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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尔高: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2024-12-06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公司及子公司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威
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尔高”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
机构,对威尔高为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
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尔高”)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5 年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综合授信,同意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9 亿元的担保,同意子公司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的其
他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7 亿元的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二、综合授信额度预计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
于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等综合业务,该授
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合作金融机构及最终融资额、融资方式以正式签署的协
议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自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办理综合
授信业务,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代
理人签署公司及子公司上述授信额度内(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
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三、担保额度预计

    (一)基本情况

    为实际经营的需要,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在确保规
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9 亿元的担保,同意
子公司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的其他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7 亿元的担保。提供
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
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自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该额度在上述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
或其代理人在担保额度内签署公司及子公司上述担保额度内有关的合同、协议等
各项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符合要求的被担保公司之
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
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1、公司为子公司担保

                                   被担保                                     是
                                                                   担保额度
                            担保   方最近                                     否
                                            截至目前   本次预计    占公司最
                            方持   一年经                                     关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近一年经
                            股比   审计资                                     联
                                            (万元)   (万元)    审计净资
                              例   产负债                                     担
                                                                   产比例
                                     率                                       保
         惠州威尔高电子有
威尔高                      100%   61.71%   5,000.00   50,000.00     34.77%   否
         限公司
威尔高       威泰电子有限公司     100%     14.93%     10,000.00    30,000.00      20.86%      否
             威尔高电子(香港)
威尔高                          100%       24.42%     10,000.00    10,000.00          6.95%   否
             有限公司
                      合计                            25,000.00    90,000.00     62.58%




    2、子公司之间及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

                                         被担保                                               是
                                                                            新增担保额
                                担保     方最近                                               否
                                                    截至目前    本次预计    度占公司最
                                方持     一年经                                               关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近一年经审
                                股比     审计资                                               联
                                                    (万元)    (万元)    计净资产比
                                 例      产负债                                               担
                                                                                 例
                                           率                                                 保
惠州威尔高电      威泰电子
                                0%     14.93%       10,000.00   10,000.00      6.95%          否
子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惠州威尔高电
                  威尔高        0%     26.68%       39,720.00   50,000.00      34.77%         否
子有限公司
                  威尔高电
惠州威尔高电
                  子(香港)    52%    24.42%       10,000.00   10,000.00      6.95%          否
子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合计                           59,720.00   70,000.00      48.67%         -

   注:惠州威尔高电子有限公司不直接持股威泰电子有限公司,间接持股比例约为 58.00%。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惠州威尔高电子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惠州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4 年 6 月 1 日

    3、 注册地址:博罗县麻陂镇龙苑工业区

    4、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邓艳群

    6、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电子产品、双面及多层线路板、LED 节能灯;
管理自身物业;货物、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 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37,081,765.64                    535,466,206.04
负债总额                                269,722,334.07                    357,780,568.9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0,000,000.00                     60,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268,776,322.14                    357,211,663.54
净资产                                  167,359,431.57                    177,685,637.05
         项目             2023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4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24,221,736.63                    358,760,535.48
利润总额                                 34,951,625.88                      9,204,446.88
净利润                                   30,632,660.80                      8,392,693.84

       (二)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 年 4 月 7 日

       3、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永锦大道一号

       4、注册资本:13462.176 万 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邓艳群

       6、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生产、销售;双面及多层印刷线路板、LED 节能灯;
线路板、机器设备、原材料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
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7、股权结构:母公司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961,338,385.73                  2,339,780,282.34
负债总额                                523,246,224.53                    842,993,270.0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99,966,866.65                    301,897,949.68
流动负债总额                            513,219,431.49                    836,506,768.04
净资产                                1,438,092,161.20                  1,496,787,012.29
项目                    2023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4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822,690,486.20                    738,690,877.26
利润总额                              100,760,128.13                      54,038,197.06
净利润                                  90,164,400.79                     47,124,203.41



       (三)威尔高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威尔高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 年 9 月 8 日

       3、注册地址:中国香港九龙新蒲岗大有街 3 号万廸广场 19H 室

       4、注册资本:25.8621 万美元

       5、法定代表人:邓艳群

       6、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双面及多层线路板、LED 节能灯

       7、股权结构:惠州威尔高电子有限公司持有 52%股权,江西威尔高持股 48%
股权。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24,345,215.78                    450,660,805.65
负债总额                                54,789,940.89                     69,452,479.6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54,789,940.89                     69,452,479.66
净资产                                169,555,274.89                    381,208,325.99
项目                    2023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4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75,789,856.00                     35,220,437.53
利润总额                                 6,442,980.02                      1,973,849.82
净利润                                   6,347,206.18                      1,973,849.82



       (四)威泰电子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威泰电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 年 2 月 17 日

       3、注册地址:泰国大城府乌泰县侬南颂区第 4 村 86 号。

       4、注册资本:25 亿泰铢
       5、法定代表人:邓艳群

       6、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各类线路板;PCBA 组装;电子产品;线
路板、机器设备、原材料电子产品进出口

       7、股权结构:威尔高电子(香港)有限公司持有 99.999999%的股份,兴威
电子(香港)有限公司持有 0.0000002%的股份,盛威电子(香港)有限公司持
0.0000008%的股份。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26,260,182.22                     565,009,995.08
负债总额                                 33,783,587.40                    147,052,740.27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33,783,587.40                    147,052,740.27
净资产                                 192,476,594.82                     417,957,254.81
项目                     2022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3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17,765,085.04
利润总额                                   265,945.59                     -13,332,837.02
净利润                                     264,466.57                     -13,291,664.19



       上述被担保对象均非失信被执行人。

       上述被担保对方经营业务正常,信用情况良好,具有相应的偿债能力,且被
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控制被担保对
象的经营及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切实有效地进行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可
控。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未来有效期内的预计发生额,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
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重要条款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最终实际担
保金额不超过本次预计的担保金额。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
际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董事会意见
    2024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经审议,本次授信额度预
计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的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
营管理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此次担保额度预计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
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
重大影响。

    七、监事会意见

    2024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经审议,本次授信额度预
计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的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
营管理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此次担保额度预计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
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
重大影响。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
保额度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及
相关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
预计的相关事项无异议。

    九、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额度经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4 年公司及子公
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中的担保额度同时失效,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担
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160,000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资产的 111.26%,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
围外的公司及个人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违
规对外担保、涉及诉讼对外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