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恩康: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2024-03-28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第二次专门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24 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独
立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会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参会独立董事 3 名,全体独立董事共同
推举彭朝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全
体独立董事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授权期限内新设
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2024 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
关联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未收取任何
费用,且无需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拟向金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签字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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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朝辉 陈小卫 沈忆勇
2024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