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沃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0-29
证券代码:301232 证券简称:飞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3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以书面、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
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徐慧、曾红、王
赓宇、单飞跃、夏劲松,会议由董事长张友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
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第
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内部审计,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内部审计制度》。
具体内容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内部审计
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控股子公
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