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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新芝生物: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1-06  

    证券代码:430685       证券简称:新芝生物    公告编号:2024-098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新芝生物七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其他方式投票(通讯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芳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6,746,9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596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426,4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收购控股子公司上海欣智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欣智汇”)少数股东周郑甬先生持有的 40%的股权、余纪宝先生持有
 的 5%的股权,并拟与周郑甬先生、余纪宝先生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合同》。
 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欣智汇 100%的股权,本次股权收购不影响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露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8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90,01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2%;反
对股数 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8%;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周芳、肖长锦、朱佳军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制订<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露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公告
 编号:2024-08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6,746,68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
反对股数 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
 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公告编号:2024-08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6,746,68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
反对股数 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
 正常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
 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实际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将根据公司资
 金情况增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露的《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8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6,746,68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
反对股数 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收购
           控股子公司
  (一)     少数股东股    2,426,115   99.9876%   300     0.0124%    0      0%
           权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薛海静、郭琳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和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