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恩康: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3-28
证券代码:301263 证券简称:泰恩康 公告编号:2024-027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星期五)
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审议通过《关
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4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4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4 月 12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
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
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
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8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泰山北路万吉南二街 8 号 A 幢三楼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
1.00 √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
2.00 √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员
3.00 √
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
4.00 √
议案》
(二)披露情况及相关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3 月 27 日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
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及披露。
3、参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或与参与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
提案 1.00、2.00、3.00 回避表决,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
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 2)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 2)
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传真或扫描件邮件发送登记,不接受电话
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9 日 9:00-11:00,14:30-17:00;采用书面信函、
传真或扫描件邮件发送登记的应在 2024 年 4 月 9 日 17:00 前送达或发送至公司。
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泰山北路万吉南二街 8 号 A 幢广东泰恩
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挺、谢一帆
联系电话:0754-88733520
联系传真:0754-88847519
电子邮箱:tekpublic@tnkfun.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泰山北路万吉南二街 8 号 A 幢
邮政编码:515041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
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
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7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263”;
2、投票简称:“TEK 投票”。
3、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累积投票议案以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
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4 月 12 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
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2 日(星期五)9:15-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询。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
的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
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同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
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
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
打勾
提案
提案名称 的栏 同 反 弃
编码
目可 意 对 权
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
1.00 √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
2.00 √
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员
3.00 √
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
4.00 √
议案》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
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名称
法人股东法定代
证件号码
表人姓名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参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备注
1、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规定时限前采用书面信函、传真
或扫描件邮件发送到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与本公
司进行确认;
2、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