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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工精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4-05-1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恒工精密
(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
保荐代表人姓名:薛艳伟                     联系电话:010-60838342
保荐代表人姓名:宋云涛                     联系电话:010-60838341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薛艳伟、于鹏、田雨、蔡斯任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 年 7 月 10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4 月 8 日至 2024 年 4 月 9 日;2024 年 4 月 15 日至 2024
年 4 月 17 日;2024 年 4 月 22 日至 2024 年 4 月 27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了上市公司最新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会议材料,取得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变化情况,取得上市公司关联方清单,查阅关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变更决策
文件,查看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访谈。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
息披露义务
                                       1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了上市公司最新章程以及关于内部审计、风险投资等相关制度,取得公司内
部审计人员及审计委员会名单,取得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计划
或工作报告,查阅了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文件,对高级管理
人员进行访谈。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
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
部审计部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1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
题等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2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


1   审计委员会每年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

2   内部审计部门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2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
部控制评价报告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关系登记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披
露信息,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内幕信息管理和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检索公司舆情报道,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
                                                      √
易网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文件;查阅关联交易的明细,查阅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材料,分析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查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是
否存在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的说明,查阅会计师关于 202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金情况的专项报告,对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访谈,与年审会计
师就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确认。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
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
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和募集资金
使用明细账,并对大额募集资金支付进行凭证抽查,查阅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
文件和决策程序文件,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场,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及资
金使用进度,取得上市公司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
                                                     √
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
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
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4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实地查看经营场所,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信息,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
信息披露文件,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招股说明书记载的公司及股东的公开承诺,检查承诺实现情况。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1. 现金分红:取得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的现金分红支出凭证,与公司章程规定、
信息披露文件进行比对。
2. 大额资金往来:取得公司交易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往来明细,了
解交易支付对象及支付原因,并进行抽凭。
3. 生产经营环境: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实地查看公司生产
经营环境,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4. 短线交易:查阅公司、杨春晖就短线交易事项的说明,杨春晖的交易记录,
上缴收益的凭证等记录。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
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5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
                                                         √
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1、关于公司董事杨雨轩亲属短线交易事项:
公司董事杨雨轩的直系亲属杨春晖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 月 4 日,合计买入 1,700
股恒工精密股票,金额合计 74,856.00 元;3 月 4 日、5 日,合计卖出 1,700 股恒
工精密股票,金额合计 76,399.00 元。杨春晖上述买入和卖出行为间隔不足六个
月,构成《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杨春晖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
益为人民币 1,543.00 元,已于 2024 年 3 月 6 日全额上缴给公司。2024 年 4 月 9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就上述事项向杨雨轩发出监管函;2024 年 4 月 17 日,河北
证监局就上述事项向杨雨轩发出警示函。
保荐人已督促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持续开展董监高
培训,确保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关于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中存在产品期限超过 12 个月的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 2023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规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的单个投资产品的投
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保荐人现场检查发现,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投资
产品中,存在投资期限为 3 年期的大额存单,该存单可提前支取,可对外转让。
保荐人提示,公司在上述可转让大额存单投资期满 12 个月之前,将大额存单对
外转让,确保投资期限不存在违反《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薛艳伟               宋云涛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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