H43020247       2029-10-13
 70          达嘉生物制药            安乃近片         国药准字 H43021344       2025-08-02
 71          达嘉生物制药            安乃近片         国药准字 H43021343       2025-08-03
 72          达嘉生物制药         盐酸乙胺丁醇片      国药准字 H43021348       2025-08-02
 73          达嘉生物制药         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国药准字 H43020534       2025-08-02
 74          达嘉生物制药           氧氟沙星片        国药准字 H43020533       2025-08-02

                                            1-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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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注册人/上市许可持有人         药品名称                  药品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75          达嘉生物制药              氯霉素片           国药准字 H43020249              2029-10-13
 76          达嘉生物制药              氯霉素片           国药准字 H43021345              2025-08-02
 77          达嘉生物制药             维生素 C 片         国药准字 H43020536              2025-08-02
 78          达嘉生物制药             磺啶冰黄片          国药准字 H43021807              2025-08-02
 79          达嘉生物制药            鱼腥草素钠片         国药准字 H43020252              2029-10-13
 80          达嘉生物制药          复方氨酚那敏颗粒       国药准字 H43021844              2029-10-13
 81          达嘉生物制药               去痛片            国药准字 H43020535              2025-08-02
 82          达嘉生物制药            六味地黄胶囊         国药准字 Z43020326              2025-08-02
 83          达嘉生物制药             妇科调经片          国药准字 Z20093629              2029-03-21

           3、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备案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备案的情况如下:

                                                         产品
序号      注册人                  产品名称                               证书编号            有效期至
                                                         类型
 1     达嘉生物制药      壳聚糖生物护伤喷膜功能敷料      II 类     湘械注准 20172140235     2026-05-10
 2     达嘉生物制药          壳聚糖妇科抗菌水凝胶        II 类     湘械注准 20172140236     2024-12-24
 3     达嘉生物制药         壳聚糖妇科生物功能敷料       II 类     湘械注准 20172140237     2024-12-24
 4     达嘉生物制药               口腔溃疡贴             II 类     湘械注准 20172140238     2026-05-10
 5     达嘉生物制药              口腔液体敷料            II 类     湘械注准 20172170234     2026-03-04
 6     达嘉生物制药         医用外科口罩(无菌型)       II 类     湘械注准 20202140648     2025-08-23
 7     达嘉生物制药      医用外科口罩(非无菌型)        II 类     湘械注准 20202140256     2025-08-03
 8     达嘉生物制药         医用防护口罩(无菌型)       II 类     湘械注准 20202140944     2025-05-11
 9     达嘉生物制药      医用防护口罩(非无菌型)        II 类     湘械注准 20202140945     2025-05-11
10     达嘉生物制药    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非无菌型)    II 类     湘械注准 20202141265     2025-07-20
 11    达嘉生物制药               远红外护腰             II 类     湘械注准 20202090073     2025-01-16
12     达嘉生物制药               医用退热贴             I类       湘常械备 20230005 号          -

           4、化妆品注册证及备案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化妆品注册证及备案的情况如下:

           (1)特殊化妆品注册

序号       注册人                   产品名称                         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1      达嘉生物制药             东方丽君育发液                国妆特字 G20120680          2025-12-31



                                                1-1-65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序号       注册人                  产品名称                    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2      达嘉生物制药           东方丽君腋尔爽粉           国妆特字 G20160677       2025-12-31

           (2)普通化妆品备案

序号       备案人                 产品名称                     备案编号             备案日期
 1      达嘉生物制药         东方丽君韧发精华液         湘 G 妆网备字 2024000083   2024-03-11
 2      达嘉生物制药      东方丽君草本植物头皮调理液    湘 G 妆网备字 2022001516   2022-10-17
 3      达嘉生物制药   东方丽君自然修复草本植物熏洗粉   湘 G 妆网备字 2022001515   2022-10-17
 4      达嘉生物制药   东方丽君首乌护发草本植物熏洗粉   湘 G 妆网备字 2022001514   2022-10-17
 5      达嘉生物制药       东方丽君莹亮柔顺洗发水       湘 G 妆网备字 2022001379   2022-09-28
 6      达嘉生物制药       东方丽君去屑止痒洗发水       湘 G 妆网备字 2022001378   2022-09-27
 7      达嘉生物制药       东方丽君控油修复洗发水       湘 G 妆网备字 2022001377   2022-09-27
 8      达嘉生物制药      闪钻首乌护发草本植物熏洗粉    湘 G 妆网备字 2022001365   2022-10-17

       八、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
       业务)情形

           (一)财务性投资的认定标准

           2023 年 2 月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61 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第八
       条规定,发行人基本情况应包括:“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
       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 2023 年 2 月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对财务
       性投资界定如下:

           “(一)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
       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
       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
       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二)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
       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
       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1-1-66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三)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
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四)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
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五)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
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
的投资金额)。

    (六)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
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
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

    (七)发行人应当结合前述情况,准确披露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
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此外,根据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7 月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
第 1 号》,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产业基金以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的,如同
时属于以下情形的,应当认定为财务性投资:(1)上市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或其
投资身份类似于有限合伙人,不具有该基金(产品)的实际管理权或控制权;(2)
上市公司以获取该基金(产品)或其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

    (二)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实施或拟实施的财
务性投资情况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2023 年 9 月 30 日)起至募集说明书
出具日,发行人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况如下:

    1、类金融投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
投资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2、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
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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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3、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
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

       4、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
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

       5、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
拆借资金的情形。

       6、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不存
在委托贷款的情形。

       7、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不存
在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

       综上,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
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三)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情形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与财务性投资核算相关的报表项目,及各科目
中财务性投资的金额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构成财务性投资的金
                                               构成财务性投
序号            项目            账面价值                      额占归属于母公司所
                                                 资的金额
                                                              有者权益金额的比例
 1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2          衍生金融资产                   -              -                     -
 3           其他应收款            20,583.96              -                     -
 4          其他流动资产            3,460.58              -                     -


                                      1-1-68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构成财务性投资的金
                                                                 构成财务性投
       序号              项目                  账面价值                              额占归属于母公司所
                                                                   资的金额
                                                                                     有者权益金额的比例
        5             债权投资                               -
        6           其他债权投资                             -
        7           长期股权投资                    5,850.17                   -                          -
        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402.66                   -                          -
        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10         其他非流动资产                   7,031.69                   -                          -
                     合计                          43,329.06                   -                          -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上述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科目具有期末余额的主
       要包括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和其他非
       流动资产,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其他应收款。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金额为
       20,583.96 万元,主要系押金保证金、其他往来款和员工备用金等,不构成财务
       性投资。

              2、其他流动资产。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金
       额为 3,460.58 万元,主要系待抵扣增值税、预缴所得税税款、预付门店租赁款等,
       不构成财务性投资。

              3、长期股权投资。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金
       额为 5,850.17 万元,其构成明细、主营业务以及是否涉及财务性投资情况如下表
       所示:

                    2024 年 9 月 30
                                                        初始投资时       出资金额                    是否构成财
  被投资单位         日账面价值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间           (万元)                      务性投资
                       (万元)
马鞍山市健康大
                            5,850.17      30.00%        2023 年 9 月      5,790.00    药房连锁零售            否
  药房有限公司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
       面价值构成情况如下:


                                       2024 年 9 月 30                                                 是否构成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日账面价值     初始投资时间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财务性投
                                          (万元)                                                       资
 1     长沙晶易医药科技股份                  2,000.00     2022 年 8 月      0.8352%       药品研发             否

                                                        1-1-69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2024 年 9 月 30                                                   是否构成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日账面价值     初始投资时间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财务性投
                                    (万元)                                                         资
       有限公司
       湖南江永农村商业银行
 2                                       902.66      2013 年 12 月      5.00%          银行业          否
       股份有限公司
       张家口德医堂大药房医
 3                                      3,500.00     2023 年 4 月      4.3223%    药房连锁零售         否
       药连锁有限公司
              合计                      6,402.66             -            -               -            -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对长沙晶易医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湖南江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张家口德医堂大药房医药连锁
       有限公司的投资。其中,长沙晶易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药品研发 CRO 企业,
       张家口德医堂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为连锁药房企业,属于公司围绕所在行业
       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湖南江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收购的子公司天济草堂的参股
       公司,其从事银行业务,主要服务于湖南省江永县的中小企业,为县域经济发展
       提供金融支持,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与公司主营业务无直接关系。天济草堂
       对其投资的原因系其为了充分利用闲置资金获取投资收益,于 2013 年 12 月通过
       股东会决议,同意天济草堂作为法人发起人之一,对湖南江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投资 720 万元。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
       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天济草堂系基于历史原因作为湖南江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之
       一且短期难以清退,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湖南江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的投资可不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5、其他非流动资产。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
       值金额为 7,031.69 万元,主要系预付股权收购定金和预付工程设备款,具体构成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属于财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比
                                                                                         务性投资
         1           预付股权收购定金                       2,714.00          38.60%          否


                                                   1-1-70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是否属于财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比
                                                                               务性投资
    2           预付工程设备款                    4,317.69         61.40%         否
                 合计                             7,031.69        100.00%          -

        其中,预付股权收购定金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                                           2024 年 9 月 30                   是否构成财
                 被投资单位名称                                  主营业务
号                                            日账面价值                         务性投资
1       安徽达嘉维康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800.00   药房连锁零售           否
2       湖南省益林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911.60   药房连锁零售           否
3       湖南益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               1,002.40   药房连锁零售           否
                   合计                              2,714.00           -              -

        综上所述,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的情形。

九、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度及执行情况

        (一)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最新《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董事会根据以下原则制定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划和计划安排: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根据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与母
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孰低原则,按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
配股利;

        (2)公司利润的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
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
(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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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积极的现金或股票股利分配政策并依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要
求切实履行股利分配政策,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公司
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现金分红。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
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或者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或者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
为负数的,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3、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进行股利分配时,应采取
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合并
报表可分配利润和母公司可分配利润孰低)的 1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
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现金股利政策
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
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
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况,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
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
处理。其中,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
产或者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等交易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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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
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
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5、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一般进行年度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
期分红。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及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使
用计划安排或原则,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应用于发展公司
经营业务。

    6、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管理层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方案进
行审核并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董事会通过后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主动为股东提供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等方式,充分听取
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
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
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等;

    (5)中小股东是否拥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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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还应当对调整或者变更的条件及程序
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7、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
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
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
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
策变更事项,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二)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1、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06,505,7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4 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
利人民币 7,021,193.8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
成。

    2023 年 5 月 12 日,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06,505,7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9 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
利人民币 5,988,665.3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
成。

    2024 年 5 月 14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06,505,7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40 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
利人民币 8,260,228.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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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2、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单位: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
     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税前)
                                           净利润(追溯调整前) 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
  2023年度              826.02                   3,429.98             24.08%
  2022年度              598.87                   5,111.98             11.72%
  2021年度              702.12                   6,825.89             10.29%
        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122.62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
                                                                      41.52%
                      股东的净利润

     根据上表可知,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最近三年年均归
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 41.52%,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
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3、最近三年公司当年实现利润扣除现金分红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情况

     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实现的净利润扣除现金分红后的未分配利润均结转以
后年度,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十、公司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十一、境外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在境外设立机构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

十二、大额商誉情况

       (一)商誉账面原值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商誉账面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商誉形成时间       账面原值
号
 1            宁夏德立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13,350.75
 2           湖南健平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2022 年                 1,678.40
 3                   株洲汉方国药                      2022 年                 1,7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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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商誉形成时间          账面原值
号
 4         新化达嘉维康万礼仁药房有限公司           2022 年                      353.40
 5          新化达嘉维康天华药房有限公司            2022 年                      303.45
 6           银川美合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2023 年                    24,374.69
 7       海南达嘉维康鸿春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2023 年                     5,219.96
        新化达嘉维康世贸弘承堂药房有限公司等
 8                                                  2023 年                      778.80
                      12 个主体
 9          湖南天济草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23,978.63
10           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             2024 年                    31,460.21
11          新化达嘉维康太安药房有限公司            2024 年                      794.30
12       北京正济堂药品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                     2,713.62
13      湖南达嘉维康仁康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2024 年                     6,163.75
                     合计                              /                    112,924.94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商誉未发生减值。

       (二)商誉减值测试情况

       1、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公司于每年度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
试。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情况如
下:

                            所属资产组或组    所属经营分
序号          名称                                                  构成情况
                            合的构成及依据      部及依据
                                                           湖南健平源大药房连锁有
                                                           限公司;株洲汉方国药;新
         达嘉维康湖南地区   能够从企业合并                 化达嘉维康万礼仁药房有
                                              湖南区零售
 1       医药商业资产组     的协同效应中受                 限公司;新化达嘉维康天华
                                                  业务
         (“湖南区”)     益的资产组组合                 药房有限公司;新化达嘉维
                                                           康世茂弘承堂药房有限公
                                                                 司等 12 个主体
         达嘉维康宁夏地区   能够从企业合并                 宁夏德立信医药有限责任
                                              宁夏区零售
 2       医药商业资产组     的协同效应中受                 公司、银川美合泰医药连锁
                                                  业务
         (“宁夏区”)     益的资产组组合                         有限公司
         达嘉维康海南地区   能够从企业合并
                                              海南区零售      海南达嘉维康鸿春堂药房
 3       医药商业资产组     的协同效应中受
                                                  业务            连锁有限公司
         (“海南区”)     益的资产组组合
         湖南天济草堂制药   能够从企业合并
                                              湖南区药品      湖南天济草堂制药股份有
 4         股份有限公司     的协同效应中受
                                                  生产                限公司
         (“天济草堂”)   益的资产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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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公司于每年度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
试。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减值测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宁夏区            湖南区         海南区        天济草堂
商誉账面余额①                     37,725.44          4,869.05       5,219.96       23,978.63
商誉减值准备余额②                           -                -              -               -
商誉账面价值③=①-②               37,725.44          4,869.05       5,219.96       23,978.63
    未确认归属于少数股东权
                                   12,827.19          1,334.59               -           2.42
益的商誉价值④
    调整后的商誉账面价值⑤=
                                   50,552.63          6,203.64       5,219.96       23,981.05
③+④
资产组的账面价值⑥                    987.16            394.34        302.88         5,263.47
    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账
                                   51,539.79          6,597.98       5,522.83       29,244.52
面价值⑦=⑤+⑥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
                                   54,260.00          7,262.00       5,801.00       31,105.00
回金额⑧

    根据公司聘请的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出具的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并购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
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京坤评报字〔2024〕0362 号),上述包含商誉的
资产组及资产组组合均高于账面价值,商誉未发生减值。

十三、公司 2023 年度业绩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 2023 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同比变动情况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金额           比例
           营业收入                   390,350.38       329,232.31     61,118.07       18.56%
           营业成本                   332,663.52       289,626.25     43,037.27       14.86%
            毛利额                     57,686.86        39,606.06     18,080.80       45.65%
            毛利率                          14.78%        12.03%         2.75%               -
           销售费用                    32,175.63        17,955.14     14,220.49       79.20%
           管理费用                    10,236.62         7,705.74      2,530.88       32.84%



                                       1-1-77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同比变动情况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金额           比例
             研发费用                          717.32           52.40        664.92     1,268.93%
             财务费用                        7,345.83        3,806.84      3,538.99        92.96%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491.61       -1,674.27       182.66       -10.9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607.84         -237.43       -370.41       156.01%
             营业利润                        5,087.81        7,698.03      -2,610.22      -33.91%
             利润总额                        4,855.32        7,617.33      -2,762.01      -36.26%
               净利润                        3,800.82        5,532.32      -1,731.50      -31.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429.98        5,107.77      -1,677.79      -32.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3,432.26        4,681.84      -1,249.58      -26.69%
        所有者的净利润



     2023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90,350.38 万元,较 2022 年度同比增加
61,118.07 万元,同比增幅为 18.56%,营业收入未出现同比下滑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429.98 万元,较 2022 年
度同比减少 1,677.79 万元,同比下降幅度为 32.85%。

     2023 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为
3,432.26 万元,较 2022 年度同比减少 1,249.58 万元,同比下降幅度为 26.69%。

     2023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毛利额和毛利率同比增加,但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主要原因系公司在 2023 年度支付并购企业股权转让款增加了资金成本,且并购
企业在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时点尚处于交割过渡期,未完成全面交割及合并财务
报表,导致相关利息费用等期间费用增加所致。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1、毛利额和毛利率同比上升

     报告期各期,公司分业务板块的毛利额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项目
                        毛利额                毛利率             毛利额                毛利率
    医药分销              24,866.24               10.81%            23,412.87             10.29%



                                             1-1-78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项目
                            毛利额                毛利率               毛利额               毛利率
   医药零售                     27,724.25             18.42%              15,243.05              15.34%
   医药工业                      4,126.47             54.40%                       -                   -
医药服务及其他                     969.90             45.74%                  950.15             41.40%
       合计                     57,686.86            14.78%               39,606.07             12.03%

    根据上表可知,2023 年度,公司毛利额和毛利率的增加主要系公司医药零
售业务的增加。公司零售药房业务分为 DTP 专业药房业务、特门服务业务以及
传统药房业务,其中,DTP 药品毛利率较低,导致公司医药零售业务毛利率整
体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023 年度,随着公司传统药房业务的增加,公司医药
零售业务的毛利额和毛利率呈增长趋势。

       2、期间费用同比增加

                                                                                            单位:万元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同比变动情况
    项目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入比例                    入比例
  管理费用          10,236.62          2.62%       7,705.74           2.34%      2,530.88        32.84%
  销售费用          32,175.63          8.24%      17,955.14           5.45%     14,220.49        79.20%
  研发费用            717.32           0.18%          52.40           0.02%       664.92     1,268.93%
  财务费用           7,345.83          1.88%       3,806.84           1.16%      3,538.99        92.96%
    合计            50,475.40        12.93%       29,520.12       8.97%         20,955.28       70.99%

       (1)销售费用增加情况

    2023 年度,公司销售费用较 2022 年度增加 14,220.49 万元,同比增幅为
79.20%,主要系 2023 年度新增了并购企业导致销售费用增加所致,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并购企业导致的 2023 年度销售费用增加额[注]                         A                        13,153.03
              2023 年度销售费用同比增加额                             B                        14,220.49
        扣除并购企业影响后的销售费用增加额                       C=B-A                          1,067.46
   注:包括宁夏德立信、银川美合泰、海南鸿春堂以及天济草堂等收购公司。
    根据上表可知,公司 2023 年度的销售费用增加主要系新增了并购企业导致

                                                 1-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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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2)财务费用增加情况

                                                                                     单位:万元
                                                                           同比变动情况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金额               比例
      利息支出                6,310.39              3,745.07              2,565.32        68.50%
    减:利息收入                 530.43              742.04                -211.61        -28.52%
       手续费                    924.81              473.96                450.85         95.12%
 租赁未确认融资费用              641.06              329.85                311.21         94.35%
        合计                  7,345.83              3,806.84              3,538.99        92.96%

    2023 年度,公司财务费用较 2022 年度增加 3,538.99 万元,同比增幅为 92.96%,
主要系 2023 年度支付天济草堂、银川美合泰、山西思迈乐等并购企业股权转让
价款,导致银行借款增加相应的利息支出增长所致。其中,天济草堂与银川美合
泰分别于 2023 年 11 月和 2023 年 9 月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山西思迈乐于 2024
年 1 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三)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业绩实现同比增长,不存在短期内不可逆转的
业绩下滑的情形

    公司 2024 年 1-9 月主要经营数据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2023 年               同比变动情况
               项目
                                       1-9 月              1-9 月             金额         比例
          营业收入                        398,325.68      277,711.44        120,614.23    43.43%
          营业成本                        321,942.01      239,744.81         82,197.20    34.29%
           毛利额                          76,383.67       37,966.63         38,417.03    101.19%
           毛利率                            19.18%            13.67%           5.50%     40.27%
           净利润                           4,851.33           2,852.07       1,999.25    70.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645.04           2,381.70       1,263.34    53.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3,534.17           2,090.16       1,444.01    69.09%
        所有者的净利润

    随着报告期内并购企业整合完成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以及协同效应的逐
步体现,2024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98,325.68 万元,较 2023 年 1-9 月


                                           1-1-80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同比增加 120,614.23 万元,同比增幅为 43.4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3,645.04 万元,同比增加 1,263.34 万元,同比增幅为 53.04%;同时,公司
2024 年 1-9 月毛利率为 19.18%,同比增加 5.50%。

    综上所述,随着公司并购的企业交割完成陆续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以及
并购项目整体协同效应的逐步体现,公司 2024 年 1-9 月业绩实现同比增长。故
导致公司 2023 年度业绩下滑的相关不利影响不具有持续性,不会形成短期内不
可逆转的下滑。

十四、行政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不存在可能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
性障碍的重大违法违规情况。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报告期内(注:
对于报告期内收购的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其处罚核查时间为被收购公
司成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之日起至报告期末)存在被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情
形,其中单笔行政处罚金额在 1,000 元以上的处罚情况具体如下:




                                   1-1-81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序号     被处罚人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处罚措施            处罚时间                           性质认定
                                                                                          《湖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条例》第 42 条规定:违反
                                                                                          本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十六条规定之一,未建立药品流通相
       达嘉维康安仁                    采购药品未索取                                     关记录或者未按规定索取、留存相关资料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
                      安仁县市场监督                    责令改正;罚款
 1     县八一中路分                    药品《检验报告                      2023-02-17     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
                          管理局                            4,000 元
           店                              书》                                           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安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上述行为未造成严重后
                                                                                          果,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 38 条规定:定点医药机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约谈
                                                                                          有关负责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处造成损失
                                                                                          金额 1 倍以上 2 倍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 6 个月以上 1 年以下涉及医
       宁夏德立信 7   海原县医疗保障   违规使用医保基   罚款 21,008.55                    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由有
 2                                                                         2023-03-02
         家门店             局               金               元                          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四)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
                                                                                          目和服务设施。
                                                                                          宁夏德立信门店因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被处以损失金额 1 倍的罚
                                                                                          款,属于上述处罚中的低幅度处罚,未造成严重后果,不属于情
                                                                                          节严重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
                                                                                          性障碍。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 60 条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
       北京正济堂药                                                                       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品连锁超市有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3                      防火四大队       遮挡消火栓      罚款 5,000 元     2023-03-11
       限责任公司天                                                                       现北京正济堂药品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天桥店被处以罚款
           桥店                                                                           5000 元属于最低幅度处罚,罚款金额较小,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
                                                                                          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商品未明码标   没收不合格的化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针对前述违法行为均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德立信西   西吉县市场监督
 4                                     价、使用未经检   妆箱 18 个;罚款   2023-09-25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给予一般行政处罚,
         吉中街店         管理局
                                       定的计量器具及     2,851.2 元                      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法》



                                                                      1-1-82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序号     被处罚人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处罚措施            处罚时间                           性质认定
                                       经营不合格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
                                                                                          法》规定,宁夏德立信中街店合计处以 2,851.2 元罚款属于中低幅
                                                                                          度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构
                                                                                          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 117 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
                                                                                          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
                                                                                          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
                                                                                          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
                                                                                          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
                                                                                          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
                                                        处以没收批号
                                                                                          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
                                                        221203 对 乙 酰
                                                                                          法》第 32 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
                                                        氨基酚片 19,542
                                                                                          政处罚……《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试
                      湖南省药品监督   生产的对乙酰氨   瓶、没收违法所
 5     达嘉生物制药                                                       2023-09-28      行)》第 8 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减轻行政处
                          管理局         基酚片不合格   得 45,346.80 元、
                                                                                          罚……
                                                        处违法生产销售
                                                                                          因达嘉生物制药主动采取了召回措施,根据上述规定,湖南省药
                                                        药品货值 3 倍罚
                                                                                          品监督管理局对其进行了减轻处罚,且达嘉生物制药被处以 3 倍
                                                        款计 40.572 万元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未被采取进一步行政处罚措施,上述行为
                                                                                          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根据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出具的证明,确认,
                                                                                          达嘉生物制药该等处罚所涉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不属于情节严
                                                                                          重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
                                                                                          碍。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 126 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
                                                                                          的情形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
       达嘉维康雨湖   湘潭市雨湖区市   未遵守药品经营
 6                                                       罚款 5,000 元     2023-11-08     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等未遵守药
         路分店         场监督管理局     质量管理规范
                                                                                          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
                                                                                          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的,责令限期改正,



                                                                      1-1-83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序号     被处罚人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处罚措施            处罚时间                           性质认定
                                                                                          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
                                                                                          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
                                                                                          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
                                                                                          可证等,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等
                                                                                          五年内不得开展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药物临床试验,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
                                                                                          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
                                                                                          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十年直至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
                                                                                          经营等活动。
                                                                                          达嘉维康雨湖路分店被处以罚款 5,000 元,未被采取进一步处罚
                                                                                          措施,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
                                                                                          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 38 条规定:定点医药机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约谈
                                                                                          有关负责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处造成损失
                                                                                          金额 1 倍以上 2 倍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 6 个月以上 1 年以下涉及医
       宁夏德立信 3   海原县医疗保障   违规使用医保基                                     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由有
 7                                                      罚款 1,469.82 元   2023-12-20
         家门店             局               金                                           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四)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
                                                                                          目和服务设施。
                                                                                          宁夏德立信门店因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被处以损失金额 2 倍的罚
                                                                                          款,未被采取进一步行政处罚措施,未造成严重后果,不属于情
                                                                                          节严重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
                                                                                          性障碍。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 129 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
       新化县达嘉维                    从没有药品经营
                      新化县市场监督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
 8     康新洋太安药                    许可资质的企业    罚款 6,000 元     2023-06-01
                          管理局                                                          构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
         房有限公司                        采购药品
                                                                                          购进药品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



                                                                      1-1-84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序号     被处罚人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处罚措施            处罚时间                           性质认定
                                                                                          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
                                                                                          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货值金额不足五万元的,按五万元计算。
                                                                                          新化县达嘉维康新洋太安药房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 6,000 元,未
                                                                                          被进一步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
                                                                                          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法》第 36 条规定:跨规定的使用区域
                                                                                          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
                                                                                          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
       达嘉维康桂东   国家税务总局桂                                                      节严重的,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
 9                                        丢失发票       罚款 1,000 元     2023-11-08
         县西街分店     东县税务局                                                        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达嘉
                                                                                          维康桂东县西街分店被处以罚款 1,000 元,处罚金额极低,不属
                                                                                          于情节严重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本次发行的
                                                                                          实质障碍。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 60 条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
                                                                                          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
       宁夏德立信彭   彭阳县消防救援   消防设施未保持
10                                                       罚款 5,000 元     2024-01-30     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阳西门店         大队             完好有效
                                                                                          现宁夏德立信彭阳西门店被处以罚款 5,000 元属于最低幅度处罚,
                                                                                          罚款金额较小,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 117 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
                                                                                          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
       达嘉维康津市                                     1、没收超过有效
                      津市市市场监督   销售的药品超过                                     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
 11    市孟姜女大道                                     期的药品;2、罚    2024-02-01
                          管理局           有效期                                         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
           分店                                         款 1.5 万元
                                                                                          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
                                                                                          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许



                                                                      1-1-85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序号     被处罚人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处罚措施            处罚时间                           性质认定
                                                                                          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现达嘉维康津市市孟姜女大道分店被处以罚款,未被采取进一步
                                                                                          处罚措施,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另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记载,
                                                                                          鉴于当事人涉案货值金额在 5,000 元以下,危害后果轻微,符合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的规
                                                                                          定,依法减轻处罚。综上,达嘉维康津市市孟姜女大道分店上述
                                                                                          处罚所涉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
                                                                                          障碍。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 39 条规定:定点医药机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约谈
                                                                                          有关负责人;拒不改正的,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违
                                                                                          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三)
       宁夏德立信东   固原市医疗保障   未按规定传送医
12                                                      罚款 30,000 元     2024-02-28     未按照规定通过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传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有关数
         海太阳城店         局             保数据
                                                                                          据;
                                                                                          宁夏德立信门店被处以 3 万元罚款,属于中幅度处罚,不属于情
                                                                                          节严重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
                                                                                          性障碍。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 66 条规定: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
                                                                                          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
                                                        责令停止使用敷
                                       营业场所区域电                                     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山西思迈乐浑   浑源县消防救援                    设不符合规定的
13                                     器线路的敷设不                      2024-02-28     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源上城时代店       大队                          电器线路,并处
                                           符合规定                                       思迈乐浑源上城时代店被处以罚款 1,000 元属于最低幅度处罚,
                                                          罚款 1,000 元
                                                                                          罚款金额较小,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责令停止使用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 66 条规定: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
                                       电器线路的敷设
       山西思迈乐天   天镇县消防救援                    设不符合规定的                    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
14                                     不符合规定逾期                      2024-03-29
         镇北街店         大队                          电器线路,并处                    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未改
                                                          罚款 1,000 元                   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山西思迈



                                                                      1-1-86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序号     被处罚人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处罚措施            处罚时间                           性质认定
                                                                               乐天镇北街店被处以罚款 1,000 元属于最低幅度处罚,罚款金额
                                                                               较小,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
                                                                               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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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经核查,公司及子公司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发行人及
其子公司受到上述处罚后立即整改,上述处罚已执行完毕。因此,不构成《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
行的实质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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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背景

    1、药品流通行业继续呈现稳步增长态势,药品零售市场规模不断增加

    目前,我国药品流通行业已进入“十四五”新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随着国内
经济增长与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大健康理念不断增强,助力全社会医药健康服务
的需求端持续增长。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背景下,药品流通行业融合智能化技术,
以信息数字化、仓储集成化为导向加快产业升级,以规模化、标准化和专业化的
能力,为产业链上下游提供高质量服务并打造高效率运行。

    我国药品销售的终端主要由公立医院、零售药店和基层医疗机构构成,根据
米内网数据显示,2014-2023 年我国三大终端市场的药品销售额由 12,457 亿元增
至 18,865 亿元,复合增长率达到 4.72%。2023 年我国医药零售终端的销售额达
到 5,533 亿元,同比增长 6.22%,占总销售额的 29.33%,零售药店作为公立医院
之外最主要的药品销售终端,重要性日益提升。

    随着“处方外流”、“带量采购”、“双通道”、医保账户及结算政策等医
药体制改革政策的逐步完善与落地,以及我国社会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国民生产
总值及平均消费水平的提升,预计未来零售药店的市场规模将继续保持增长。

    2、药品流通行业持续兼并重组,药品零售市场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药品流通行业当前仍处在外延并购周期中,全国性药品流通企业通过兼并重
组拓展国内流通网络覆盖面;区域性药品流通企业将加快跨区域并购,提升区域
覆盖率和市场影响力;规模较小、渠道单一、资金实力不足的药品流通企业可能
面临市场淘汰的风险。通过进一步兼并收购,药品流通行业中排名前列的全国性
企业销售额占全国市场总额比例也将持续提高,行业集中度持续提高。除行业内
的兼并重组外,流通企业参股、控股医疗机构,或收购上游的中药饮片、制剂等
制药企业的现象也将逐渐增多,拓展业务同时完善产业链结构、发挥产业链上下
游整合协同效应的作用。

    2021 年 10 月,商务部在《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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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总体目标,到 2025 年,培育形成 5-10 家超五百亿元的专
业化、多元化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药品零售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市场总
额 65%以上,药品零售连锁率接近 70%。

    根据商务部发布的《2023 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截至 2023
年底,全国共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 68.85 万家。其中,批发企业 1.48
万家。零售连锁总部 6,725 家、下辖门店 38.56 万家,零售单体药店 28.14 万家。
截至 2023 年末,药品零售企业连锁率为 57.8%,比上年基本持平。

    根据《2023 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2023 年销售额前 100 位
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总额 2,423 亿元,占全国零售市场总额的 37.8%,同比提高
1.3 个百分点。其中,前 10 位销售总额 1,490 亿元,占全国零售市场总额的 23.3%,
同比提高 1 个百分点。

    综上,沿着市场发展规律,并在国家各项医药改革政策的大力促进下,零售
药店的连锁率和集中度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未来将呈现龙头企业逐渐集聚的趋势。

    3、零售药店加强专业能力与科技赋能,为公司发展提供机遇

    在行业政策、科技进步与市场发展的合力影响下,特药(DTP)药房、慢病
药房、“药店+诊所”、中医(国医)馆等专业特色药房加速发展与创新。药学
服务专业人才与智能化程度将成为核心竞争力,部分零售药店将改变传统服务方
式,借助刷脸支付、AI 机器人导购等信息化、智能化工具等,打造移动场景营
销、无人售药等新模式,加速企业转型升级,为患者提供专业化、智能化的全方
位健康管理服务,助力打造大健康生态圈。

    公司专业药房经过多年经营,拥有扎实、系统的专业药房运营管理体系,以
及较高的药学服务能力,收入贡献占比逐年提升,已取得先发优势。近几年公司
DTP 业务飞速发展,2016 年成为湖南省首批特药协议药房,2019 年成为全国第
一批 DTP 达标药店,并连续评为优秀 DTP 专业药房。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
与药品生产企业的深度战略合作,拓展市场覆盖,品种覆盖;提高对重磅新品的
开发力度,持续扩大品种优势;在省内外拓展零售药房业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
更专业、全面的药事服务,提高公司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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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目的

    1、缓解资金压力,为公司经营业务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
为 259,217.73 万元、329,232.31 万元、390,350.38 万元和 398,325.68 万元,营业
收入规模呈快速增长趋势,随着公司的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公司需要大量的流
动资金用于药品采购、日常开支等经营活动的维持,对于营运资金的需求也不断
提高。此外,在当前医药流通行业并购重组、竞争加剧的背景下,公司除了巩固
既有市场份额外,还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积极参与医药零售行业整合,通过并购
方式收购优质医药资产,扩大公司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保障公司业务的持续
增长。

    公司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来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满足公司业务运营及
发展需要,缓解资金压力,为公司经营业务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 70.63%(未经审计),
处在相对较高水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有效提升公司净资产规模,适当降
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有助于公司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并有效满足公
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带来的新增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的高效运营提供有力的财
务支持,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公司进一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提升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提升市场信心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毅清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充分展示了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支持的决心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通过认
购本次发行股票,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股比例将得到提升,有助于进一步增强
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有利于向市场以及中小股东传递积极信号;认购资金的投
入有利于促进公司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维护公司中
小股东的利益。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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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王毅清。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三、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
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同意注册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1、发行对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
事长王毅清。

    2、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的简历及主要任职经历如下:

    王毅清,1965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住
所为湖南省长沙市。2002 年 10 月至今任达嘉维康董事长、2020 年 5 月至 2022
年 7 月任达嘉维康总经理;2007 年 11 月至今任湖南中嘉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事
长;2015 年 6 月至今任长沙同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
人;2019 年 12 月至今任长沙同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现任达嘉维康董事长。

    3、认购方式

    王毅清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7.49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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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为: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为 N,每
股派息/现金分红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若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机构后续对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定价
方式和发行价格等规定进行修订,则按照修订后的规定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
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鉴于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实施了 2023 年利润分配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 0.40 元),根据本次发行股票定价原则,本次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根据 2023 年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调整的本次发行价格为 7.45 元/股。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6,107,382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
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与本次发
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发行数量按舍
去末尾小数点后的数值取整。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000.00 万元(含本数),
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7.49 元/股调整为 7.45 元/股计算调整
后的发行数量。计算公式为: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每股发行价格=12,0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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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7.45 元/股=16,107,382 股(向下取整)

    (六)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
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若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
行相应调整。

    (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000.00 万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九)本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
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000.00 万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
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满足《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向补充流
动资金,与公司主业相关,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存在需要取得主管部门意
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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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董事长王毅清,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已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议案时,
涉及的关联董事已履行相应回避表决程序,相关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2)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
议。

    (3)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事项时,
关联股东已履行相应回避表决程序,相关议案由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

六、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王毅清直接持有并控制公司 70,144,219 股股份,通
过长沙同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 9,800,000 股股份,合
计控制公司 79,944,21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8.92%;王毅清的配偶明晖直
接持有公司 1,4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68%股份。二人合计控制公司
81,344,21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9.60%,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16,107,382 股(含本数),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数量将由 205,403,200
股变更为 221,510,582 股,实际控制人王毅清、明晖合计控制公司股份占发行后
公司总股本的 43.99%,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化。

七、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合同内容摘要

    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与本次发行对象王毅清签订了《湖南达嘉维康医药
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王毅清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协议内容摘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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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甲方/发行人: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人:王毅清

    (甲方、乙方以下合称为“双方”,单独称为“一方”)

    签订时间:2024 年 3 月 28 日

    协议名称:《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王毅清之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合同》(以下简称“本协议”)。

    (二)认购方式、认购价格、认购数量及金额、限售期、支付方式

    1、认购方式

    乙方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之股票。

    2、认购价格

    乙方认购甲方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 7.49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
转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底价为 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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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认购数量及金额

        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合计不超过 16,021,361 股1(含本数),双
方同意,乙方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乙方拟认购不超过 16,021,361 股(含
本数),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 万元(含本数)。最终数量及认购金
额将由甲方股东大会授权甲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
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若甲方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
国证监会注册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同时认购金额作相应调整。

        4、限售期

        乙方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
定办理)。乙方所取得的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因甲方分配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乙方通过本次发行所获得之甲方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将按届时有效之法
律、法规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锁事宜。

        5、支付方式

        在本协议约定的全部生效条件均满足后,甲方应尽快实施本次发行,乙方同
意将在收到甲方或甲方聘请的主承销商发出缴款通知后,按照缴款通知的要求以
现金方式一次性将全部认购价款划入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
完毕后,甲方聘请的主承销商扣除相关费用后再划入甲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在乙方支付认购价款后,甲方应尽快向深交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
乙方认购的股票登记手续,以使乙方成为该等股票的合法持有人。



    1 鉴于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实施了 2023 年利润分配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40 元),
根据本次发行股票定价原则,本次发行价格相应调整,根据 2023 年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调整的本次发行价
格为 7.45 元/股。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000.00 万元(含本数),按照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7.49 元/股调整为 7.45 元/股计算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为 16,107,382 股(含
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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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如本次发行最终未能实施,甲方应在深交所或有权证券监管部门发出该类书
面通知或意见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将乙方所缴纳的现金认购价款及期间利息退回
给乙方。

       (三)协议的成立、生效

    本协议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且乙方签字之日
起成立。

    除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生效外,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全
部获得满足后立即生效:

    1、本协议已经成立;

    2、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本次发行;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四)违约责任条款

    1、若本协议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声明、保证、承诺,则构成违约,
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守约方因此而受到的损
失。

    2、本协议项下约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如未获得(1)甲方董事会、
股东大会通过;或(2)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不构成甲方
违约。

    3、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
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
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
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向对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
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三十日以上,一方有
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终止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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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一)本次发行已取得的授权和批准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以及相关文件均在交易所网站及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披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

    2、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相关事项,股东大会决议以及相关文件均在交易所网站及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上进行披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

           本次发行尚需获得的审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并取得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履行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批准和登记程序。

九、认购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情况

    王毅清就参与本次发行的资金来源做出承诺如下:

    “1、本人用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或
合法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任何争议及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因资
金来源问题可能导致本人认购的上市公司股票存在任何权属争议的情形;不存在
通过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
次认购的情形;不存在接受公司或其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
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2、本人用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
达嘉维康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主体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从达
嘉维康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主体关联方处直接或间接得到任何
形式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亦不存在达嘉维康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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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及前述主体关联方为本人融资提供抵押、质押等担保的情形。”

十、从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的承诺

    王毅清已出具《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本人作为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发行对象,对于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1、本人确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不存在减持
所持达嘉维康股票的情形,承诺自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
所持达嘉维康的股票,并承诺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三十六个
月内不减持本次认购的达嘉维康的股票;

    2、如本人违反前述承诺而发生减持达嘉维康股票的,本人承诺因减持所得
的收益全部归达嘉维康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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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总体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000.00 万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
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整体规模综合考虑了公司现有的资金用途、公司资
产负债率、财务费用及未来战略发展等因素确定。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

    1、本次发行是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
为 259,217.73 万元、329,232.31 万元、390,350.38 万元和 398,325.68 万元,营业
收入规模呈快速增长趋势,随着公司的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公司需要大量的流
动资金用于药品采购、日常开支等经营活动的维持,对于营运资金的需求也不断
提高。此外,在当前医药流通行业并购重组、竞争加剧的背景下,公司除了巩固
既有市场份额外,还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积极参与医药零售行业整合,通过并购
方式收购优质医药资产,扩大公司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保障公司业务的持续
增长。

    公司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来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
充实营运资金,优化财务结构,可以有效满足公司业务运营及发展需要,缓解资
金压力,为公司经营业务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有利于公司长远经营发展。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适合公司现阶段选择的融资方式

    近年来,公司为了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主要通过银行借款等外部融资
方式筹集资金以满足日常经营之需。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70.63%(未经审计),公司存在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的需求。股
权融资能使公司保持良好的资本结构,降低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具有较好的规
划及协调性,有利于公司实现长期发展战略。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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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相应增加,进一步增强资金实力,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改善公司财务状
况,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股东的
能力,符合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3、增强公司控制权的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毅清。通过本次发行,王
毅清将提高持股比例,有利于巩固其对公司的控股地位,增强公司控制权的稳定,
也有利于促进公司提高发展质量和经济效益,保障公司的长期持续稳定发展,维
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提振市场信心。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必要的。

    (二)补充流动资金的可行性

    1、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可行性。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本结构得到进一步改善,公司资本实力增强,
财务风险降低,公司抗风险能力提升,推动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2、公司内控制度健全有效,确保本次募集资金存储、使用规范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
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与完善,形成了较为规范、标准的公司治理体系和较为完
善的内部控制程序。

    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检查与监督等方面做
出了明确规定。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
资金的存储与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规范合理的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补充流动资金规模测算

    (一)货币资金缺口分析

    1、货币资金持有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可自由支配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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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9 月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货币资金余额                        40,245.47        64,939.91      54,300.00      74,807.03
    受限货币资金                          3,641.58        3,589.78       2,225.61          1,536.27
    可自由支配货币资金余额              36,603.88        61,350.13      52,074.39      73,270.76
           注:可自由支配货币资金余额=期末货币资金余额-受限货币资金余额。
           2、可支配营运资金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可支配营运资金构成情况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序号       2024 年 9 月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可自由支配货币资金                 A               36,603.88     61,350.13     52,074.39      73,270.76
应收票据                           B               22,882.59     10,077.89     11,438.02      11,917.83
应收账款                           C            183,408.04      156,564.63    139,968.29     130,842.72
应收款项融资                       D                 2,752.93      2,623.94     2,356.13        1,934.85
应付票据                           E               15,109.41       9,348.41     5,245.69        7,171.41
应付账款                           F               59,229.56     40,272.50     31,518.24      34,198.37
                                G=A+B+
    可支配营运资金金额                          171,308.48      180,995.68    169,072.90     176,596.38
                                C+D-E-F

           公司分销业务主要的销售客户为公立医疗机构,账期较长,而公司主要供应
    商一般采用短账期付款的方式结算,收付款账期的差异,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收到的现金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存在客观的时间性差异。故医药流通
    行业中上下游存在的付款结算周期的影响,导致公司应收款项金额高于应付款项
    金额,公司对日常营运资金需求量较大。

           3、货币资金需求及缺口计算

           根据公司有息负债规模计算,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需归还的有息负债(资金
    需求)及货币资金缺口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序号       2024 年 9 月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A=A1+A2
有息负债金额(资金需求)                        311,533.84      242,035.09    149,616.50      69,939.60
                                 +A3
其中:短期借款                    A1            188,363.49      152,144.74    119,810.90      58,925.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A2                 3,770.00      6,515.65     8,660.00         400.00
     长期借款                     A3            119,400.35       83,374.70     21,145.60      10,6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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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序号     2024 年 9 月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可支配营运资金                        B           171,308.48    180,995.68     169,072.90     176,596.38
货币资金缺口                         C=A-B        140,225.36     61,039.41     -19,456.40    -106,656.78

          根据上表,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12,000.00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未超过公司截至报告期末的资金
    缺口,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合理。

          (二)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1、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序                               2024 年 9 月 30    2023 年 12   2022 年 12      2021 年 12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号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1     603368.SH      柳药集团           62.48%         64.96%           65.79%         63.42%
     2     002788.SZ      鹭燕医药           74.98%         74.76%           76.32%         74.38%
     3     600829.SH      人民同泰           59.13%         62.95%           65.11%         67.41%
     4     603883.SH       老百姓            64.41%         65.67%           66.83%         71.82%
     5     603233.SH       大参林            68.60%         67.11%           67.06%         65.76%
     6     603939.SH      益丰药房           59.94%         56.72%           56.64%         53.88%
     7     301017.SZ      漱玉平民           75.16%         74.65%           71.17%         61.74%
     8     301408.SZ      华人健康           59.18%         57.14%           63.24%         60.17%
                 平均数                      65.49%         65.49%          66.52%          64.82%
    分销业务为主的可比公司(序
                                             65.53%         67.56%          69.07%          68.40%
          号 1-3)平均数
                  公司                       70.63%         66.24%          53.78%          43.92%

          根据上表可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
    平,同时也略高于分销业务为主的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数,公司存在降低资产负
    债率,优化资本结构的需求。

          2、本次发行前后变化情况

          假设按照上限发行,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流动资金将增加 12,000.00
    万元,以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口径下计算的公司偿债能力指标的变化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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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24 年 9 月 30 日          补充流动资金后
  资产负债率(合并)                           70.63%                  69.31%
       流动比率                                    1.27                    1.31

    如上表所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偿债能力得以提高,公司资金实力
及资产规模将有效提升,资产负债率有所降低,资本结构进一步优化,有利于公
司健康稳定的可持续发展。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解决
公司业务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提升公司的资本实力,进一步推进主营业务
的发展。有利于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提升综合竞争力,有利于实现全体股东的
长远利益,对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仍将具有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保持人员、资产、
财务以及在研发、采购、销售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保持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金实力及资产规模将有效提升,资产负债率有所降
低,资本结构进一步优化。短期来看,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可能受本次
发行影响而被摊薄;中长期来看,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得到增强,有利于巩固并加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有助于公司业务经营规模扩大,
并带动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增长,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实现公司健康稳
定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相关政策、法律
法规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募集资金的到
位和投入使用,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和优化资本结构,进一步推进主营业务
的发展,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从而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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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撑和保障。因此,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具有必要性及可行性,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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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前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7 号),发行人由主
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5,162.6425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37 元,共计募集资
金 63,861.89 万元,坐扣承销费(不含税)4,245.28 万元后(前期已支付保荐费
用不含税金额 471.70 万元)的募集资金为 59,616.6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汇入发行人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
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
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669.61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6,946.9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52 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24 年 6 月 30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日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3050175363600000681     44,063,194.79    含利息收入
长沙湘江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3050175363600000683     33,890,703.84    含利息收入
长沙湘江支行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
                           810000012453000004          308,888.07    含利息收入
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66180078801700000715        278,684.77    含利息收入
公司长沙生物医药支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9550880201454300379                   -   已注销
分行营业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431505888013001339514                 -   已注销
洋湖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67088800                             -   已注销
长沙东塘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058901040023319                     -   已注销
长沙麓山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731904106910880                       -   已注销
广益支行

                                    1-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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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 6 月 30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日余额
                       合计                     78,541,471.47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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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6,946.99 万元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0,331.03 万元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0,331.03 万元
                                                                                 2021 年:4,000.00 万元;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0,000.00 万元
                                                                                 2022 年:19,574.77 万元;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52.68%
                                                                                 2023 年:15,526.46 万元;
                                                                                 2024 年 1-6 月:11,229.80 万元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实际投资金额与     态日期(或截
序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后承诺投资     止日项目完
号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金额的差额       工程度)
     连锁药房拓展    连锁药房拓展
1                                         6,004.64      4,643.14      4,643.14      6,004.64      4,643.14    4,643.14                  -     2023 年
     项目            项目
     智能物流中心    达嘉维康医药
2                                        34,242.35     34,242.35     27,581.18     34,242.35     34,242.35   27,581.18     6,661.18[注 2]     2024 年
     项目            产业基地项目
3    偿还银行贷款    偿还银行贷款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     2022 年
    永 久 性 补充 流 永久性补充流
4                                         1,700.00     1,700.00    1,700.00    1,700.00    1,700.00    1,700.00              -     不适用
    动资金            动资金
    永 久 性 补充 流 永久性补充流
5                                                -     1,406.71    1,406.71            -   1,406.71    1,406.71              -     不适用
    动资金 2[注 1]    动资金 2
    注 1:根据 2024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公司募投项目“连锁药房拓展项目”节余资金 1,406.51 万元(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 2:该项目尚在建设期,募集资金在陆续投入。




                                                                       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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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并经 2022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投资总额、实施地点及使用剩余超募资
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已进行公告。变更情况
主要内容为:结合公司经营战略规划的逐步调整和优化,项目与产品布局的相应
调整,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原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智能物流中心项目”变更为“达嘉维康医药产业基地项目”,本次变更涉及
募集资金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 56,946.99 万元的 52.68%,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本次变更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募
集资金投资金额不变,变更后项目投资预算与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差额由公司自
有或自筹资金补足。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连锁药房拓展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存在差异,系该项目已建设完
毕,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并于 2023 年 12 月完成结项。该项目承诺投资总额
6,004.64 万元,实际共使用募集资金 4,643.14 万元,差异原因系在募投项目建设
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
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对各个
环节的费用实现严格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项目相关成本和费用,提高
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因此募集资金产生了节余。

    2023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并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连锁药房拓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人民币 1,406.51 万元(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金额为准)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将
1,406.71 万元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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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2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882.33 万元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769.81 万元(不含增值税),共计 4,652.14 万元。上述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
项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2-456 号)。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
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
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
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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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
                    资项目累    承诺效                                                          是否达到
序                                        2024 年                                  累计实
        项目名称    计产能利      益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预计效益
号                                         1-6 月                                  现效益
                      用率
     连锁药房拓展
1                    不适用       注1       169.07    306.22     16.99   -693.55    -201.27     是[注 1]
     项目
     达嘉维康医药
2                    不适用     不适用           -         -         -         -            -     注2
     产业基地项目
3    偿还银行贷款    不适用     不适用           -         -         -         -            -     注3
     永久性补充流
4                      不适用    不适用          -         -         -         -          -       注3
     动资金
             注 1:本项目计划投资建设期为 2 年,第三年起为运营期,运营期第一年预计净利
         润为 198.77 万元,运营期第二年预计净利润为 783.50 万元,运营期第三年至第五年预
         计净利润为 1,717.29 万元。建设期内,本项目 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693.55 万元,2022
         年度实现净利润 16.99 万元。本项目 2023 年结项,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 306.22 万元,
         达到预计效益;
             注 2:项目不直接产生收入,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大幅提升公司产品的存储能力、
         分拣能力和物流配送效率,项目经济效益需要结合公司整体效益测算;
             注 3: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经营效益情况,也不存在承诺效益和预计效益。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达嘉维康医药产业基地项目”不直接产生收入,该项目建设完成后,
         将大幅提升公司产品的存储能力、分拣能力和物流配送效率,项目经济效益需要
         结合公司整体效益测算。目前项目尚未完工。

              (2)“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生产经营带来新的动
         力,以上投资项目涉及公司经营总体而并非某一个单独方面,因此无法单独核算
         效益。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
         况说明

              不适用。

              (七)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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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为 7,854.15 万元(含
利息收入),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比例为 13.79%,尚未使用完毕的原因主要系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嘉维康医药产业基地项目”尚处于建设阶段,该在建项目
在建设周期内正有序推进,“达嘉维康医药产业基地项目”计划在 2024 年建设
完成。

    (九)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
证报告》(天健审〔2024〕2-19 号),达嘉维康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
第 7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达嘉维康公司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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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是否存在整合计划,公司章程、
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实施后能够有效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
提升公司的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需要。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尚不存在本次发行后对公司业务及资产进行整
合的计划。若公司未来对主营业务及资产进行整合,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另行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东结构、股本总额和注册资本将发生
变化,公司将根据实际发行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

    (三)本次发行对股东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额、股权结构将相应发生变化,
发行后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会有所变动,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毅清控制公司
股份比例较发行前将有所提升,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尚无对高管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本次发行完成后,若公司
拟调整高管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另行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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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和业务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化。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有利于增强公司
的资本实力,使公司的财务结构更加稳健,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资产总额和净资产额将同时增加,短期
来看,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可能受本次发行影响而被摊薄;中长期来看,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得到增强,有利于巩固并加强自身
的核心竞争力,有助于公司业务经营规模扩大,并带动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
增长,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实现公司健康稳定的可持续发展。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由特定对象以现金认购,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将增加。随着募集资金的投入,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得到满足,公司主营业务的盈
利能力将得以加强,有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未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将有所增加,进一步改善公司总体现金流量状况。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
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变化,本次发行也不会导致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新增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而产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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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自 2021 年 12 月上市后,发行人为提升整体竞争力以及市场规模,开展了多
次并购整合,陆续收购了宁夏德立信、银川美合泰、山西思迈乐等药房标的,并
收购天济草堂等医药工业标的。并购系包括公司在内的大部分已上市的医药零售
公司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同时该等并购为公司巩固湖南区域竞争力、拓展
外省竞争实力、完善产业链等起到重要的作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分别为 0 万元、17,441.00 万元、71,793.07
万元和 112,924.94 万元,占公司归母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10.13%、41.09%
和 63.96%。考虑到被收购资产未来盈利的实现情况受政策环境、市场需求以及
自身经营状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未来包括医保支付政策在内的医药相关政策
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消费者购买习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发生不可抗力等重大不
利事项,造成收购标的未来经营状况未达预期或经营状况持续恶化等情况,则公
司将面临商誉减值风险。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每年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
试,如商誉发生减值将会对发行人资产负债表中总资产、净资产、资产负债率等
财务指标产生不利影响,尤其在发生减值的当年度可能会对公司的净利润产生较
大影响,公司可能出现利润大幅下滑、甚至由盈转亏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金额分别为 58,925.12 万元、119,810.90 万元、
152,144.74 万元以及 188,363.49 万元,公司借款金额增加较快主要系公司为支付
并购公司的股权收购款而导致发行人对资金的需求增加以及随着公司经营规模
的扩张,需要维持日常营运资金的需求而增加的银行贷款所致。受短期借款规模
较大影响,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速动比率分别为 2.06、1.42、1.05 和 0.99,呈下
降趋势。若公司未来融资能力受到限制、不能新增或续借银行借款或经营业绩亏
损,可能对公司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导致公司面临偿债风险和流动性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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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战略目标,为提升自身整体竞争力以及市场规模,
开展了多次针对医药零售标的和医药工业标的的并购与投资,该等并购为公司巩
固提升自身竞争实力、完善产业链等起到重要的作用。但由于产业发展、市场变
化等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投资、并购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收购整合不成功、
无法实现协同效应、收购项目本身的承诺利润无法实现等方面的风险,导致公司
并购与投资效果不达预期,从而影响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在全国拥有 1,277 家药房门店,随着未来销售
区域的扩大、门店数量的增加,公司门店的日常规范管理难度也逐步加大。虽然
公司严格遵循合规经营原则,建立了较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门店管理体系,但
是仍不能完全排除相关门店管理人员和销售人员因未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而导致公司被处罚的可能性,公司存在因违规经营受到行政处罚而导致经营遭
受损失的风险。




    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涉及生产、流通及销售等多个环节,受严格监管。
虽然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内控制度,但仍不能
完全排除采购的商品存在质量瑕疵、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而公司难以识别
风险的可能性。若公司所销售商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将有可能连带影响公司的
品牌形象并对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医保改革进一步推进,国家医保谈判、集采等政策的不断出台
导致药品价格下降幅度较大,行业随之产生了对应变革,整合态势明显。大型连
锁医药企业借助自身渠道优势,抗压能力较强,在当前背景下呈现出迅速扩张的
特点;中小企业以及单体药房相比则显示出明显劣势,整体医药流通行业集中度
稳步提升。此背景下大型连锁医药企业之间的竞争进一步加剧,公司发展面临各
大医药企业扩张带来的严峻挑战。同时“互联网+”战略的推行,又促进医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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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业务的迅速发展,除了传统医药流通企业之外,跨区域医药电商平台、GPO
平台、第三方医药物流等企业借助自身数字化、信息化等资源优势也入局竞争,
市场竞争格局进一步复杂化。




    公司连锁药店的门店经营房产主要通过租赁形式取得,可能因多种不确定因
素而面临一定的风险,如:房产产权纠纷;房产租赁期限届满后,出租方大幅度
提高房屋租赁价格或不再续约;房产可能面临拆迁、改建及周边规划发生变化等,
都有可能对公司连锁药店的正常经营造成影响。




    根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药
品零售、药品批发等业务需要取得相应资质,公司连锁药店等业务均需办理相应
资质,存在资质未通过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风险。此外,若未来经营期间内公司
连锁药店等相关业务资质被取消或者到期无法顺利展期,将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
风险。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

    (一)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获得深交所的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
的同意注册。上述事项能否获得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审核通过或
同意注册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摊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股本和净资产将
会相应增加,可能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短期内出现一定
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三)股价波动的风险

    股票价格的变化除受公司经营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外,还会受宏观经济形势、
经济政策、股票市场供求状况及突发事件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即使在公司经营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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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稳定的情况下,公司的股票价格仍可能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有可能给投资者
造成损失,存在一定的股价波动风险。

    (四)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因素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董事长王毅清。虽然王毅清已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但仍
不排除受股票价格波动、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导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足甚至无
法成功实施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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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承诺,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王毅清               胡胜利                 钟雪松




                          陈珊瑚                唐 治                 刘曙萍




                           陈 昊



    全体监事:

                           唐 娟                邓 玉                 彭 佳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胡胜利               陈珊瑚                 李玉兰




                           蒋 茜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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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王毅清



             实际控制人:

                                             明 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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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王照坤



    保荐代表人:

                               朱国民               周 炜




    法定代表人:

                               冉   云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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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管理层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

                                      姜文国




      保荐机构董事长:

                                       冉 云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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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
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
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周泰山            彭   梨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朱志怡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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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P a n- C hi na Ce rti fi ed P ubl i c Ac count a nt s

                                                                                     地址:杭州市钱江路 1366 号
                                                                                     邮编:310020
                                                                                     电话:(0571) 8821 6888
                                                                                     传真:(0571) 8821 6999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所出具
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2-224 号、天健审《〔2023〕2-195 号、天健审《〔2022〕
2-197 号)的内容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湖南达嘉维康医药
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
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贺梦然                          刘利亚




                                                           罗《《其                        刘灵珊


                                                            离职

                                                           易幕丽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毛育晖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九日

                                                          1-1-125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P a n- C hi na Ce rti fi ed P ubl i c Ac count a nt s


                                                                                           地址:杭州市钱江路 1366
                                                                                      号



                                                                                           邮编:310020



                                                                                           电话:(0571) 8821 6888




                 关于签字注册会计师离职的说明
                                                                                           传真:(0571) 8821 6999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所作为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
计机构,出具了《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2-224 号、天健审〔2023〕2-195
号),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贺梦然同志、刘利亚同志和易幕丽同志。
    易幕丽同志已于 2024 年 7 月从本所离职,故无法在《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
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之“审计机构声明”中签字。


    专此说明,请予察核。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毛育晖


                                                                二〇二四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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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六、董事会声明

    (一)除本次发行外,董事会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存在其他股权融资计划

    截至本次发行募集说明书出具日,除本次发行外,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暂
无其他股权融资计划。若未来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资产负债状况安排股权融
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具体措施

    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有效防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带来的即期回
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
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对公司股东回报能力,具体措
施包括:

    1、合理统筹资金,提升盈利能力,促进主业发展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流动性将有所提高,资本结构进一步改善,财务
风险降低,公司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未来将加快业务的发展与开拓,进一步巩
固和提升公司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其整体业务规模的增长,推动收入水平与
盈利能力的双重提升。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合理规范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
司已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要求,制定并完善了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
金采用专户专储、专款专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
风险。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使用,充
分发挥募集资金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3、提高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完善员工激励机制,提升经营效率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继续着力提高内部运营管理水平,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完善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控制资金成
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费用控制,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的经营风险。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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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公司将持续推动人才发展体系建设,优化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和调动员工
积极性,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
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
供制度保障。

    5、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公司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进
行了明确规定,公司还制定了《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了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
制定原则和具体规划内容,充分维护了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积极实施对
股东的利润分配,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机制。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使用制度,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持续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以有效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在符
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实施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强化对投资者的
长期回报机制。

    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公司对未来利润做出任何保证,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相关主体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做出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
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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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就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出具如下承诺:

    1、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拟将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
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
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
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
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
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
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王毅清、实际控制人王毅清、明晖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分别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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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上市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
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
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将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
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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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声明》之签
章页)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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