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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卡莱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4-09-1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卡莱特

保荐代表人姓名:卞 韧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坚柯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
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项   目                               工作内容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2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收入/业绩稳定性。
                                                  2024 年 1-6 月,卡莱特营业收入为
                                               26,157.38 万元,同比下降 25.92%;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81.59 万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元,同比下降 81.77%;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561.30 万元,同比下降 130.59%。
                                               持续关注卡莱特后续收入、业绩变化情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况。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不适用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无                   不适用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持股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或赔
                                     是                  不适用
偿的承诺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是                  不适用
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事项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是                  不适用
业板上市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
关于股份回购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股权激励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卡莱特原保荐代表人杨光因个人工作
                                                 变动原因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保荐代表人,其后续工作由卞韧接替,
                                                 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中金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
                                               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4 年 1 月 9 日,中金公司收到中
                                               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决定》([2024]10 号),因中金公司作
                                               为某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履职尽责
                                               不到位,中国证监会对中金公司采取出
                                               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2024 年 1 月 22 日,中金公司收到中
                                               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中
                                               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
                                               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0 号),因
                                               某资产证券化专项计划管理工作相关
                                               问题,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对中金公
                                               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3、2024 年 4 月 26 日,中金公司收到中
                                               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中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
                                               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77
                                               号),因中金公司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
                                               的人员开展相关证券业务、员工曾存在
                                               买卖股票等行为,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
                                               局对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
                                               监管措施。
                                               4、2024 年 4 月 30 日,中金公司收到中
                                               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中
                                               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增
                                               加合规检查次数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2024]97 号),因中金公司在自营和
                                               投顾业务、场外期权业务、子公司业务
                                               和投资行为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中国
                                               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中金公司采取责
                                               令增加合规检查次数的行政监管措施。
                                               5、2024 年 5 月 10 日,中金公司收到中
                                               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中
                                               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
                                               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117
                   报告事项                 说明
                              号),因中金公司在资产管理业务方面
                              存在问题,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中
                              金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金公司就前述监
                              管措施已经积极推进了相关整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 荐 代 表
 人:


                    卞   韧                     张坚柯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