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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翰博高新:关于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4-02-19  

证券代码:301321          证券简称:翰博高新          公告编号:2024-011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和 2023 年 11 月 1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若公司未能自本次回购实施完成之日起三年内将已回购的股份用于前述用途的,
未使用部分的回购股份应予以注销。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
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22.00 元/股(含
本数),本次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2023 年 11 月 10 日刊登于公司
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股份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
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 2024 年 2 月 8 日,公司上
述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情况

    1、2023 年 12 月 1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
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 168,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最高成交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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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38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8.0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071,120.00 元(不
含交易费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2、公司于每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和 2024 年 1 月 3 日、2024 年 2
月 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的进展公告》。

    3、2024 年 2 月 8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282,700 股,累计回购比例达公司总股本的 1.22%,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 1%的公告》。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际回购区间为 2023 年 12 月 1 日至 2024 年 2 月 8
日。截至 2024 年 2 月 8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公司 2,282,7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 186,435,000 股)的 1.22%,
回购最高成交价为 18.53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904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29,997,240.57 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
实施完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符合公司前期已披露的回购股
份方案。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回购股份的实施执行情况与前期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披露的回购方
案不存在差异,实际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
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实际回购股份的期间为 2023 年 12 月 1 日至 2024
年 2 月 8 日,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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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能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完
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四、本次回购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等相关主体持有公司股票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间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回购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与回购方案
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
以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为基数,预计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授予前                          授予后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
                         39,025,573        20.93%       41,308,273      22.16%
 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
                        147,409,427        79.07%      145,126,727      77.84%
 通股
 三、总股本             186,435,000     100.00%        186,435,000     100.00%
    注:本年度首次披露股份回购事项后,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无限售条件股份及总股本

变化情况如下:在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期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8日),公司于2023

年11月29日披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转板上市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9位

股东所持公司转板上市前已发行股份(含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增加的股份)解除限售,解除

限售股数量为93,125,011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可流通日期为2023年12月1日。根据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最终办理结果,公司实际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54,099,438股,

39,025,573股仍为有限售条件股份(高管锁定股)。

    六、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 2,282,700 股暂时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后续将用于实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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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
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
则未使用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后续,公司将按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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