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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格力博: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12-27  

 证券代码:301260        证券简称:格力博        公告编号:2024-102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召
 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基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生产经营发展和流动周转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最终以
 各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期限自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
 使 用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在上述审批的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常州中吴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常州中吴支行”)申请授信业
 务。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格腾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格腾”)、常州维卡塑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卡”)与工行
 常州中吴支行分别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上述授信业
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 54,000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格腾及维卡此次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公司需在格腾及
维卡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
议。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陈寅
    3.设立日期:2002 年 7 月 2 日
    4.注册资本:48,925.9543 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星港路 65-1 号
    6.经营范围:电动工具、手工具、园林工具、空压机、清洗机、
发电机组、非道路用车、家用电器配件的制造,销售自产产品,自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
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销
售;家用电器制造;电子产品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智能机
器人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家电零售;消毒
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
品);广告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7.担保方与公司的关系:格腾及维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3 年度/2023 年 12 月 31    2024 年 1-9 月/2024 年 9 月 30
       项目
                       日(单体,经审计)             日(单体,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763,366,653.72                 9,498,884,176.30
负债总额                        3,778,466,615.84                 4,539,622,624.5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671,142,913.08                 1,842,294,727.43
      流动负债总额              3,112,450,929.19                 3,836,993,147.00
净资产                          4,984,900,037.88                 4,959,261,551.78
资产负债率                               43.12%                           47.79%
营业收入                        2,601,259,070.43                 2,709,823,346.43
利润总额                         -242,926,836.55                    17,298,882.84
净利润                           -167,037,442.35                    56,825,575.95

      9.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格腾、维卡分别与工行常州中吴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1.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吴支行
      2.保证人:常州格腾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常州维卡塑业
 有限公司
      3.债务人: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4.被保证的主债权:
      (1)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4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7 年
 12 月 24 日期间( 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 日),在人 民币
 540,000,000.00 元(大写:伍亿肆仟万元整)的最高余额内,工行常
 州中吴支行依据与公司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
 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
 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贵金属(包
 括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品种,下同)租借合同以及其他文件
 (下称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
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
   (2)上条所述最高余额,是指在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主债权
确定之日,以人民币表示的债权本金余额之和。
   其中主债权币种为外币的,按照工行常州中吴支行公布的外汇
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资金;涉及贵金属租借的,按照贵金属租借合
同约定的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折算为人民币资金的折算公式折算
(贵金属租借合同约定的折算方式于主债权确定之日不适用的,为
本条之目的,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按对应贵金属品种在主债权确定
之日前一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日的收盘价折算为人民币资金)。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担保范围:
   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
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
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
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
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7.保证期间:

   (1)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保证期间为自主
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工行常
州中吴支行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
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工行常州中吴
支行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3)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工行常州中吴
支行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4)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工行
常州中吴支行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5)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
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经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上述额度内尚未发生实际担保额。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239,350.00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 126,657.23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8.15%。
    五、备查文件
    1.格腾与工行常州中吴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0110500006-2024 年二营(保)字 0177 号);
    2.维卡与工行常州中吴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0110500006-2024 年二营(保)字 0176 号)。


    特此公告。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