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金禄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汤四新先生、王龙基先 生、盛广铭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汤四新先生、王龙基先生、盛广铭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其签 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