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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星医疗: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合作暨参与投资荷塘二期健康基金的公告2024-02-02  

证券代码:301290         证券简称:东星医疗       公告编号:2024-008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合作暨参与投资荷塘二期健康基金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资源优势,进一步拓宽公司

行业领域、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有效控制投资

风险的前提下,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

自有资金出资 1,000 万元认购北京荷塘二期健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荷塘二期健康基金”或“合伙企业”)的出资份额,并成为该合伙

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根据《北京荷塘二期健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

伙协议二》(以下简称“本协议”),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持有荷塘二期健康

基金 3.75%的出资份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投

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一)基本概况
    合伙企业名称:北京荷塘二期健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3 年 02 月 23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CAK3FR19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 号院 3 号楼 6 层 607

    注册资本:23,67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

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下期出资时间为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公司本次出资后合伙人及认缴出资情况: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北京荷塘国际健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303            4.89
波士顿科学医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7,000           26.25
北京中关村科学城新动能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        4,000           15.00
(有限合伙)
国成(浙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           11.25
安吉县国风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           11.25
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367            8.88
湘潭市正诚科技材料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            7.50
北京博观千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000            3.75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            3.75
北京百旺智汇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            7.50
                          合计                          26,670         100.00

   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是否为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北京荷塘二期健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的私募投资基金,基金编号

为 SZV351,其基金管理人为北京荷塘国际健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名称:北京荷塘国际健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7 年 10 月 18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86RN8K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 号院 3 号楼 6 层 607D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宏儒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企业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1、未经

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

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

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北京荷塘国际健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

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

形式持有公司股份;与基金其他参与方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主要股东情况:北京荷塘众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 37.00%;

荷塘创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28.00%;刘慧琴持股比例为
15.00%;张善良持股比例为 10.00%;北京首都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为 5.00%;赵富强持股比例为 3.00%;李广超持股比例为 2.00%。

    是否为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北京荷塘国际健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66722。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其他有限合伙人情况

    1、公司名称:波士顿科学医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2 年 3 月 8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7K0BJJ4W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台中南路 2 号 301 室

    注册资本:1,4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Arthur Butcher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三类

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药品委托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

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专用设备修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

(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

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波士顿科学医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基金其他参与方

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主要股东情况:BOSTON SCIENTIFIC GROUP PUBLIC LIMITED COMPANY 持股

比例为 100.00%。

    是否为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波士顿科学医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不属于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备案。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公司名称:北京中关村科学城新动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9 年 11 月 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NG2N8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73 号 A 座十四层 1402 号

    出资额:100,30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中关村科学城新动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

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

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

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下期出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北京中关村科学城新动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基

金其他参与方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主要合伙人情况:北京中关村科学城创新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份额为 98.70%;

北京中关村科学城新动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份额为 1.00%;北京汇诚景明科

技中心(有限合伙)持有份额为 0.30%。

    是否为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北京中关村科学城新动能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的私募投资基金,基金编号

为 SJP122,其基金管理人为北京中关村科学城新动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3、公司名称:国成(浙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2009 年 6 月 1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368998546XL

    注册地址:浙江省递铺镇胜利西路 1 号(发展大厦内)

    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力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

服务);家具制造;生物基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制造;家居用品制造;汽车装

饰用品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本市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租赁经营管

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家具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汽车装

饰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国成(浙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基金其他参与方不存在一

致行动关系。

    主要股东情况: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 100.00%。

    是否为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国成(浙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不属于

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备案。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4、公司名称:安吉县国风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5 年 8 月 3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3355358001Y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 99 号(安吉商会大厦)

1 幢 2101-21-9 室(自主申报)

    注册资本:15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邹进

    经营范围:产业基金投资与管理。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安吉县国风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基金其他参与方不存

在一致行动关系。

    主要股东情况:安吉县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00%。

    是否为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安吉县国风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属

于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备案。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5、公司名称: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4 年 8 月 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6306647317R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雁栖大街 53 号院 13 号楼二层 208

室

     注册资本:15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珂

     经营范围:从事《证券公司证券自营投资品种清单》所列品种以外的金融产

品、股权等另类投资业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

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

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

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

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基金其他参与方不存在一致行动

关系。

     主要股东情况: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00%

     是否为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不属于私募基金

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备案。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6、公司名称:湘潭市正诚科技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6 年 1 月 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300782880734G

    注册地址:湘潭市九华示范区伏林东路 6 号

    注册资本:3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欧明治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合金及辅助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化工产品

(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品)、政策允许的金属材料的销售;本公司产品及相关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湘潭市正诚科技材料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基金其他参与方不存在一

致行动关系。

    主要股东情况:欧明治持股比例为 60.00%;曹美辉持股比例为 40.00%。

    是否为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湘潭市正诚科技材料有限公司不属于私

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备案。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7、公司名称:北京博观千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4 年 12 月 3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183917183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 号院 5 号楼 3 层 0102
    出资额:12,00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蔡晔炳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

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

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

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下期出资时间为 2030 年 12

月 31 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北京博观千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基金其他参与方不

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主要合伙人情况:蔡晔炳持有份额为 99.00%;谭伯一持有份额为 1.00%。

    是否为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北京博观千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不

属于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备案。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8、公司名称:北京百旺智汇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9 年 6 月 2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L34C4W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智东路 9 号 1 幢二层 205 号

    注册资本::4,9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茂强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应

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技术服务、技术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

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

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

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北京百旺智汇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

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基金其他参与方不存在一致

行动关系。

    主要股东情况: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合作经济联合社持股比例为 100.00%。

    是否为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北京百旺智汇投资有限公司不属于私募

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备案。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与合伙企业其他参与方在北京共同签署了《北京荷塘二期健康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二》,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投资目标:

    基金投资于中国具有潜力的医疗器械及其相关成长型企业。

    2、投资领域:

    与医疗器械及其相关的领域。
    3、缴付期限:

    合伙人的认缴出资将分三(3)次缴纳,每次称为一次“缴付”,要求合伙

人履行缴付义务而发出的书面通知称为“付款通知”。

    首期出资规模为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 30%,第二次出资额为认缴出资额的

30%,第三次出资额为认缴出资额的 40%。首次出资时间为:基金完成设立登记

后,注册设立时的合伙人,按照普通合伙人的付款通知,缴付出资;新增合伙人

按照普通合伙人的付款通知,缴付出资。

    基金管理人实施的对外投资金额达到或超过前一期实缴出资的 70%,或上一

期实缴出资余额已不足以支付即将投资的项目款时,普通合伙人向基金合伙人发

出付款通知,各合伙人按约定缴付出资。

    普通合伙人将于本合伙企业的银行账户开立后向设立登记中记载的基金各

合伙人发出首次付款通知,通知发出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各合伙人应当将首

期实缴资本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新增合伙人按照普通合伙人的付款通知,在通

知发出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将首期实缴资本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4、投资收益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投资收益分配:基金来源于投资项目的可分配收入,应于基金取得可分配收

入后 90 日内,在有限合伙人及普通合伙人间按照每个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的

实缴出资比例初步划分,划分给普通合伙人的对应其实缴出资比例的部分应当于

下述(1)项分配时百分之百(10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就划分给有限合伙人的

部分以及普通合伙人的绩效分成部分应当按如下顺序分配:

    (1)返还有限合伙人之累计实缴资本:100%归于有限合伙人,直至其按照本

项取得的累计分配金额等于截止到该分配时点该有限合伙人的累计实缴资本;

    (2)支付有限合伙人优先回报:如在完成上述第(1)项分配(亦即全部返还

该有限合伙人的累计实缴资本)后,可分配收入还有剩余,则剩余部分 100%向
该有限合伙人分配,直至该有限合伙人就其累计实缴资本实现 8%/年的内部回报

率(该项分配称为“优先回报”;就每个有限合伙人而言,回报率的计算期间按

照该有限合伙人每次实缴资本之实际到账日期起算到该等实缴资本金额被该有

限合伙人收回之日为止,出资时间早晚及收回出资时间早晚会导致计算的期间不

同);

    (3)追补:如在完成上述第(2)项分配后,可分配收入还有剩余,则剩余部

分 100%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其根据本第(3)项取得的累计金额之和等于根

据前述第(2)项就该有限合伙人取得的优先回报÷80%×20%的金额;

    (4)80/20 分配:如在完成上述第(3)项分配后剩余可分配金额的 80%应分

配给有限合伙人,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亏损分担方式: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合伙企业的亏损和债务由所有合伙人根

据实缴出资额按比例分担。

    5、合伙事务的执行

    基金的合伙事务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

    全体合伙人签署本协议即视为普通合伙人被选定为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对外代表基金。

    除适用法律另有规定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限、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适用

本协议下适用于普通合伙人的相关条款。

    6、退伙

    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在基金按本协议的约定解散或清算之前,普通合

伙人应始终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不得要求退伙、其自身亦不会采取任何行动

主动解散或终止。

    如果(1)根据《合伙企业法》,普通合伙人发生被视为当然退伙的情形(包

括普通合伙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被宣告破产等)且没有替
任的普通合伙人,或者(2)发生普通合伙人终止事件,同时替任普通合伙人未

能根据本协议约定产生,则基金应按照本协议之约定解散及进行清算。

    全体有限合伙人兹此确认,在本合伙企业解散之前,不得退伙或提出提前收

回实缴资本的要求,除非经普通合伙人书面同意,且按照本协议第 4.5 条的约定

将其全部或部分合伙权益转让给替任有限合伙人。

    即使有限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发生被视为当然退伙的情形(包括有限

合伙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等),本合伙企业

也不应因此被解散并清算。

    7、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当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发生时,基金应被解散:

    (1)基金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解散。

    (3)基金管理人依据第 3.8 条、第 7.3.2 条被更换并未能及时委托新的基

金管理人。

    (4)基金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出现《合伙企业法》、基金章程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如基金解散,应依法进行清算。

    普通合伙人应担任基金的清算人;如果普通合伙人根据上文第 3.7.2 条、第

7.3.2 条被撤换,则持有基金之过半数(1/2)(不包含本数)合伙权益的有限

合伙人可选定清算人。

    (1)普通合伙人负责管理基金的所有资产。在遵守上文第 18.2.2 条的前提

下,普通合伙人应依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开展清算。

    (2)清算期结束时未能变现的非现金资产按照本协议第十二条约定的分配

原则进行分配。
    8、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拟投资标的不具有一票否决权。



       四、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需要,有利

于公司借鉴合作方的专业投资经验,拓展投资渠道,把握相关领域投资机会,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率。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现金流和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转,

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风险提示

    1、本次公司参与投资合伙企业事项的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可能存在不确定

性。

    2、合伙企业未来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法规、行业

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且投资项目的投资周期一般较长、流

动性较低,将存在投资失败或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的风

险。

    公司作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以公司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

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相关的政策导向,及时

了解合伙企业的管理运作情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督促执行事务合伙人防范

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市公司对合伙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

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对该合伙企业的相关投资进行确认、计量和列

报。



       六、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 2024 年 1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600.00 万元(含本数)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该议案已经 2024 年 1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第四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

个月内,不得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与主

营业务相关的投资基金,或者市场化运作的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和扶贫公益基

金等投资基金,不适用前款规定。”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合伙企

业重点投资于中国具有潜力的医疗器械及其相关成长型企业,与公司主营业务相

关,符合上述第四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未参与本次合伙企业份额认购,未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七、备查文件

    1、《北京荷塘二期健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二》。



    特此公告。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