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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巨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2024-01-0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要求,对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新巨丰”、“公司”)进行了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孙鹏飞、刘芮辰
    (三)协办人:林鸿阳
    (四)培训时间:2023 年 12 月 26 日
    (五)培训地点:本次培训采用线下授课与线上远程授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六)培训人员:孙鹏飞、林鸿阳
    (七)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代表、证券事
务相关人员及财务部门相关人员
    (八)培训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
则要求,对信息披露、独立董事制度修订情况及最新要求、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
份规定、内幕交易、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日常监管与违规处理等相关内容进
行培训。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
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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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要求,对新巨丰进行了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中信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培训对象对信息披露的要求、独立董事制度
的修订情况及最新要求、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规定、内幕信息范围及内幕交易
处罚案例、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要求、日常监管与违规处理等相关内容有了更
全面的了解。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提高了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和对资本市场的理解,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
和信息披露水平。
    (以下无正文)




                                   2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孙鹏飞                 刘芮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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