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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坤环境: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08-20  

 证券代码:301305           证券简称:朗坤环境       公告编号:2024-070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19 号)同意注册,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0,892,7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5.2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537,540,675.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净额为 1,424,995,576.10 元。

    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3〕
3-19 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153,754.07
           减:发行费用                             11,254.51
           募集资金净额                            142,499.56

                                                                          1
      减:2024 上半年投入金额                          3,000.00
        减:2023 年度投入金额                         85,659.07
          减:现金管理金额                            42,5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857.01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2,197.5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
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3 年 5 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山市朗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546,974,985.48 元。具体存放情况
如下:
                                                                     单位:元
序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对应项目名称        余额
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1                        44250100018500002373   超募资金           5,459,099.28
     限公司深圳坪地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研发中心及信
 2                        4000028029200607191                       3,900,941.60
     限公司深圳福园支行                          息化建设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3                        4000028029200607191    结构性存款       100,000,000.00
     限公司深圳福园支行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募集资金现金
 4     限公司茂名高州光明   44050169101100000890                   112,614,330.56
                                                    管理结算账户
       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5     限公司茂名高州光明   44050269101100000005    结构性存款      65,000,000.00
       支行

       广州银行股份有 限                            募集资金现金
 6                          810305888880010399                            614.04
       公司白云支行                                 管理结算账户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7                          810305488880010400      大额存单       160,000,000.00
       司白云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8                          774473970158            大额存单        50,000,000.00
       司深圳坪地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9                          443899999603000087765   大额存单        50,000,000.00
       司深圳龙岗支行

                                合计                               546,974,985.48


       三、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及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
详见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
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3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已实施完毕的“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
处理基地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2,129.56 万元(其中 2,038.15
万元为募集资金,91.41 万元为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节余的募集资金 2,129.56 万元
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2024 年 3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
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5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0
万元(含)。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2024 年 7 月 9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 27,639.81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全部投入到通州区有机垃
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65 亿元的募集资金(含
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可转让大额存单除外)的保本型理
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公司可在上
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42,500.00 万元。
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遵循《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与有关各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四
方)监管协议》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合法、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
金,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对以上募集资金的使用
及信息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9 日




                                                                          5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本报告期内
           募集资金总额                                     142,499.56   投入募集资                                      3,000.00
                                                                         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募集资金总                                     88,659.0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额
                是否已                                                                                                   项目可
                                                                                       项目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变更项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                     本报告     是否达     行性是
                                    调整后投    本报告期                               预定可使
和超募资金投 目( 含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资进度%)                      期实现     到预计     否发生
                                    资总额(1) 投入金额                               用状态日
向              部分变  总额                               金额(2)     (3) =(2)/(1)               的效益     效益       重大变
                                                                                       期
                更)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中山市南部
组团垃圾综合
处理基地有机                                                                           2023 年 6
                  否      65,659.07   65,659.07       0.00   63,620.92       96.90%                1,456.14     是         否
垃圾资源化处                                                                           月 30 日
理项目(以下简
称中山项目)
2.研发中心及
                                                                                       2025 年 6
信息化建设项      否      26,570.87   26,570.87       0.00        0.00        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月 30 日
目


                                                                                                                                6
3.补充流动资                                                                          已补流完
                 否    20,000.00    20,000.00      0.00    20,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金                                                                                    毕
4.中山项目节
                                                                                      2023 年 8
余资金补充流     否         0.00         0.00       0.00    2,038.15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月 25 日
动资金
承诺投资项目
                 --   112,229.94   112,229.94      0.00    85,659.07           0.00      --       1,456.14     --     --
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1.公司股份回
                 否     3,000.00     3,000.00   3,000.00    3,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购
2.通州区有机
垃圾资源化综                                                                          2026 年 8
                 否    27,269.62    27,269.62       0.00        0.00           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处理中心项                                                                           月 31 日
目
超募资金投向
                 --    30,269.62    30,269.62   3,000.00    3,000.00           0.00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小计
合计             --   142,499.56   142,499.56   3,000.00   88,659.07      --             --       1,456.14     --     --
未达到计划进
度或预计收益
                                                               不适用
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
生重大变化的                                                   不适用
情况说明




                                                                                                                           7
               1、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65 亿元的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2024 年 2 月 27 日、2024 年 3 月 15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超募资金的金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
额、用途及使用
               3、2024 年 6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 年 7 月 9 日召开了 2024 年
进展情况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 27,639.81 万
               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全部投入到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30,269.62 万元,本报告期用于股份回购金额为 3,000.00 万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超募
               资金余额为 27,740.00 万元(本金为 27,269.62 万元,利息为 470.38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 16,000.00
               万元,其余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地点                                                         不适用
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方式                                                         不适用
调整情况
                     截至 2023 年 5 月 22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的
                金额为 63,620.92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
募集资金投资
                了《关于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
项目先期投入
                3-354 号)。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及置换情况
                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并且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都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已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完成 63,620.92 万元募集资金的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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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                                                     不适用
动资金情况
               1、公司已完成中山项目,累计投入 63,620.92 万元,节余资金 2,129.56 万元(资金节余原因系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
               支付时间周期较长,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其中 2,038.15 万元为募集资金,91.41 万元为利息收入。
项目实施出现
               2、公司已完成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20,006.75 万元,(其中 20,000 万元为募集资金,6.75 万元为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节余
               3、中山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资金 2,129.56 万元(其中 2,038.15 万元为募集资金,91.41 万元为利息
的金额及原因
               收入),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完成 2,129.56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 42,500 万元,其余资金存
集资金用途及
               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
及披露中存在
                                                                 不适用
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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