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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格力博: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24-02-05  

 证券代码:301260 证券简称:格力博 公告编号:2024-008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2、 本 次 解 除限售股东数量为 1 名,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90,790,8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5568%,限售期为自完成增资工

 商变更登记之日(2020 年 9 月 17 日)起 36 个月内且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2 月 8 日(星期

 四)。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和上市后股本变化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格力博(江苏)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48 号)同

 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121,54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

 价人民币 30.85 元,并于 2023 年 2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1
上市。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行股 票后 ,总股 本由 364,621,968 股 变 更 为
486,161,968 股 。 其 中 无 流 通 限 制 及 锁 定 安 排 的 股 票 数 量 为

114,123,354 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 23.4743%;有流通限制

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372,038,614 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为 76.5257%。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3 年 12 月,公司完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总股本由 486,161,968 股增加至 489,259,543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72)。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事项。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489,259,543 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

的股份数量为 367,719,543 股。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股份数量为 90,790,8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5568%,限售期为自

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2020 年 9 月 17 日)起 36 个月内且自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4 年 2 月 8 日(星期四)限售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及其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

    本 次 申 请 解 除 股 份 限 售 的 股 东 共 计 1 名 , 为 ZAMA

CORPORATION LIMITED(中文名为“駿馬企業有限公司”,以下


                                   2
简称“ZAMA”)。

       (二)承诺情况
       ZAMA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有关股

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内容一致,具体如下:

       1、本公司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 12 个月内通过增

资入股的股份,自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且自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

份。

       2、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

化的,就该类事项导致本公司新增股份仍适用上述承诺。

       3、本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

       4、本公司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减持方式、

减持价格、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如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对减持股份相关事项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按照相关规定

执行。

       (三)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


                                3
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无后续追加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

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形,公司对 ZAMA 不存在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2 月 8 日(星期

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90,790,8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5568%,

        3、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数量共计 1 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备注
   1         駿馬企業有限公司          90,790,870         90,790,870      注1

    注 1: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

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 未满半

年;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数量(股)               (股)       数量(股)
                              例(%)                               例(%)
一、限售条件
流通股/非流通    367,719,543     75.16 -90,790,870    276,928,673       56.60
股
其中:首发前
                 364,621,968     74.53 -90,790,870    273,831,098       55.97
限售股
首发后限售股       3,097,575      0.63                  3,097,575        0.63
首发后可出借
                          0       0.00                         0         0.00
限售股
二、无限售条
                 121,540,000     24.84   90,790,870   212,330,870       43.40
件流通股


                                     4
三、总股本    489,259,543     100.00             489,259,543     100.00

   注: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2024 年 1 月 30 日作

为股权登记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

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

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

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

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

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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