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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科恒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4-07-09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国科
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恒泰”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国科恒泰首次公开发
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97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公开发行 70,600,000 股新股,并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为 470,600,000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404,350,213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85.9223%,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
股份数量为 66,249,787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4.0777%。

    (二)上市后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4,350,213 股,占发行后总
股本的 0.9244%,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该部
分限售股已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星期五)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
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
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470,6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为 40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84.997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0,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5.0021%。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数量共计 24 户,详见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下文简称

  1      霍尔果斯宏盛瑞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宏盛瑞泰

  2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团体分红-019L-FH001 深

  3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9L-FH002 深                 泰康人寿

  4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9L-CT001 深

  5      北京君联益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君联益康

         国科金源(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国科嘉和金源投资基金中心(有
  6                                                                           国科嘉和金源
         限合伙)

         国科嘉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国丰鼎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7                                                                             国丰鼎嘉
         限合伙)

  8      西藏涌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涌流资本

         深圳市招商盈葵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招商招银股权投资基
  9                                                                             招商招银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     苏州通和毓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和毓承

  11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国科瑞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科瑞鼎

  12     新疆五五绿洲壹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五五绿洲

  13     西藏龙脉得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西藏龙脉得

  14     上海山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山蓝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常州山蓝

  15     西藏国科鼎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国科鼎奕

  16     苏州北极光正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极光正源

  17     苏州通和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和二期

         珠海夏尔巴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夏尔巴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18                                                                           夏尔巴一期
         限合伙)

  19     共青城泓达雄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泓达雄伟

  20     苏州北极光泓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极光泓源

  21     苏州通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通和

  22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百年传统                                     百年人寿

  23     上海朗闻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上海朗闻通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朗闻通鸿
                (有限合伙)

                上海朗闻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上海朗闻斐璠投资合伙企业(有
         24                                                                                 朗闻斐璠
                限合伙)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公司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内容一致。相关股东出具如下承诺: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履行情况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承诺方严格履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行该承诺,未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4 年 1 月 12 日,非交易   出现违反该承
                                  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上述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在      诺的情形,公
担任公司董事、                    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二     司未出现上市
高级管理人员的                    十四个月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      后 6 个月内股
股东王戈、张广       股份的限售   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      票连续 20 个交
平、侯增、刘冰、     安排、自愿   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      易日的收盘价
蔡利元(原公司       锁定股份、   放弃履行本条承诺。                                              均低于发行价
副总经理,已于       延长锁定期
                                  3、在锁定期满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       或者上市后 6
2023 年 12 月 25     限的承诺
                                  过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      个月期末收盘
日离职)、肖薇、
                                  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      价低于发行价
吴锦洪、王小蓓
                                  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的情况,承诺
                                                                                                  方无需延长公
                                  4、若在股份限制流通、自愿锁定期内违反相关承诺减持公司股份       司股票锁定期
                                  的,则由此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在      限。
                                  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
                                  体原因,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造成投资者损
                                  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担任公司监事的                    2、在锁定期满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
股东何志光、赵       股份的限售   过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      承诺方严格履
男(原公司职工       安排、自愿   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      行该承诺,未
代表监事,已于       锁定股份的   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出现违反该承
2023 年 11 月 8 日   承诺                                                                         诺的情形。
离任)                            3、若在股份限制流通、自愿锁定期内违反相关承诺减持公司股份
                                  的,则由此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在
                                  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
                                  体原因,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造成投资者损
                                  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股东宏盛瑞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泰、君联益康、国                  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
科嘉和金源、国                    回购该部分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股份的限售                                                                   承诺方严格履
丰鼎嘉、涌流资
                     安排、自愿   2、承诺人名下由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及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       行该承诺,未
本、招商招银、通
                     锁定股份的   限公司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如有),自      出现违反该承
和毓承、国科瑞
                     承诺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诺的情形。
鼎、五五绿洲、西
                                  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藏龙脉得、常州
山蓝、国科鼎奕、                  3、若在股份限制流通、自愿锁定期内违反相关承诺减持公司股份
通和二期、泓达                   的,则由此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在
雄伟、苏州通和、                 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
百年人寿、朗闻                   体原因,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造成投资者损
通鸿、朗闻斐璠                   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且不委托本企
                                 业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份
                    股份的限售   的锁定手续。                                                   承诺方严格履
公司股东泰康人      安排、自愿                                                                  行该承诺,未
寿                  锁定股份的   2、若在股份限制流通、自愿锁定期内违反相关承诺减持公司股份      出现违反该承
                    承诺         的,则由此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在     诺的情形。
                                 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
                                 体原因,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造成投资者损
                                 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
                    股份的限售   回购该部分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承诺方严格履
公司股东夏尔巴
                    安排、自愿   2、若在股份限制流通、自愿锁定期内违反相关承诺减持公司股份      行该承诺,未
一期、北极光正
                    锁定股份的   的,则由此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在     出现违反该承
源、北极光泓源
                    承诺         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       诺的情形。
                                 体原因,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造成投资者损
                                 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本企业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
                                 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本
                                 企业已作出的相关承诺,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本企业在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该等股票的,减持数量每年不超过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数
                                 量的 50%,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
                                 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控股股东东
方科仪控股集团                   3、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      承诺方严格履
                    股东减持意   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
有限公司、其他                                                                                  行该承诺,未
                    向和减持价   转让方式等。
持 股 5%以 上 的                                                                                出现违反该承
                    格的承诺
股东宏盛瑞泰、                   4、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将提前 3 个交易日     诺的情形。
泰康人寿                         予以公告,且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
                                 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
                                 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本企业将配合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
                                 露义务。

                                 5、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如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对股票减持存在新增规则和要求的,本企业将同时遵守该等规
                                 则和要求。

                                 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
                                 益归公司所有。

                                 1、本企业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
                                 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承诺方严格履
其 他 持 股 5% 以   股东减持意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行该承诺,未
上(发行前)的股    向和减持价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本     出现违反该承
东君联益康          格的承诺     企业已作出的相关承诺,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诺的情形。
                                 2、本企业在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该等股票的,累计减持的股份最高可至发行前所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 100%,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
                             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3、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
                             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
                             转让方式等。

                             4、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将提前 3 个交易日
                             予以公告,且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
                             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
                             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本企业将配合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
                             露义务。

                             5、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如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对股票减持存在新增规则和要求的,本企业将同时遵守该等规
                             则和要求。

                             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
                             益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
     了上述承诺,无后续追加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
     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
     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12 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253,148,561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53.7927%。

         3、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数量共计 24 户。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总数(股)       数量(股)

       霍尔果斯宏盛瑞泰股权投资管理合
 1                                           63,647,394      63,647,394
       伙企业(有限合伙)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
 2                                            6,069,491       6,069,491
       -团体分红-019L-FH001 深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
 3                                           18,208,473      18,208,473
       -个人分红-019L-FH002 深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
 4                                           36,416,946      36,416,946
       -普通保险产品-019L-CT001 深
                                                                分批解禁,其中:1,930.6459 万
     北京君联益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股可上市交易日期为 2024 年 7
5                                     21,836,002   19,306,459
     (有限合伙)                                               月 12 日;252.9543 万股可上市
                                                                交易日期为 2026 年 7 月 12 日

                                                                分批解禁,其中:1,877.1645 万
     国科金源(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
                                                                股可上市交易日期为 2024 年 7
6    司-北京国科嘉和金源投资基金中   18,801,257   18,771,645
                                                                月 12 日;2.9612 万股可上市交
     心(有限合伙)
                                                                易日期为 2026 年 7 月 12 日

                                                                分批解禁,其中:1,315.6919 万
     国科嘉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
                                                                股可上市交易日期为 2024 年 7
7    司-苏州国丰鼎嘉创业投资合伙企   13,634,656   13,156,919
                                                                月 12 日;47.7737 万股可上市交
     业(有限合伙)
                                                                易日期为 2026 年 7 月 12 日

8    西藏涌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2,138,983   12,138,983

     深圳市招商盈葵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9    有限公司-深圳市招商招银股权投    9,711,186    9,711,186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通和毓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10                                     8,497,289    8,497,289
     合伙)

                                                                分批解禁,其中:605.5564 万股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国科瑞鼎创业投                             可上市交易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11                                     6,069,493    6,055,564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 日;1.3929 万股可上市交易
                                                                日期为 2026 年 7 月 12 日

     新疆五五绿洲壹期股权投资合伙企
12                                     5,672,795    5,672,795
     业(有限合伙)

                                                                分批解禁,其中:455.8098 万股
     西藏龙脉得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                             可上市交易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13                                     5,650,997    4,558,098
     伙)                                                       12 日;109.2899 万股可上市交
                                                                易日期为 2026 年 7 月 12 日

     上海山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   常州山蓝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5,358,171    5,358,171
     合伙)

                                                                分批解禁,其中:385.9883 万股
     西藏国科鼎奕投资中心(有限合                               可上市交易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15                                     4,791,129    3,859,883
     伙)                                                       12 日;93.1246 万股可上市交易
                                                                日期为 2026 年 7 月 12 日

     苏州北极光正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16                                     4,009,029    4,009,029
     (有限合伙)

     苏州通和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17                                     3,641,696    3,641,696
     (有限合伙)

     珠海夏尔巴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   -珠海夏尔巴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    3,641,696    3,641,696
     业(有限合伙)

     共青城泓达雄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19                                     2,556,727    2,556,727
     (有限合伙)

                                                                分批解禁,其中:228.9013 万股
     苏州北极光泓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可上市交易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20                                     2,289,257    2,289,013
     (有限合伙)                                               12 日;0.0244 万股可上市交易
                                                                日期为 2026 年 7 月 12 日
           苏州通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21                                               1,836,030        1,836,030
           合伙)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百年
 22                                               1,305,554        1,305,554
           传统

           上海朗闻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普通
 23        合伙)-上海朗闻通鸿投资管理合         1,219,760        1,219,760
           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朗闻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普通
 24        合伙)-上海朗闻斐璠投资合伙企         1,219,760        1,219,760
           业(有限合伙)

合    计                                        258,223,771      253,148,561

     注 1:根据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控股”)、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方科仪控股”),以及君联益康、国科嘉和金源、国丰鼎嘉、国科瑞鼎、西藏龙脉得、国科鼎奕等股东在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中所作限售承诺,国科控股、东方科仪控股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国科控股、东方科仪控股通过君联益康、国科嘉和金源、国丰鼎嘉、
     国科瑞鼎、西藏龙脉得、国科鼎奕、北极光泓源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075,210 股,待 2026 年 7 月 12 日
     方可解除限售。

     注 2:公司股东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使用 3 个金融产品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60,694,910 股,其中
     分别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9L-CT001 深、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分红-个人分红-019L-FH002 深、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团体分红-019L-FH001 深。

     注 3:董事王戈通过东方科仪控股、国科嘉和金源、国科瑞鼎、国丰鼎嘉、国科鼎奕、西藏龙脉得间接持有
     305.66 万股;董事张广平通过东方科仪控股、国科嘉和金源、国科瑞鼎、国丰鼎嘉、国科鼎奕、西藏龙脉
     得间接持有 10.83 万股;董事侯增通过东方科仪控股、国科嘉和金源、国科瑞鼎、国丰鼎嘉、国科鼎奕、西
     藏龙脉得间接持有 6.50 万股;董事长刘冰通过宏盛瑞泰间接持有 1,732.80 万股;监事会主席何志光通过东
     方科仪控股、国科嘉和金源、国科瑞鼎、国丰鼎嘉、国科鼎奕、西藏龙脉得间接持有 227.72 万股;总经理
     肖薇通过宏盛瑞泰间接持有 324.90 万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吴锦洪通过宏盛瑞泰间接持有 216.60 万股;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小蓓通过宏盛瑞泰间接持有 54.15 万股。根据前述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的承诺,在锁定期满
     后,在公司任职期间,其本人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 25%。

     离任监事周瑔通过君联益康间接持有 0.27 万股;离任职工代表监事赵男通过宏盛瑞泰间接持有 108.30 万
     股;离任副总经理蔡利元通过宏盛瑞泰间接持有 324.90 万股。根据离任职工代表监事赵男和离任副总经理
     蔡利元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
     公告书》中的承诺,如其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其本人
     亦遵守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 25%。

            5、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
     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00,000,000     84.9979%      -253,148,561    146,851,439      31.2052%

      其中:首发后限售股                    -            -                -                 -            -
       首发前限售股      400,000,000     84.9979%    -253,148,561   146,851,439   31.205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0,600,000     15.0021%   +253,148,561    323,748,561   68.7948%

 三、股份总数            470,600,000    100.0000%               -   470,600,000   100.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
相关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解除限售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
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国科恒泰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的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涛                      李宛真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