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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壹连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2024-11-07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
者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
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
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
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报时间上按深交
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委托序号顺序从后到前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
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不超过符合条件的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
总量的 3%,本次发行执行 3%的最高报价剔除比例。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
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购不再剔除。剔除
部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连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
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证监许
可〔2024〕1107 号)。

    经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招商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
量 1,633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1%,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
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价格 72.99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19.06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1
2024 年 11 月 5 日(T-3 日)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39.33 倍,
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的静态市盈率的算术平均值 44.77 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
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适用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20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
会令[第 205 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
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 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
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 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 号),
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
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
证协发[2024]237 号),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深圳壹连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约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
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79.44 元/股(不含)的配售对象
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79.44 元/股,且拟申购数量小于 410 万股(不含)的配
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79.44 元/股,拟申购数量为 410 万股的配售对象
且申购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5 日 14:07:38:957 的配售对象中,按照网下发行电子
平台自动生成的委托序号从后往前排列剔除 1 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 206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70,30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
报价后拟申购总量 2,345,260 万股的 2.9975%。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
购。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
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
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72.99 元/股,

                                      2
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4 年 11 月 8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4 年 11 月 8 日
(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
15:00。

    3、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72.99 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
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
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
简称“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
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
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人(主承销商)相
关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
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163.30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
股份数量的 10.00%;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95.9035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 5.87%。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326.6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最
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259.2035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 15.87%。初始战略
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67.3965 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4、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
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
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
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本次发行价格为 72.99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3.7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3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14.2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18.3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19.0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 72.99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
  分类指引》 2023 年),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
  截至 2024 年 11 月 5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
  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9.33 倍。

       (2)截至 2024 年 11 月 5 日(T-3 日),《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同
  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具体如下:

                                               T-3 日股
                       2023 年扣   2023 年扣              对应的静态市   对应的静态市
                                               票收盘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非前 EPS    非后 EPS               盈率-扣非前    盈率-扣非后
                                                 (元/
                       (元/股)   (元/股)              (2023 年)    (2023 年)
                                                 股)
688800.SH    瑞可达     0.8636      0.7800      42.42        49.12          54.38
002055.SZ   得润电子    -0.3360     -0.3834      7.91          -              -
603633.SH   徕木股份    0.1687      0.1775       7.20        42.68          40.56
300843.SZ   胜蓝股份    0.5022      0.4768      31.20        62.13          65.44
605333.SH   沪光股份    0.1239      0.0914      37.70        304.28         412.47
603312.SH   西典新能    1.2260      1.2063      34.15        27.85          28.31
            算术平均值(剔除负值及异常值)                   44.22          44.77
                                         4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4 年 11 月 5 日(T-3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3 年扣非前/后 EPS=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 日总股本。
注 3:因得润电子 2023 年扣非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对应的静态市盈率为负值;沪光股
份 2023 年扣非前后对应的静态市盈率为异常值;瑞可达 2023 年净利润大幅下滑,其对应的静态市盈率异
常;因此得润电子、沪光股份、瑞可达未纳入同行业上市公司市盈率算术平均值计算范围。


     本次发行价格 72.99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19.06 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
司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44.77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5 日(T-3 日)发布的同行业最
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39.33 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
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
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的定价合理性说明如下:

     与行业内其他公司相比,壹连科技在以下方面存在一定优势:

     1)技术及研发优势

     公司自设立以来专注于电连接组件产品的研发与制造,秉承着以技术创新为
企业核心生命力的信念,始终注重产品生产技术的革新与工艺流程的改进优化,
目前已建立了涵盖产品设计、核心工艺、设备设计、测试验证全流程的技术研发
体系。经过多年自主研发,公司及其子公司已获取授权专利 159 项,其中发明专
利 9 项。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投入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4.25%、3.35%、
3.52%和 3.84%。

     公司紧跟行业发展的新趋势和新要求,已形成覆盖产品设计、生产流程、质
量管控等各方面的核心技术体系,电芯连接组件模块化设计技术、激光焊接过程
设计技术、超声波焊接过程设计技术、热铆过程设计技术等多项先进设计技术,
为电连接组件产品的功能定制化、智能制造、模块化生产提供模块化设计方案,
充分满足客户快速生产与交付需求;产品工艺制造方面,公司的核心技术主要包
括电芯连接组件模块化设计技术、电芯连接组件自动化生产技术、高压线束配件
装配自动化技术、模组采样线全自动加工技术、电芯连接组件材料验证分析技术、
电芯连接组件电性能测试技术等,通过定制化自动生产线的运用和自动化技术的
                                                5
突破创新,降低了人工作业的弊端,大幅提升了生产效率,充分保证了产品质量。

    针对电连接组件轻量化、精密化、集成化的发展趋势,传统的标准化制造设
备已无法满足高端电连接组件的需求。公司结合多年的经验积累和精益生产的核
心理念,将工业工程理论广泛运用于生产制造环节,形成一整套完善的生产管理
体系,同时为适应行业发展新趋势,公司内部设立设备开发部,依托自身制造经
验形成了设备自动化设计方案,并针对性地向上游设备厂商采购定制化的自动化
生产设备。公司目前已拥有电芯连接组件生产全套定制化设备,覆盖前端到后端
的生产全流程,有效保证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此外,公司还通过研发设计的
自动化方案并采购定制化的自动套塑壳设备、高压大电流压接设备、端子压接机
设备等多种高精度、高复杂结构的自动化设备,使动力传输组件和低压信号传输
组件等传统的人工作业方式产品迈进了自动化生产的时代。

    2)客户资源优势

    电连接组件企业的下游客户对供应商的产品设计能力、工艺能力、质量控制
能力、生产能力等方面均有严苛的要求,更倾向于选择行业中技术实力雄厚、业
务经验丰富、服务体系完善的厂商作为供应商。电连接组件产品进入下游企业供
应链需要通过各项严苛的认证流程,这一过程需要的周期较长,因此一旦双方确
定合作关系后,双方将保持长期的稳定合作。

    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通过持续的技术积累和创新为新能源配套厂商及整
车厂提供定制化的电连接组件产品。凭借优质的产品性能和质量、强大的研发能
力、不断提升的技术工艺水平、良好的企业信誉、健全的客户服务体系,公司已
进入新能源、储能系统、工业设备、消费电子、医疗设备等多个行业龙头客户的
供应体系,积累了优质的客户资源。公司贴近客户建有生产基地,能够及时响应
客户需求并降低运输成本。新能源配套领域,公司客户涵盖宁德时代、欣旺达、
孚能科技、亿纬锂能、威睿电动等多家国内外优质企业;整车领域,凭借着自身
的实力获得了众多知名汽车厂商的认可,如小鹏汽车、零跑汽车、极氪汽车等;
储能领域,公司供应的电连接组件产品已应用于宁德时代下游的储能系统,同时
已和国内知名储能厂商海博思创、阿特斯、晶科能源、蜂巢能源、瑞浦能源等建
立合作并开始批量供货。此外,在工业设备、医疗设备、消费电子等领域,公司

                                   6
还与迈瑞医疗、尼得科、多美达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始终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凭借创新领先的设计能力、成熟健全的工艺技
术、自主创新的生产设备、周密细致的采购体系、严苛精细的品质管控、安全可
靠的溯源机制、及时稳定的交货能力和快速响应的售后服务,获得了行业内主流
客户的广泛认可和一致好评,多次获得“宁德时代最佳合作伙伴”、“宁德时代优
秀供应商”、“宁德时代质量卓越奖”、“宁德时代敏捷供应奖”、“欣旺达优秀供应
商”、“极氪新能源五星供应商”等荣誉。

    公司通过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在合作过程中积累了大量丰富的研发、管理
和生产经验,并积极与客户共同研发新工艺、新产品,推动下游行业的制造技术
进步。优质的客户资源为公司未来业务的快速发展奠定坚持基础,树立了公司良
好的品牌形象,助力公司不断发展。

    3)供应链管理优势

    电连接组件产品型号众多,在生产过程中涉及连接器、FPC 组件、电线、铜
铝巴等主材料以及标签、扎带、包材等各种辅材,原材料采购具备多品种、小批
量、定制化的特点,对电连接组件生产厂商的供应链管理能力有极高要求。电连
接组件供应商具备完善的供应链管理体系,才能保证生产稳定性和供货及时性,
并满足下游客户对电连接组件产品个性化的需求。

    公司作为专业的电连接组件生产企业,在多年的发展中已建立起一套完备的
供应链管理体系,在充分保证产品质量和交付的基础上,有效减少了库存、呆料。
原材料方面,公司依据重要程度将复杂多样的原材料分为主材、B 类辅材、C 类
辅材等类别,实行严格的分级管理,并每月定期跟踪在途、在库原材料的数量变
化,确保原材料的及时供应;供应商管理方面,公司采购部门定期根据订单情况
编制生产预测并下发到各主要供应商,确保供应商能够提前备货,缩短供货周期;
客户服务方面,公司市场部始终保持与下游客户的密切沟通,以便第一时间了解
客户的排产计划。成熟的供应链管理体系下,公司有效控制了生产过程中的呆料、
库存等成本,为客户提供了及时、优质的产品供应服务,得到客户的广泛认可。

    4)质量管控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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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连接组件产品所涉及的新能源、储能、工业设备等领域,产品质量是下游
客户选择生产商时的重要考量指标,保证供应长期稳定的高品质产品是公司与客
户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重要前提。公司高度重视产品品质,从采购、设计开发控
制、供应商选择、原材料入库、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检测各个环节全流程严
格把控,先后通过了 ISO9001、ISO13485、ISO14001、ISO45001、IATF16949 和
UL 等国内外质量体系认证,从管理体系上保证了产品质量的可靠性。

    公司在生产各环节均制定了完备的过程管控制度和严格的品质检验标准,包
括《经营计划和质量目标控制程序》《管理评审控制程序》《管理体系策划控制程
序》《内部审核控制程序》《持续改进控制程序》《客户服务控制程序》等,并在
实际运行中严格执行,有效保障公司质量控制水平。

    公司通过长期生产和技术改造的经验积累,形成了多套电连接组件产品自动
化生产方案,并以此向设备供应商采购定制化的自动化生产设备,能够实现生产
与检测同步化,在保证品质生产的同时大幅提升了产线的自动化生产水平,降低
了人工作业的弊端,从设备、生产、检验等各环节严格控制产品质量,确保产品
参数符合客户需求。此外,公司的实验室通过 CNAS 评定认可,测试结果具有权
威性和准确性,并配备电压降测试仪、剖面分析仪、温升测试仪、Rosh 测试仪、
垂直燃烧测试机、盐雾测试仪等多种先进检验设备,有效提升了检验精度,保证
了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5)信息化运营优势

    公司注重内部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已构建涵盖财务、客户关系、供应链、
研发、生产规划、仓储物流在内的全面数字化、信息化管理体系。目前,公司已
完成了 ERP 信息管理系统、PLM 研发信息系统、SRM 供应商关系管理系统、仓
库管理系统、BPM 流程系统、EHR 人事管理系统、MES 生产制造执行系统的建
设。

    企业管理方面,公司采用 ERP 企业资源管理系统,涉及销售管理、研发管
理、生产管理、采购管理、仓库管理、财务管理、品质管理等多个板块,同时实
现分子公司信息数据与集团总部数据互通,提升了公司供、产、销方面的管理水
平,帮助管理者更好的管理企业,使得企业能够以最小的资源投入满足客户需求。

                                   8
    供应链管理方面,公司采用 SRM 供应商关系管理系统,包含供应商管理、
采购订单、采购收货、应付账款管理等多个子模块。通过 SRM 供应商关系管理
系统建立供应商认证管理体系,从而规范对供应商的认证,方便后期采购时对供
应商的选择,减少容错成本。SRM 系统实现从采购计划下达、寻源、采购订单下
达、审核、收货、质检的各个环节的协同优化,优化了采购目录,助力采购流程
的标准化。

    生产管理方面,公司采用 PLM 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对每个项目进度和生
产资料进行管理,跟踪整体业务各环节的料工费,收集不同层级的物料成本,助
力公司提升生产效率、保证产品质量。MES 制造执行系统对生产过程中的计划、
进度、工艺、质量、设备进行全方位的数字化呈现,使生产进度可视化,透明化;
实时对作业活动进行工时采集,使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及时了解到作业效率,计划
执行等实际状况。

    6)产品种类优势

    电连接组件产品的应用领域非常广泛,各应用领域对电连接组件的各项技术
指标要求各不相同,要求电连接组件生产厂商能够针对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作出
快速响应,并有效满足客户需求。公司深耕电连接组件行业多年,紧跟下游行业
需求的变化,不断扩宽电连接组件的应用领域,从传统的工业、消费电子向新能
源汽车、储能等新兴领域发展,目前产品已形成覆盖新能源车、储能系统、工业
设备、医疗设备、消费电子等多个应用领域,包括电芯连接组件、动力传输组件、
低压信号传输组件等多个产品的多元产品体系。目前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已成
为公司产品最主要的应用领域,公司电连接组件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的动
力系统、车身系统、信息控制系统、安全系统、充电系统等不同部位。

    7)产品先发优势

    2014 年国内新能源汽车开始进入初步发展阶段,公司敏锐捕捉到新能源市
场巨大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于 2014 年开始与宁德时代合作并小批试产新能
源低压信号传输组件,2015 年继续深入开发新能源动力传输组件。2016 年,宁
德时代基于对线束生产能力与质量的高要求,选择具有多年线束生产管理经验的
公司合作开始研发并批量采购线束采样电芯连接组件。2017 年,依托前期线束

                                   9
采样电芯连接组件积累的研发和量产经验,公司率先开始投入研发在安全性、轻
量化、布局规整等方面具备突出优势的 FPC 采样电芯连接组件,并陆续攻克激
光焊接、铜铝超声波焊接、精密热铆等技术难关,最终顺利开发了新一代 FPC 采
样电芯连接组件,并于 2018 年开始向宁德时代批量供应,成为国内最早一批同
时具备线束采样和 FPC 采样电芯连接组件量产能力的供应商。

    凭借先发优势,公司累积了大量的项目研发和量产经验,并与行业龙头企业
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目前公司产品终端配备于特斯拉、宝马、奔驰、奥迪、
大众、雷诺日产、丰田、沃尔沃、上汽荣威、一汽红旗、北汽新能源、蔚来、理
想、小鹏、华为赛力斯、极氪、零跑等多个国内外知名汽车品牌的热销车型。此
外,公司率先向储能领域拓展,目前已与宁德时代、海博思创、阿特斯、晶科能
源等国内领先的储能企业合作多个量产项目。

    8)产业布局优势

    公司在拓展新能源领域的过程中,紧跟市场与客户的需求变动以及新能源产
业集群区域的建立与发展,于 2016 年开始陆续在福建宁德、江苏溧阳、四川宜
宾、浙江乐清、广东肇庆、吉林长春等地建有生产基地,紧邻主要客户宁德时代、
小鹏汽车、欣旺达、威睿电动等,为国内最早一批实现同步就近匹配大客户配套
工厂的电连接组件企业之一。公司前瞻化的生产基地布局为公司紧跟下游新能源
行业的快速发展,获取下游优质大客户资源,快速提升生产与服务能力奠定了基
础,不仅在获取客户方面取得了先发优势,同时也为客户降低了在物流、售后、
合作研发等方面的成本,进一步保障了双方合作关系的稳定性和持续性。随着新
能源汽车 CTP/CTC 技术路线的普及,电芯连接组件产品逐渐往大尺寸、轻量化、
集成化方向发展,大尺寸的精密电子元器件长距离运输会增加运输成本和质量风
险,供应商就近配套服务能力成为了其进入客户供应商体系的重要考量标准。

    (3)根据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
者数量为 220 家,管理的配售对象数量为 5,586 个,占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配售
对象总数的 90.26%;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2,111,020 万股,占剔除无效
报价后申购总量的 90.01%,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
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 2,149.94 倍。

                                   10
    (4)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
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壹
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
“《发行公告》”)。

    (5)《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 119,328.81 万元,本次发
行价格 72.99 元/股对应募集资金总额为 119,192.67 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
11,129.17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108,063.50 万元(如存
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低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请投资者注意所
筹资金不能满足使用需求的风险。

    (6)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
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
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
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
格。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
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
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76.4746 元/股)。任何投资
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
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7)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
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
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7、按本次发行价格 72.99 元/股和 1,633.00 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预计
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119,192.67 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 11,129.17 万元(不
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108,063.50 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
舍五入造成。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
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
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8、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

                                    11
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
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
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参
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
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9、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10、本次发行申购,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
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
上发行。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
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
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做
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
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
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

    1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
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

                                    12
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
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
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
金账户在 2024 年 11 月 12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
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
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1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
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3、网下投资者应当结合行业监管要求、资产规模等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
得超资产规模申购。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或者获
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
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
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
象被采取不得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
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采取不
得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
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4、网下、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
的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具体回拨机
                                   13
制请见《发行公告》中“二、(五)回拨机制”。

    15、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在深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
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16、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
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17、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
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
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18、请投资者务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
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
申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和《业务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中国
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
可责令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深交所将对相关事项进行
调查,并上报中国证监会。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

                                    14
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
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
重启发行。

    19、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 2024 年 10 月 31 日(T-6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
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
网 址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 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
www.jjckb.cn)上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
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
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
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0、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值
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人
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

    21、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资
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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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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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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