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莱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4-09-1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卡莱特
保荐代表人姓名:卞 韧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坚柯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
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项 目 工作内容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2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收入/业绩稳定性。
2024 年 1-6 月,卡莱特营业收入为
26,157.38 万元,同比下降 25.92%;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81.59 万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元,同比下降 81.77%;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561.30 万元,同比下降 130.59%。
持续关注卡莱特后续收入、业绩变化情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况。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不适用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无 不适用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持股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或赔
是 不适用
偿的承诺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是 不适用
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事项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是 不适用
业板上市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
关于股份回购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股权激励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卡莱特原保荐代表人杨光因个人工作
变动原因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保荐代表人,其后续工作由卞韧接替,
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中金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
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4 年 1 月 9 日,中金公司收到中
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决定》([2024]10 号),因中金公司作
为某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履职尽责
不到位,中国证监会对中金公司采取出
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2024 年 1 月 22 日,中金公司收到中
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中
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
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0 号),因
某资产证券化专项计划管理工作相关
问题,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对中金公
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3、2024 年 4 月 26 日,中金公司收到中
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中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
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77
号),因中金公司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
的人员开展相关证券业务、员工曾存在
买卖股票等行为,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
局对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
监管措施。
4、2024 年 4 月 30 日,中金公司收到中
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中
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增
加合规检查次数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2024]97 号),因中金公司在自营和
投顾业务、场外期权业务、子公司业务
和投资行为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中国
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中金公司采取责
令增加合规检查次数的行政监管措施。
5、2024 年 5 月 10 日,中金公司收到中
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中
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
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117
报告事项 说明
号),因中金公司在资产管理业务方面
存在问题,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中
金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金公司就前述监
管措施已经积极推进了相关整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 荐 代 表
人:
卞 韧 张坚柯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