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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力风电: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24-06-04  

证券代码:301155           证券简称:海力风电           公告编号:2024-025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
关规定,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估
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日后财务状况有一定影响,由于目前
暂无法确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指标影响的具体金额,基于

谨慎性原则,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公司不断加强应收款项风险的
精细化管理,应收款项信用风险特征也随之不断变化,在“抢装潮”后海上风电
项目验收、结算流程较长的影响下,下游客户应收账款回款周期较长、质保金达
到预定回款时点较晚,公司现行坏账准备计量方式已无法准确的反应公司的实际
情况。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
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
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公司拟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的减值计

提进行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按照不同风险特征,分组合计提具体情况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已发生减值       单项认定
                                               1 年以内                5%
                                               1至2年                 1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2至3年                 30%
                          账龄组合
坏账准备                                       3至4年                100%
                                               4至5年                100%
                                               5 年以上              100%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已发生减值       单项认定
                                               1 年以内                5%
                                               1至2年                 1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2至3年                 30%
                          账龄组合
坏账准备                                       3至4年                 50%
                                               4至5年                 80%
                                               5 年以上              100%

    4、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
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

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日后财务状况有一定影响,由于目前无法确定2024
年末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余额及账龄分布,故暂无法确定本次会
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指标影响的具体金额,最终金额以审计数据为

准。

    三、审计委员会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经审查,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
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
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四、董事会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2024年6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并充分考虑了公司应收账款、
合同资产及其他应收款风险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2024年6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公

司本次变更会计估计事项。

    六、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基于我们在本次审核中所实施的上述程序和所获取的相关证据,我们认为海
力风电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情况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