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强瑞技术: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4-12-3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
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瑞技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强瑞
技术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为提高公司短期闲置自有资金的使
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
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
资产品。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有效期内授权公司、子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如在
有效期内,公司有新增子公司(含孙公司),则新增子公司也可在上述总额度范
围内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投资产品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且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
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
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
和跟踪产品投向,在上述投资产品期间,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
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一旦发现存在
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公司投资产品与保管情况,定期对自有资金
的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200,000,000.00 元)(含本数)的
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本事项的有效期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
                                    2
以滚动使用。同时,同意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
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理财
产品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通
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
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司及子公司前十二个月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总计
11,196.72 万元,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及子公司无未赎回的理财产品。

    六、信息披露义务

    为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保证披露信息的重要性及可读性,本次公司及
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后,在公司每笔现金管理购买及赎回的进展情况不再进行单独披露,
公司将在每年度末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集中披露。如若公司进行的现金管理发生
重大不利事项,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3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计划无异议。




                                  4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