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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慧博云通: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4-09-11  

证券代码:301316                证券简称:慧博云通          公告编号:2024-066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慧博云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决定于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4)已于2024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
网上进行了公告。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
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召开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9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1
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
会议;
    (2)网 络 投 票 :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9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 2024 年
9 月 9 日(星期一)15:00 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欧美金融城2幢33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
         2.00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文件的议案》                       的子议案数:
                                                                                  (10)



                                                2
2.01   《股东会议事规则》                                √

2.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

2.03   《监事会议事规则》                                √

2.04   《独立董事制度》                                  √

2.05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2.06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2.07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2.08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2.09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2.10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

               累积投票提案(等额选举)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应选人数
3.00
       董事的议案》                                   (4)人

3.01   选举余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2   选举孙玉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3   选举岳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4   选举李国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应选人数
4.00
       事的议案》                                     (3)人

4.01   选举张国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4.02   选举王丛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选举 HUI KE LI(李惠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
4.03
       会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     应选人数
5.00
       代表监事的议案》                               (2)人


                              3
         5.01       选举吴永微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5.02       选举吕莲莲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注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
    注2:提案2.00的各项子议案需逐项审议表决。
    注3:提案1、2.01-2.03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注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等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注5:提案3及提案5须以议案1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作为前置条件方可生效。
    注6:上述提案3-5项均为需要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投票的提案,其中提案3应选非独立董事4
人,提案4应选独立董事3人,提案5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
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提案4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
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
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
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
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
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 2024 年 9 月 11 日
下午 16: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部。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欧美金融城2幢33层,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

                                              4
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
    邮编:311100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
以便签到入场。
    2、现场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上午9:00至下午
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欧美金融城2幢33层,慧博云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详见附件1。

    五、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宁九云
    电话号码:0571-85376396
    传真号码:0571-85376396
    电子邮箱:ir@hydsoft.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欧美金融城2幢33层,公司投资者关系部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
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5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0 日




6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316”,投票简称为“慧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
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
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提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提案 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
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提案 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
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7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
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
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
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2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
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8
附件 2: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慧博云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股。现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企业参加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会议
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会议决议本次会议有关
的法律文件。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100                                           √
                         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作为投
                                                票对象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文件
   2.00                                         的子议
            的议案》
                                                案数:
                                                (10)

   2.01     《股东会议事规则》                    √

   2.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

   2.03     《监事会议事规则》                    √

   2.04     《独立董事制度》                      √

   2.05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2.06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2.07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9
2.08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
2.09
       酬管理制度》

2.10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
         累积投票提案
                                                       票数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                   应选人数
3.00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人

       选举余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
3.01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孙玉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
3.02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岳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
3.03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李国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
3.04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                   应选人数
4.00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人

       选举张国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
4.01
       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王丛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
4.02
       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 HUI KE LI(李惠科)先生      √
4.03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                   应选人数
5.00   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                                       (2)人

       选举吴永微女士为第四届监事        √
5.01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5.02   选举吕莲莲女士为第四届监事        √

                                  10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                         被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股):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11
   附注:

   1、若没有明确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
反对或弃权或投票数。

   2、本委托书自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终止。

   3、持股数系以委托人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有填
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委托人的名义登记的公司股份。

   4、企业委托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署,并须加盖企业及法人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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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3: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出席会议人姓名/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备注: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上述股东登记表打印、复印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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