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股份:宝钢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7-26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42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钢股
份”)《公司章程》第 112 条规定: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1/3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及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认可的其他
人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公司章程》第 117 条第二款规定: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
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董事会将拟议的决议以书面方式发给所
有董事,且签字同意该决议的董事人数已达到法律、行政法规和本
章程规定的作出该决议所需的人数的,则可形成有效决议。
根据邹继新、吴小弟、高祥明、姚林龙董事提议,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
召开临时董事会。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董事
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
(三)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10 名,实际出席董事 10 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批准《关于审议参股并投资建设沙特厚板项目的议案》
公司沙特厚板项目出资方案和融资方案等发生较大变化,调整
后的方案如下:
宝钢股份与沙特阿拉伯国家石油公司(以下简称:沙特阿美)
和沙特公共投资基金(以下简称:PIF)合资设立沙特厚板公司(暂
-1-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42
定名,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共同投资建设和运营沙特厚板项目。
项目总投资 45.43 亿美元。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20 亿美元(折合约
144.6 亿元人民币,或 75 亿沙特里亚尔)或其它等值货币,全部以
现金出资。其中宝钢股份出资 10 亿美元(折合约 72.3 亿元人民币,
或 37.5 亿沙特里亚尔)或其它等值货币,股权比例为 50%;沙特阿
美和 PIF 各出资 5 亿美元(折合约 36.15 亿元人民币,或 18.75 亿
沙特里亚尔)或其它等值货币,股权比例各占 25%。宝钢股份为合资
公司提供不超过股权比例(50%)的融资担保,担保借款本金金额不
超过 10.67 亿美元,该融资担保在项目达到贷款协议中规定的完工
条件或其它银行认可的条件,且转为合资公司抵押借款后解除,担
保期限不超过被担保债务的借款期限。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编号:临 2024-043、临 2024-044)。
本项目的实施尚需获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备案、登记。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5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