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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沃科技: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5-29  

证券代码:301232             证券简称:飞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0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具
体内容如下: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53,687,391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0,737,478.2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转增 21,474,956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数为 75,162,347 股,不送红股。(本次转增股数系公司
根据实际计算舍尾处理所得,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的结果为准)。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
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动。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
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
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3,687,391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
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1.8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53,687,391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75,162,347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6 日。
        2、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4 年 6 月 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4 年 6 月 6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
(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
 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
 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6 月 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
 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2*****521          张友君

    2                08*****717          上海弗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                02*****986                刘杰

   4                08*****759                常德福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                08*****719                常德沅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29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6
月 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比例      转增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股)                             股份数(股)
                                              (%)       (股)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40,217,391      74.91 16,086,956         56,304,347     74.9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470,000      25.09     5,388,000      18,858,000     25.09

三、总股本                       53,687,391     100.00 21,474,956         75,162,347    100.00

    注: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考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75,162,347 股摊薄计算,2023 年年
度每股净收益为 0.75 元。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相关股东在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时就减持意向的承诺:“……(2)若本人/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
前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次除权除息后,上述最低减持价限制亦作相应
调整。

    八、有关咨询办法

    公司地址:常德市桃源县陬市镇观音桥村二组(大华工业园内)
    联系电话:0736-6689769
    传真:0736-6679869
    联系邮箱:fwdongmiban@shfinework.cn
    联系人:刘志军
九、备查文件

1、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