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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慧博云通: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5-11  

证券代码:301316              证券简称:慧博云通        公告编号:2024-037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3日、2023年
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时提供担保,新增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
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约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百硕同兴科技
(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硕同兴”)向中国银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
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前,公司为百硕同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本次为百硕同兴提供
3,000万元担保后,剩余可用担保额度2,000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
    债务人:百硕同兴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3,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在本合同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
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
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
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9.80%;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00万元(担保余额以实际发放贷款余额计
算),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
额等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