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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研设计: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苏剑鸣)2024-04-04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苏剑鸣)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 2023 年 8 月 25 日任职以来,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
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及经验,认真审议董事
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审慎发表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任职公司独立董事以
来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苏剑鸣,1970 年 9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1992 年 9 月参加工作,
历任合肥工业大学建筑学专业助教、讲师、副教授,合肥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
院副院长、建筑学系主任等职务,现任合肥工业大学教授。2023 年 8 月至今任
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任职以来,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会议、未召开股东大会,本人作
为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未出现连续两次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参会前,
本人认真阅读会议相关资料,对相关议案进行必要的询问;会上认真参与讨论,
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
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对相关决议执行情况
予以积极关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3 年任职以来,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
独立董事                                                          是否连续两
           本年度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姓名                                                 缺席董事   次未亲自参
           参加董事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加董事会会
           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议
 苏剑鸣       3          1          2            0        0           否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 年任职以来,本人勤勉审慎地履行职责,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
司董事会聘任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自董事会换届以来,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
    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虽然尚未召集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但本人
仍然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日常持续关注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动态,未发现相关人员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虽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尚未组织召开会
议,但本人仍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日常
重点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公司加强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积极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3 年任职以来,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但本人与其他两位独立
董事共同参加了公司在上海设立子公司的投资方案论证会,对本次对外投资的必
要性、可行性、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公司可以采取的应对措施等进行了详细且充分
的分析论证,发挥了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2024 年,
本人将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相关工作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情况
    2023 年任职以来,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投资方案论证
会等形式深入公司开展实地考察,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
建设等情况。同时还通过电话、微信等途径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
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行业特点及现状、公司战略执行、
重大项目进展、各业务板块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治理等各方面情况进行持续了解,
并对公司规范运作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平时本人亦持续关注媒体对
公司相关报道、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持续、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促进公司及
时、公平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2023 年本人任职以
来,公司共发布定期报告 1 份、临时公告及文件共计 13 份,信息披露工作符合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同
时,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认真接待到公司调研的投资者,耐心接听投资者
电话咨询,及时回复投资者提问,积极举办业绩说明会,参与投资者沟通、交流
工作,保证了与投资者交流渠道畅通,确保了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
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2.加强自身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相关培训,参加公
司组织的持续督导机构对董事的专题培训与交流活动,并通过了解行业动态和同
行业公司的经营情况,不断提高自身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意识和履职能力。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 2023 年任职以来,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本人 2023 年任职以来,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
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该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 2023 年任职以来,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在
以往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切实履行了审计
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会计政策变更
    本人 2023 年任职以来,公司未发生过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而作出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五)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同日,公司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
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选举韦法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同意聘任韦法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朱兆晴先生为公司执行总工程师、姚茂举先
生为公司执行总建筑师、毕功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朱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王红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孙医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刘定萍
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的任职条件、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的要求。
    经核实,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符合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
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自 2023 年度任职以来,本人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
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健康发展建言献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本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谨慎、认
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
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苏剑鸣
                                              二〇二四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