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巨丰:《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4-01-27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章程 指引
(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对 《山
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
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 董事会由 10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
第一百〇 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 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
八条 三分之一,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三分之一,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副董事长 1 人。 副董事长 1 人。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
策,股利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策,股利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 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 展。
(二)利润分配形式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
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应优 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应优
先采取现金分配方式。 先采取现金分配方式。其中,现金
(三)利润分配期间间隔 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
公司一般情况下每年度进行一次现 (三)利润分配期间间隔
金 分 红 , 也可 以 进 行中 期现金分 公司一般情况下每年度进行一次现
红。 金 分 红 , 也可 以 进 行 中期现金分
第一百五
(四)利润分配政策 红。
十六条
1、公司在同时满足如下具体条件 (四)利润分配政策
时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1、公司在同时满足如下具体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 时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足额预留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
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的税后利 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足额预留
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 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的税后利
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 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
营; 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
(2)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 营;
金需求,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 (2)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
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金需求,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
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 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如公司 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
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 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如公司
项,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 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
利润为正数的前提下,采取现金方 项,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
式分配股利,公司每个年度现金分 利润为正数的前提下,采取现金方
红比例累计不少于公司当年实现的 式分配股利,公司每个年度现金分
可供分配利润的 15%。同时,公司 红比例累计不少于公司当年实现的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 可供分配利润的 15%。同时,公司
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
配利润的 30%。 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在未 配利润的 30%。
来 12 个月内需要重大投资(包括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在未
但不限于对外投资、收购资产以及 来 12 个月内需要重大投资(包括
购买设备等)涉及的累计支出额超 但不限于对外投资、收购资产以及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计 净资产的 购买设备等)涉及的累计支出额超
50%的(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净资产的
的,以高者为准),且超过 5,000 50%的(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
万元。 的,以高者为准),且超过 5,000
2、公司拟采用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万元。
的,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 2、公司拟采用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的 特 点 、 发 展 阶段 、自 身经营模 的,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
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 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 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
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
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 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 分红政策:
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
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 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 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 80%;
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
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 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 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 40%;
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
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 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 按 照前 项规定处 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 20%;
理。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
3、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款第三项规
在 确 保 最 低 现 金 分 红比 例的基础 定处理。
上,若董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增长快 3、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速,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 在 确 保 最 低 现 金 分 红 比例的基础
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发放股票 上,若董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增长快
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速,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
的,也可以采用股票股利的方式分 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发放股票
配利润。 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五)制订、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 的,也可以采用股票股利的方式分
决策程序和机制 配利润。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由公司董事 (五)制订、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
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公司董事 决策程序和机制
会在利润分配政策论证过程中,应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由公司董事
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意见,并在充分 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公司董事
考虑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 会在利润分配政策论证过程中,应
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政策。 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意见,并在充分
2、根据行业监管政策、自身经营 考虑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
情 况 、 投 资 规 划 和 长期 发展的需 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政策。当
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 公司发生以下情形的,可以不进行
化而确需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利润分配:
的,公司董事会可以提出修改利润 (1)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
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提出修改利 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
润分配政策时应以股东利益为出发 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点,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 ( 2 ) 报 告 期末资产负债率超过
在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中详细说明 70%;
修改的原因,修改后的利润政策不 (3)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量净额为负;
3、公司董事会制订、修改利润分 (4)其他不适宜进行利润分配的
配政策,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 情况。
数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发表 2、根据行业监管政策、自身经营
意见。 情 况 、 投 资 规 划 和 长 期发展的需
4、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利润分 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
配政策的制订和修改,应经出席股 化而确需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的,公司董事会可以提出修改利润
二以上表决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该 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提出修改利
议案时,应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 润分配政策时应以股东利益为出发
小股东的意见。 点,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
5、公司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政 在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中详细说明
策发表独立意见。 修改的原因,修改后的利润政策不
6、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调 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进行审议,充 3、公司董事会制订、修改利润分
分听取不在公司任职的外部监事意 配政策,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
见(如有),并经监事会全体监事 数以上表决通过。
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4、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利润分
7、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 配政策的制订和修改,应经出席股
做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 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的派发事 二以上表决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该
宜。 议案时,应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意见。公司召开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
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
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
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
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
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5、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调
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进行审议,充
分听取不在公司任职的外部监事意
见(如有),并经监事会全体监事
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6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
做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
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
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
的派发事项。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尚需提 交公 司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 事会
及其授权人士对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办理企业公示信息变更登记、备案等相 关事 宜,
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