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 2024 年 5 月 16 日作出 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特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正: 原《公司章程》条文 《公司章程》修订后的条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7,466.6667 万元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7,918.3314 万元人 民币。 民币。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7,466.6667 万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7,918.3314 万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签字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签署: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