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新增实施主 体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 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瑞眼科”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新增实施主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87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7,404,762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 33.6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258,670,241.3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含 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98,935,692.69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06 月 27 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314 号《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如下: 1 单位: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 1 长春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74,204,500.00 74,204,500.00 2 哈尔滨普瑞眼科医院改建项目 30,413,300.00 30,413,300.00 3 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 101,593,600.00 101,593,6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80,000,000.00 80,000,000.00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 5 湖北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100,000,000.00 74,109,600.00 6 上海普瑞尚视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40,550,000.00 33,850,000.00 7 深圳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103,800,000.00 103,800,000.00 8 上海普瑞宝视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67,420,000.00 67,420,000.00 9 广州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78,270,000.00 78,270,000.00 深圳普瑞眼科医院(南山区)新建项 10 115,229,700.00 115,229,700.00 目 11 黑龙江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90,000,000.00 80,000,000.00 12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00.00 250,000,000.00 合计 1,131,481,100.00 1,088,890,700.00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调整情况及原因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 公司的利益,在募投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决 定将“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调整内部投 资结构,并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远志益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重庆远志”)作为实施主体。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调整情况及原因 1、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延期的具体情况 募投项目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资金投入情况,及本次延期前后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 截至 2024 年 计划项目达 计划项目达 资金额 9 月 30 日已 到可使用状 到可使用状 投入募集资 态日期(调整 态日期(调整 金金额 前) 后) 2 信息化管理 10,159.36 10,159.36 674.66 2025 年 7 月 2026 年 12 月 建设项目 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延期的原因 “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公司为了提升系统整 体运营效率、提高公司数字化运营能力、改善患者就医体验而实施的项目,也 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趋势、技术发展需要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所确定,前 期已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管理半径的扩大,更多 新需求陆续产生,公司对相关业务流程重新进行全面梳理和优化,促使公司对 建设方案进行了深入的再调研、论证及优化,以为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与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致使项目投资建设速度有所放缓。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 要,公司仍将继续推动以上投资项目的实施,为确保该项目更好地实施,维护 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公司经过谨慎研究,拟将上述募投项目预定可达使用 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拟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在募投项目投资 总额、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经 公司审慎研究,拟对“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的内部募集资金投资结构进行调 整,根据目前项目技术变化发展情况调整开发外包和自行开发的占比,调减建 设投资中硬件设备和软件设备购置的金额,调增项目实施费用中服务费和人员 工资的金额及基本预备费的金额,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保持不变,该募投项目内 部投资结构调整前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 序号 资金类别 调整前投资金 调整额 调整后投资金 目名称 额 额 信息化 1 建设投资 7,862.20 -5,005.70 2,856.50 1.1 硬件设备 2,126.50 -532.40 1,594.10 管理建 1.2 软件设备 5,735.70 -4,473.30 1,262.40 3 设项目 2 项目实施费 1,991.80 4,054.10 6,045.90 2.1 服务费 1,291.80 764.10 2,055.90 2.2 人员工资 700.00 3,290.00 3,990.00 3 基本预备费 305.36 951.60 1,256.96 合计 10,159.36 0.00 10,159.36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2、拟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基于公司长远发展考虑和现有资源实际情况,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 则,公司将变更开发外包和自行开发的占比。自 IPO 上市以来,公司组建了数 字化发展中心,拥有自主开发和系统升级能力,内部团队对眼科业务逻辑的理 解更为深刻,有助于快速响应各医院、各部门对于系统模块功能需求变化,确 保项目交付质量和实施进度,同时还能有效减少信息泄露的风险,节约软硬件 采购成本。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适当调整,是公司充分考量行业 发展态势及公司现有系统开发及搭建能力,并基于审慎原则做出的,从而确保 信息化项目的高度定制化、安全性和成本效益最大化,提升长期竞争力水平。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情况及原因 1、拟新增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 本次拟新增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原计 划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马鞍山昶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昶明”) 实施,现拟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远志作为实施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调整前实施主体 调整后实施主体 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 马鞍山昶明 马鞍山昶明 重庆远志 2、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远志益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3MACM9D804N 注册地:重庆市渝中区七星岗街道中山一路 218 号第 34 层 法定代表人:南迪 4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 器械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市场营销策划;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 设备批发;化妆品批发;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专用设备修理;电子产品 销售;软件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重庆远志 100%股权,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新增实施主体的原因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有效整合公司内部资源,降 低经营成本,提高运营及管理效率,公司决定增加“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的 实施主体——重庆远志,由实施主体外购或自行开发并交付公司各下属医院或 职能部门使用。 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效率,由公 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相 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开立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实际需要安排项目支出等。公司与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主体之间将通过内部往来、向子公司增资等方式具体划转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新增实施主体 事项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是基于内外部因素变化所做出的及时调整,符 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5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延期、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 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远志益瑞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为实施主体。除上述变更外,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新增实施主体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 的正常进行,不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延期及调 整内部投资结构、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远志益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实施 主体。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内部投 资结构及新增实施主体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相关 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新增实 施主体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新增实施主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新增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田卓玲 朱玉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4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