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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翰博高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4-09-1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翰博高新
保荐代表人姓名:伊术通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保荐代表人姓名:蒋益飞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       是
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6 次,每月查询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事前审阅相关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事前审阅相关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事前审阅相关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次,仅对募集资金进行核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1
                         项目                                 工作内容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次,拟于下半年开展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不适用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2024 年 6 月 21 日,公
                                   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对
                                   外支付募投项目配套
                                                             相关款项在短期内已
                                   设 施 建 安 费 21.33 万
                                                             原路退回,保荐人已督
                                   元,由于工作人员操作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促发行人加强内部管
                                   失误,在付款时错用了
                                                             理,避免出现操作失
                                   募集资金专户,发现后
                                                             误。
                                   及时与收款方沟通,相
                                   关款项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原路退回。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2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无                    不适用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了解核查公司业
                                       2024 年上半年,公司
                                                             绩情况及其变动的原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
                                                             因;(2)督促公司积
                                       净利润、经营活动产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极做好经营应对和风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险防范措施,采取合
                                       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理有效措施提升业绩
                                       下滑,主要原因系市
                                                             水平,并按照规定及
                                       场竞争加剧及上半年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采购款增加。
                                                             务。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行承诺
1.本次转板上市前股东所持股份的股份锁
                                            是                  不适用
定和转让限制的承诺
2.关于转板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3.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4.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5.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
                                            是                  不适用
承诺
6.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转板上市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是                  不适用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9.关于相关主体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10.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2.对转板上市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
                                            是                  不适用
整性的承诺
13.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4.关于失信补救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5.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是                  不适用
16.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是                  不适用
履行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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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内,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
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报告期内,本保荐人未因翰博高新持续督导
 券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   项目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管措施;报告期内,翰博高新未受到中国证
 情况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措施。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保荐代表人:伊术通、蒋益飞
                                                         2024 年 9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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