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豪新材: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4-11-2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保荐人 ”)作
为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豪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逸豪新材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与关联方章贡区金致逸
豪酒店及受同一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方(包含章贡区悦景餐厅、章贡区八珍玉食
餐饮店、章贡区致雅餐饮店、章贡区悦小景餐厅、深圳市逸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等企业)、赣州逸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发生关联交易,预计 2025 年公司与关
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80 万元。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
向关联人采购住宿及餐饮服务、工程顾问服务等,具体数量与价格以后续实际的
订单或协议为准。
2024 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30
万元,2024 年 1-10 月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31.05 万元
(未经审计)。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张剑萌先生、关联董事张信宸先生对此议案回避
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 2025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董事会的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
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
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1
(二)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价原 合同签订金额或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类别 则 预计金额
章贡区金致逸豪酒
向关联人 店及受同一控制人 住宿及餐饮服务 参考市场价格 270
采购住宿 控制下的关联方
及服务 赣州逸豪置业有限
工程顾问服务 参考市场价格 10
责任公司
总计 280
(三)2024 年 1-10 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
2024 年
额占同类
1-10 月实 2024 年预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业务比例 披露日期
关联方 际发生金 计金额
类别 内容 (%) 及索引
额(未审
(未审
计)
计)
章贡区金
2023 年 12
致逸豪酒
月 01 日
店及受同 住宿及餐
126.55 210 45.81% 《关于预
向关联人 一控制人 饮服务
计 2024 年
采购住宿 控制下的
度日常关
及服务 关联方
联交易的
赣州逸豪 公告》
工程顾问
置业有限 4.50 20 100% (公告编
服务
责任公司 号:2023-0
40)
总计 131.05 230 -
1、以上数据为 2024 年 1-10 月实际发生金额,202
4 年度尚未全部完成;
2、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是公司根据日常经营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活动所需,交易金额占公司总体业务量比重较小。
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与关联方可
能签署的合同上限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根据双方业
务发展、实际需求及具体执行进度确定,导致实际
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 公司对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
2
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计情况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属实,发生的日常关联
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交易价格根据市场
交易价格确定,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注:1、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最终情况及全年实际发生金额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
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2、章贡区金致逸豪酒店、章贡区八珍玉食餐饮店、及章贡区悦景餐厅由同一关联控制
人控制,该关联控制人 2024 年度新增控制企业章贡区致雅餐饮店、章贡区悦小景餐厅、深
圳市逸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3、在上述预计总额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内使用,具体
交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赣州逸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赣州逸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文清路 29 号
法定代表人:张剑萌
注册资本:88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批发、零售(凭有效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房地产开发
经营;物业管理;柜台租赁;(住宿;餐饮;火车票代办服务由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赣州逸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
45,845.74 万元,净资产 13,838.83 万元,上述数据经江西东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正常,在日常交易中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
能力。
(二)章贡区悦景餐厅
1.基本情况
名称:章贡区悦景餐厅
3
住所:赣州市章贡区章江新区华润中心万象城 477 号商铺
经营者:邱萍
企业类型:个体工商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外卖递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有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正常,在日常交易中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
能力。
(三)章贡区八珍玉食餐饮店
1.基本情况
名称:章贡区八珍玉食餐饮店
住所: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 1 号赣州九方购物中心二层 L202A 号铺
经营者:邱萍
企业类型:个体工商户
经营范围:正餐服务、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凭有效食品经
营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有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正常,在日常交易中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
能力。
(四)章贡区金致逸豪酒店
1.基本情况
名称:章贡区金致逸豪酒店
住所:赣州市章贡区文清路 2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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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邱萍
企业类型:个体工商户
经营范围: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停车场服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有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正常,在日常交易中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
能力。
(五)章贡区致雅餐饮店
1.基本情况
名称:章贡区致雅餐饮店
住所:赣州市章贡区文清路 29 号第六层
经营者:邱萍
企业类型:个体工商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有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正常,在日常交易中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
能力。
(六)章贡区悦小景餐厅
1.基本情况
名称:章贡区悦小景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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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 1 号招商花园城 L202A 商铺
经营者:邱萍
企业类型:个体工商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有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正常,在日常交易中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
能力。
(七)深圳市逸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逸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苑南路 3176 号彩讯科技大厦二
层、三层
经营者:邱萍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餐饮管理;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餐饮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有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正常,在日常交易中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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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依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
作出,为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情形。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参照同期市场价格确定,严格按照公
司的相关制度进行;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率来
确定具体结算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将由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5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依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
况作出,为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日常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
础,遵循公平、公正、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时该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会因该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
其控制。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
务发展需要,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公正、协商一致的原则,
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
公司的独立性。因此,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予以认
可,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生
产经营发展的需要,相关交易价格确定原则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董事会同意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8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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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工程顾问服务等,具体数量与价格
以后续实际的订单或协议为准。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
营发展的需要,相关交易价格确定原则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一致同意 2025 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80 万元,
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工程顾问服务等,具体数量与价格
以后续实际的订单或协议为准。
六、保荐人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依据公司生
产经营实际情况作出,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相关决策程 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 2025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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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预
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振国 黄 滨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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