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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新芝生物: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核查意见2024-07-3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査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新芝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芝生物”、“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
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
对新芝生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宁
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2024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新股数 2,219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15.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2,850,000 元(超额配售
选择权行使前),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6,832,655.67
元。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38,174,120.18 元,到账时
间为 2022 年 11 月 10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对公司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1313 号《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
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计划投                           投入进度(%)
                                                  累计投入募集资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资总额(调整
                                                    金金额(2)     (3)=(2)/(1)
                                后)(1)
         生命科学仪器产业
  1                                18,380.93             4,501.02              24.49%
         化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226.96           248.79                3.02%
         技术服务和营销网
  3                                    4,552.35           309.74                6.80%
         络建设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2,107.14           313.61               13.40%
            合计                   33,267.38             5,373.16                    -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金额
 宁波新芝生物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
                                                  574906933110177         1,726,645.51
 技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
 宁波新芝生物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94130078801988660067    1,901,192.11
 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
 宁波新芝生物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150198513600003714   12,836,683.81
 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国家高新区科技支行
 宁波新芝生物科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
                                                  8114701013100441380    23,065,482.81
 技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东城支行
                                 合计                                    39,530,004.24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根据《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运用
的相关安排,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生命科学仪器产
业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技术服务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
金项目。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额度涵盖经前次审议后截至目前尚未到期赎回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理财产品),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结构性存
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正常进行。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
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
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上述拟投资的期限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通
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
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需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并
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购买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
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相关产品,因
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控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2)对于由募集资金存储专户支付的单笔超过 100 万元的款项,使用部门
需提前提交《资金使用计划》审批,财务部根据未来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针对理
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
交董事长审批;

     (3)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相关理财产品的投向、投资进展情况,一旦发
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6)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内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将投资于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证本金安全的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意见

     2024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
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
可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且公司为加强对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管
理,进一步明确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期限及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
目正常进行的相关措施,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新芝生物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于新芝生物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
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