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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研设计: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丁斌)2024-04-04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丁斌)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 2023 年 8 月 25 日任职以来,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
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及经验,认真审议董事
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审慎发表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任职公司独立董事以
来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丁斌,1962 年 7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86 年 7 月
参加工作,历任合肥市经济研究中心副科长,安徽德邦数据公司总经理,安徽天
峰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合肥正业计算机公司总经理,合肥汉思信息技术有限公
司总经理,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MBA 中心副主任、EMBA 中心主任、院长助理等职
务,现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副教授,以及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安徽科创中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安徽多晶涂层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安
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任职以来,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会议、未召开股东大会,本人作
为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未出现连续两次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参会前,
本人认真阅读会议相关资料,对相关议案进行必要的询问;会上认真参与讨论,
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
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对相关决议执行情况
予以积极关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3 年任职以来,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
独立董事                                                          是否连续两
           本年度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姓名                                                 缺席董事   次未亲自参
           参加董事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加董事会会
           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议
  丁斌        3          1          2            0        0           否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 年任职以来,本人勤勉审慎地履行职责,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
司董事会聘任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自董事会换届以来,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
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
    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虽然尚未召集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会议,但本人仍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日
常重点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公司加强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积极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
    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相关规定,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2023 年任
职以来,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1 次,对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信
息进行了审议;同时本人向公司管理层详细了解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
情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建议公司切实
加强内控管理和风险管理,不断提升合规运作水平。
    担任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出席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或
缺席情况。2023 年任职以来,公司召开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 2 次,对《关于
投资设立上海地下空间科技有限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关于<安徽省建筑设
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投资设
立蚌埠高新设计有限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进行了审议,为公司科学合理开
展对外投资、调整未来发展规划等发挥了积极作用。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3 年任职以来,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但本人与其他两位独立
董事共同参加了公司在上海设立子公司的投资方案论证会,对本次对外投资的必
要性、可行性、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公司可以采取的应对措施等进行了详细且充分
的分析论证,发挥了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2024 年,
本人将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相关工作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情况
    2023 年任职以来,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投资方案论证
会等形式深入公司开展实地考察,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
建设等情况。同时还通过电话、微信等途径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
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行业特点及现状、公司战略执行、
重大项目进展、各业务板块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治理等各方面情况进行持续了解,
并对公司规范运作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平时本人亦持续关注媒体对
公司相关报道、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持续、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促进公司及
时、公平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2023 年本人任职以
来,公司共发布定期报告 1 份、临时公告及文件共计 13 份,信息披露工作符合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同
时,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认真接待到公司调研的投资者,耐心接听投资者
电话咨询,及时回复投资者提问,积极举办业绩说明会,参与投资者沟通、交流
工作,保证了与投资者交流渠道畅通,确保了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
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2.加强自身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
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相关培训,参加公司
组织的持续督导机构对董事的专题培训与交流活动,并通过了解行业动态和同行
业公司的经营情况,不断提高自身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意识和履职能力。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 2023 年任职以来,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本人 2023 年任职以来,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
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该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 2023 年任职以来,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在
以往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切实履行了审计
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会计政策变更
    本人 2023 年任职以来,公司未发生过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而作出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五)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同日,公司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
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选举韦法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同意聘任韦法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朱兆晴先生为公司执行总工程师、姚茂举先
生为公司执行总建筑师、毕功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朱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王红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孙医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刘定萍
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的任职条件、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的要求。
    经核实,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符合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
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自 2023 年度任职以来,本人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
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健康发展建言献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本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谨慎、认
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
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丁斌
                                               二〇二四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