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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帮股份: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24-01-03  

证券代码:301233            证券简称:盛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1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本次解除限
售股份数量为 1,35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63%。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338,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66%。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 月 6 日(星期六),因该日
为非交易日,故上市流通日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2024 年 1 月 8 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8 号),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2,870,000
股,并于 2022 年 7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
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51,47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39,265,411 股,占
发行后总股本的 76.2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204,589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3.71%。
    2023 年 1 月 6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
量为 665,41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29%,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
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2023 年 7 月 6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
股份数量为 5,590,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86%,其中 5,460,300 股股份
上 市 流 通 ,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7 月 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股份数量为
1,35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63%,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4 年 1 月 8 日锁定期
满,其中 338,250 股将上市流通。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51,470,000 股,上市后未发生变动。其中: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33,139,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64.39%,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 18,330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5.61%。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 3 名,分别为范德波、付强、黄丽。上述股
东均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中做出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
持有的上述股份。
    (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任意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上述公司股份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公司股票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发行价进行相应调整。本人不因职务变
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条承诺。
    (3)在锁定期满后,如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时确定
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亦遵守本条承诺。
    (4)本人将同时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
锁定和减持的其他规定;在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期间,若涉及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发生变化,则本人同意自动适用变
更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
    (5)若本人违反本承诺函,违反承诺而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本人未
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本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
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人完全履行本承诺函为止。
    2、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7 月 6 日上市,自 2022 年 9 月 26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 41.52 元/
股,触发上述第(2)款承诺履行条件。依照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相关承诺,上述
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限售股延长锁定期自
2023 年 7 月 6 日至 2024 年 1 月 6 日。具体情况如下:

                     持 股 数 量 (万 股 )    持股比例
 股东     与公司                                             原股份锁定          本次延长后
 名称     关系         直接       间接      直接    间接       到期日            锁定到期日
                       持股       持股      持股    持股
                                                                               2024 年 1 月 6 日
范德波 董事、高管     60.00         -       1.17%    -     2023 年 7 月 6 日
                                                                               (非交易日顺延)

                                                                               2024 年 1 月 6 日
 付强   董事、高管    56.00         -       1.09%    -     2023 年 7 月 6 日
                                                                               (非交易日顺延)

                                                                               2024 年 1 月 6 日
 黄丽      高管       19.30         -       0.37%    -     2023 年 7 月 6 日
                                                                               (非交易日顺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0 月 3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的《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2022-02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
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 月 6 日(星期六),因该
日为非交易日,故上市流通日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2024 年 1 月 8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35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63%。本次实际
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338,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66%。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3 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总数(股)        数量(股)            通数量(股)
  1            范德波          600,000             600,000              150,000          注1
  2            付强            560,000             560,000              140,000          注2
  3            黄丽            193,000             193,000               48,250          注3
         合    计             1,353,000            1,353,000            338,250

      注 1:股东范德波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600,000 股,在其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范德波先生本次解除限售数

量为 600,000 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50,000 股。

      注 2:股东付强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560,000 股,在其任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付强先生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为

560,000 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40,000 股。

      注 3:股东黄丽女士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93,000 股,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黄丽女士本次解除限售

数量为 193,000 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48,250 股。

       上述股东除履行相关承诺外,其减持行为应严格遵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
事会将严格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
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3,139,700       64.39%        -338,250        32,801,450     63.73%
      首发前限售股       33,009,200       64.13%       -1,353,000       31,656,200     61.50%
      高管锁定股          13,0500         0.25%        +1,014,750        1,145,250     2.2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8,330,300       35.61%       +338,250         18,668,550     36.27%
三、总股本               51,470,000      100.00%          0.00          51,470,000     100.00%
      注: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