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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鑫磊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1-23  

证券代码: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8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以短信、口头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
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戴海平先生、阳辉先生、余劲国先
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钟仁志先生召集和主持,蔡海红女士、陈巧雯女士、江丹女士、
蔡健龙先生列席。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鑫磊压缩机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求,结合战略发展规划,拟变更注册地址,并对《公司
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本次变更具体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登记、备案为准。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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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星期一)14:30 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
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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