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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歌华有线:歌华有线关于项目中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12-24  

证券代码: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        公告编号:临 2024-028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项目中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公开招标,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中标中国广电国家文化大数据服务平台项目(应用支撑部
   分)系统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文化大数据项目”或“项目”),中标
   价为人民币549,369,168.12元。
            项目招标人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广
   电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8条第(六)
   项规定,本次公司中标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公司
   仅对本次项目公开招标中标情况作公告。
            目前,文化大数据项目的相关合同尚未正式签署,中标项目
   如遇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签署、履
   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中国广电股份于2024年11月26日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公开招
标方式对文化大数据项目进行招标。2024年12月21日,公司接到该项目中标通
知书确认中标,中标金额为人民币549,369,168.12元(含税)。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国家文化大数据服务平台(应用支撑部分)是落实党中央和广电总局决策
   部署、推进文化行业新质生产力、加强舆论引导、巩固舆论宣传主阵地,推动
   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
   求的重要基石,是文化大数据服务平台开展算力基础资源服务、文化数据或文
   化内容服务的重要支撑。参与本次招标,有利于公司紧抓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
   的机遇,加快文化产业布局,助力公司经营发展。

       (三)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6.3.18条第(六)项规定,上述交易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
   披露。公司仅对本项目招标中标情况作公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中国广电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长郭章鹏先生同时担任中国广电
   股份副总经理,公司董事万涛先生同时担任中国广电股份副总经理。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MA00HGPA42
法定代表人         宋起柱
成立时间           2020-09-25
注册资本           13,280,080.89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院1号楼8号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维护、运行、检测、
                   安全管理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电信

经营范围           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
                   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           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三)关联人资信状况

     目前,中国广电股份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业务经营稳定,具备
 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广电国家文化大数据服务平台项目(应用支撑部分)系统采购项
 目。

     招标人: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人: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549,369,168.12元。

     建设内容:提供国家文化大数据服务平台项目(应用支撑部分)包括文化专网赋
 能平台、高清超高清内容分发平台、文化大模型应用平台、文化专网区块链、算力底
 座、网络安全等系统设备、软件和服务。

     建设标准:按照招标文件及国家相关标准进行。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是经公开招投标取得,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定价公允合
 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文化大数据项目是中国广电股份启动的一个重要项目,旨在推进国家文化大数据
 体系的建设。项目建成后将持续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公司也将紧抓实施
 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及承建中国广电股份文化大数据项目的机遇,进一步夯实文化数
 字化基础设施,完善文化数据服务平台,发展数字化文化消费新场景,加快文化产业
 数字化布局。本次项目中标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营业收入及利润,合同签订并顺利实施
后,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文化大数据项目的相关合同尚未正式签署,中标项目如遇
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签署、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