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53 证券简称:中科江南 公告编号:2024-114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3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13 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13 日(星期五)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万泉河路 68 号紫金大厦 15 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罗攀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委 托 代 表 共 126 人 , 代 表 股 份 258,342,0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8289%。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 人,代表股份 248,786,18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098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1 人,代表股份 9,555,8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7309%。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1 人,代表股份 9,555,854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309%。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1 人,代表股份 9,555,8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7309%。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持续督导机构保荐代表人和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列席会 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56,936,8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561%;反对 1,394,2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97%;弃权 10,9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150,6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2949%;反对 1,394,2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904%;弃权 10,96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7%。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本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56,947,7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603%;反对 1,381,1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46%;弃权 13,0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161,6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096%;反对 1,381,1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538%;弃权 13,06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67%。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本议案表决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56,949,7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611%;反对 1,380,7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45%;弃权 11,4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163,6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305%;反对 1,380,7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496%;弃权 11,46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9%。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本议案表决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56,949,7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611%;反对 1,380,7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45%;弃权 11,4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163,6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305%;反对 1,380,7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496%;弃权 11,46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9%。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本议案表决通过。 5、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56,949,7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611%;反对 1,379,2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39%;弃权 12,9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163,6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305%;反对 1,379,2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339%;弃权 12,96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56%。 本议案表决通过。 6、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56,950,2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613%;反对 1,379,2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39%;弃权 12,4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164,1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357%;反对 1,379,2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339%;弃权 12,46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04%。 本议案表决通过。 7、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56,946,6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599%;反对 1,382,8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53%;弃权 12,4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160,5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980%;反对 1,382,8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716%;弃权 12,46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04%。 本议案表决通过。 8、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56,949,6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610%;反对 1,379,3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39%;弃权 12,9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163,5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294%;反对 1,379,3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349%;弃权 12,96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56%。 本议案表决通过。 9、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56,951,6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618%;反对 1,379,3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39%;弃权 10,9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165,5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504%;反对 1,379,3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349%;弃权 10,96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7%。 本议案表决通过。 10、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56,951,2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617%;反对 1,381,2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47%;弃权 9,4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165,1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462%;反对 1,381,2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548%;弃权 9,46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0%。 本议案表决通过。 1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56,951,8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619%;反对 1,378,6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37%;弃权 11,4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165,7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525%;反对 1,378,6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276%;弃权 11,46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9%。 本议案表决通过。 12、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56,951,4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617%;反对 1,379,0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38%;弃权 11,4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165,3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483%;反对 1,379,0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318%;弃权 11,46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9%。 本议案表决通过。 1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56,952,3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621%;反对 1,378,6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37%;弃权 10,9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166,2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577%;反对 1,378,6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276%;弃权 10,96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7%。 本议案表决通过。 1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长期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58,086,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013%;反对 244,1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5%;弃权 10,9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9,300,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304%;反对 244,1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549%;弃权 10,9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7%。 本议案表决通过。 15、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58,085,3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006%;反对 244,8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8%;弃权 11,8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9,299,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141%;反对 244,8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622%;弃权 11,8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37%。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许涤非、张皓 3、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