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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柏新材: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4-03-13  

证券代码:301555                证券简称:惠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8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4
年 3 月届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同意提名杨裕镜先生、游仲华先生、YAO-LUEN KANG(康耀伦)先生、何正宇(HO CHENG-
YU)先生、丁晓琼女士、沈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郭建南先生、徐新
建先生、沈锦霞女士(会计专业人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董事候
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郭建南先生、徐新建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沈锦霞女士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
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
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6 名非独立
董事、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与职责。
特此公告。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3 日
       附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裕镜先生简历:杨裕镜,男,1954 年 1 月出生,中国台湾籍,无其他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曾荣获 2015 年嘉定区先进制造业优秀经营者。1977 年至 1985 年,历任汽巴—嘉
基(CIBA-GEIGY)公司(台湾)环氧树脂部门技术员、销售员;1986 年至 1988 年,任达邡
化工有限公司(台湾)技术员;1988 年 12 月至 2007 年 6 月,任石家庄惠利电子材料有限公
司董事;1989 年 3 月至今,任惠利环氧树脂有限公司董事;1993 年 5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无
锡惠利合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1993 年 6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广州惠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1999 年 4 月至 2007 年 5 月,任厦门惠利泰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1999 年 6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广州惠强建材化学品有限公司首席代表;2000 年 2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广州惠顺
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2001 年 7 月至今,任惠展电子材料(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
理;2003 年 5 月至今,任广州惠盛化工产品有限公司董事;2003 年 11 月至今,任广州惠利电
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 年 12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石家庄惠得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07
年 8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厦门威尔士贸易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3 月至今,任恒益隆贸易
(上海)有限公司董事;2010 年 12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0 年 4 月
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杨裕镜先生通过惠利环氧树脂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2,024.07 万
股,通过湖州恒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16.10 万股。杨裕镜先生
与游仲华先生、康耀伦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一致行动人,三人合计控制公司 47.29%的股
权。杨裕镜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惠利环氧树脂有限公司 50%的股权且担任其董事,杨裕镜先
生为康耀伦先生配偶的父亲,除此之外,杨裕镜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杨裕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和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

       游仲华先生简历:游仲华,男,1950 年 8 月出生,中国香港籍,无其他境外永久居留权,
硕士学历。1988 年 12 月至 2007 年 6 月,任石家庄惠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副董事长;1989 年
3 月至今,任惠利环氧树脂有限公司董事;1991 年 8 月至今,任香港惠利有限公司董事;1992
年 8 月至 2021 年 2 月,任三亚惠利旅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1992 年 8 月至 2021 年 3 月,
任惠利(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1993 年 5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无锡惠利合成材料
有限公司董事;1993 年 6 月至 2009 年 8 月,任广州惠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一般代表;1996 年
8 月至今,任上海惠利衣架有限公司董事长;1999 年 4 月至 2007 年 5 月,任厦门惠利泰化工
有限公司董事长;2000 年 2 月至今,任广州惠顺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01 年 7 月至今,任
惠展电子材料(上海)有限公司董事;2001 年 8 月至今,任惠利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01 年
12 月至今,任上海惠泰纸品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 年 5 月至今,任广州惠盛化工产品有限公
司董事;2003 年 11 月至今,任广州惠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03 年 12 月至今,任上海
钜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 年 12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石家庄惠得科技有限公司董
事;2011 年 7 月至今,任上海碧浣纱纺织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 年 5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上海交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6 年 11 月至今,任恒益隆贸易(上海)有限
公司贸易董事;2010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游仲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84.30 万股,
通过惠利环氧树脂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2,024.07 万股,通过湖州恒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16.10 万股。游仲华先生与杨裕镜先生、康耀伦先生系公司实
际控制人与一致行动人,三人合计控制公司 47.29%的股权。游仲华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惠
利环氧树脂有限公司 50%的股权且担任其董事,除此之外,游仲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游仲华先生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和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康耀伦先生简历:康耀伦,男,1980 年 8 月出生,中国台湾籍及澳大利亚籍,无其他境外
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5 年 4 月至 2007 年 4 月,任 Boroondara City Council 数据库管理
工程师;2007 年 5 月至 2010 年 8 月,任 Simonds Homes 商业运营分析师;2017 年 1 月至 2023
年 9 月,任湖南创一工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7 月至 2024 年 1 月,任惠柏新材
料科技(太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 年 9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天广裕国际贸易
(太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 年 1 月至 2021 年 3 月,任上海众广立新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 年 6 月至今,任湖州恒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
伙人;2022 年 8 月至今,任惠柏新材料科技(珠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0 年 12 月
至 2020 年 3 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0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康耀伦先生
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92.85 万股,通过湖州恒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
票 30.01 万股,通过东瑞国际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0.09 万股。康耀伦与杨裕镜先生、游
仲华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一致行动人,三人合计控制公司 47.29%的股权。康耀伦先生为
杨裕镜先生的女婿,除此之外,康耀伦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康耀伦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
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和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何正宇先生简历:何正宇,男,195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台湾籍,无其他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1993 年 6 月至 2005 年 12 月,历任广州惠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1994 年 4 月至 2007 年 5 月,任厦门惠利泰化工有限公司董事;2000 年 2 月至 2015 年 7 月,
任广州惠顺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03 年 5 月至今,任广州惠盛化工产品有限公司董事;2003
年 12 月至今,任惠展电子材料(上海)有限公司董事;2003 年 11 月至今,任广州惠利电子材
料有限公司董事;2013 年 11 月至 2016 年 2 月、2019 年 6 月至今,任广州惠利电子材料有限
公司总经理;2007 年 8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厦门威尔士贸易有限公司董事;2012 年 7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广州惠盛化工产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 年 10 月至今,任东瑞国际有限公司
董事;2016 年 3 月至今,任恒益隆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贸易董事;2015 年 4 月至今,任公
司董事。何正宇先生通过东瑞国际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452.68 万股。何正宇先生为股
东东瑞国际有限公司的股东及董事,除此之外,何正宇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何正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和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

    沈飞先生简历:沈飞,男,1978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中级审计师,国际内部审计师。2000 年 4 月至 2008
年 2 月,任上海九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08 年 3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中审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分所审计部高级经理;2009 年 1 月至 2014 年 10 月,任众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咨询部高级经理;2014 年 11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上海郑明现代
物流有限公司副总裁;2016 年 12 月至 2021 年 7 月,任上海郑明现代物流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6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上海快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6 月至 2023 年 6 月,任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8 月至今,任惠柏新材料科技(珠海)有限
公司监事;2023 年 6 月至今,任上海路博减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6 月至今,
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沈飞先生通过湖州恒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69.2 万股。沈飞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沈飞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 3.2.3 条和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丁晓琼女士简历:丁晓琼,女,1989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
历。2016 年 9 月至今,历任深圳市信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业务董事、业务执行董
事、业务副总经理;2021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丁晓琼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丁晓琼女士
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丁晓琼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和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郭建南先生简历:郭建南,男,1976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
历。2002 年 9 月至 2006 年 7 月,任英国华威大学研究员;2006 年 9 月至 2008 年 4 月,任伦
敦政治经济学院讲师;2008 年 4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西南财经大学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2013 年 7 月至 2020 年 1 月,任成都珂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 年 6 月
至今,任广州淡水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 年 9 月至今,任上海典惠融资租赁
有限公司监事;2016 年 5 月至今,任成都川商投兴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7 月至 2022 年 9 月,任杭州滋长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
年 7 月至今,任上海聪幻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 年 7 月至今,
任上海守环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 年 9 月至 2019 年 8 月,任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11 月至 2019 年 7 月,任江西指芯智能科技有限公
司监事;2018 年 5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广东美品购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 年 8
月至今,任北京倍肯恒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11 月至 2019 年 11 月,任上海
骋匠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 年 11 月至 2021 年 7 月,任上海
玥修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 年 11 月至今,任上海蓓锐企业管
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 年 11 月至今,任上海御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 年 1 月至今,任北京大学研究员;2020 年 5 月至今,任
广州美祺智能印刷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6 月至今,任山东金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20 年 9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上海白易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广州新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广州莱鑫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22 年 9 月至今,任摩氢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3 年 3 月至今,任泛亚
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2021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郭建南先生未
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郭建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
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和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徐新建先生简历:徐新建,男,1971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持有律师资格证书、深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12 年至 2019 年 5 月,为北京
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19 年 5 月至今,为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高级
合伙人、知识产权部主任;2023 年 12 月至今,任上海市铁人三项运动协会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徐新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徐新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和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

    沈锦霞女士简历:沈锦霞,女,1969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持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澳洲公共会计师资格证书。2008 年 12 月至 2013 年 12 月在上
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高级经理职务;2014 年 1 月至 2021 年 4 月在众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合伙人职务;2021 年 5 月至 2022 年 2 月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自贸试验区分所担任经理职务;2022 年 2 月至今在上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职,现任合伙人职务。沈锦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沈锦霞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和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