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H股公告-华能国际关于变更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的公告2024-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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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股份代號:902)
變更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
華能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宣佈,世達國際律師事務
所不再擔任以根據香港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於香港公司註冊處登記的,代
表本公司在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之代理人(「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2024年2
月1日起生效。
董事會進一步宣佈,香港律師事務所海問律師事務所有限法律責任合夥已獲委任為本公
司的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2024年2月1日起生效。為免生疑問,本公司董事長、執行
董事王葵先生及公司秘書黃朝全先生仍繼續擔任就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
則第3.05條項下的本公司授權代表。
董事會謹此就世達國際律師事務所對公司的服務致以衷心謝意。
承董事會命
華能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黃朝全
公司秘書
於本公告日,本公司董事為:
王 葵(執行董事) 夏 清(獨立非執行董事)
王志傑(執行董事) 賀 強(獨立非執行董事)
黃曆新(執行董事) 張麗英(獨立非執行董事)
杜大明(非執行董事) 張守文(獨立非執行董事)
周 奕(非執行董事) 黨 英(獨立非執行董事)
李來龍(非執行董事)
曹 欣(非執行董事)
李海峰(非執行董事)
丁旭春(非執行董事)
王劍鋒(非執行董事)
中國,北京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