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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研设计: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04-04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立场出发,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规范运作、
重大事项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实施了有效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
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将监事会 2023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8 次会议,会议在通知、召集、议事程序、表
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
则》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
一致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一致
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
说明的议案》《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关于确
定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
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共 14 项议案。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一致审议通过《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4.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5.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候选人的议案》。
    6.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一
致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
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3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共 4 项议案。
    7.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一致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8.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一致审议通过《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重要事项进行监督和发表意见
    报告期,监事会勤勉尽责履行各项职责,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募集
资金使用和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1.规范运作情况
    2023 年,公司全体监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
规定,出席股东大会 2 次、列席董事会会议 10 次,充分了解了公司重大事项决
策过程,并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
运作规范、重大事项决策依据充分、讨论充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认真
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不断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健全
内控体系建设,提升企业风险防范和规范运作水平;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为出发点,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规
定,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未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或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的财务运行体系、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有效地
检查和监督,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真
实、客观、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公司在财务
会计报告编制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
为。
       3.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因经营管理需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拟由民生银行一般户向招商银
行基本户转账 1,500.00 万元,但由于操作失误,误将该笔资金从民生银行募集
资金账户划出至基本户。事件发生后,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 日将全部资金及期
间产生利息转回募集资金账户,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关于募集资金账户操作有关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上述募集
资金账户转账操作失误在公司内部账户间发生,且公司未动用上述资金,全部资
金及相应的利息已经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鉴于以上情况,公司及时采取了整改措施,例如对存在共用网银盾情形的募
集资金专户网银支付功能予以限制;操作募集资金付款时,增加复核流程;进一
步加大对相关人员的学习培训,促进熟练掌握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及所有
募集资金账户有关情况;加强内部控制培训等,增强员工内部控制意识,切实提
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并有效防范企业运营中其
他环节风险的发生。
       除前述已纠正的问题外,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
情形。
       4.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
形。
       5.对外担保情况
       2023 年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形,也不存在其他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报
告期末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6.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及《2023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详细且全面地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
控制体系并有效运行,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自身
的实际需要;《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7.信息披露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严格按照已建立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
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规范信息传递流程,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认真开展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工作,切实防范内幕交易
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上市以来至今,公司未出
现过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
    8.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借款、代
偿债务、代垫款项等方式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三、监事会 2024 年工作计划及展望
    2024 年,监事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扎实
开展各项工作,以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对相关事项严格履行监督职责,
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并重
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是依托监事会会议加强财务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强化
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日常监督,密切关注经营
风险;
    二是持续加强内部控制监督,重点关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注重
与经理层、董事会的沟通交流;
    三是积极参加培训学习,持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专业素养。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