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研设计: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4-04-04
证券代码:301167 证券简称:建研设计 公告编号:2024-021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合并会计报表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59,651,852.57 元,本年度未分配利润 268,106,076.10
元;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 60,659,830.82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2023 年度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6,065,983.08 元后,本
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235,717,942.88 元。
董事会拟定的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
公司总股本 112,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16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4,192,000.00 元,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可供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发展和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
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并充分考
虑广大投资者利益和合理诉求的前提下制定,与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成长性相匹配,
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对公司产生其他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
《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既考
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
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
登记。
特此公告。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