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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联通: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公告2024-03-20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24-013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提供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联
         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拟向公司控股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运营公司”)及其分子
         公司开展非融资性担保业务。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其中关于被担保
         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对应担保额度事项尚待股东大会审议。

      担保额度:担保余额不超过 11 亿元。



     一、情况概述

     财务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6 月 17 日,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联通集团”)和公司控股子公司联通运营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其
中联通集团持股 9%,联通运营公司持股 91%,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00 万
元。

     财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1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为更好地满足成员单位的金融业务需求,节约集团整体财务费用,公司董
事会授权财务公司对联通运营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自董事
会、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至 2025 年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新的非融资性担
保议案后失效,有效期内任意时点担保余额不超 11 亿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担保人                 类别            被担保人        担保总额度
财务公司           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 联通运营公司及其分        10.00
                   未超过 70%            子公司
财务公司           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 联通运营公司及其分         1.00
                   超过 70%              子公司
合计               -                     -                      11.0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的相关规定,对于财务公司开展的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的
对应新增担保额度,已经董事会审议,且已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和出席董事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的规定,对于财务公司开展的被担保人资
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对应新增担保额度,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且已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和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财务公司在该授权额度内决定为联通运营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提供非融资
性担保事项,每笔担保不需再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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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对象为联通运营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联通运营公司为本公司的
下属控股子公司,成立于 2000 年 4 月,注册资本 22,539,208.432769 万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1 号,经营范围为“基础电信业务(具体经营范
围以许可证为准);增值电信业务(具体经营范围以许可证为准);经营与通
信及信息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设备生产销售、设计施工业务;技术开发、技
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寻呼机、手机及其配件的销售、维修;电信卡
的制作、销售;客户服务;房屋租赁;编辑、出版、发行电话号码簿;设计、
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涉及许可证或国家专项规定的,须凭许
可证经营或按专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三、非融资性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财务公司在授权额度内,根据运营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具体业务需求和实
际经营情况,为其开具非融资类保函,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
付款保函等。

    四、审议程序

    2024 年 3 月 1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联通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的议
案》,且已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和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其中关于被
担保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对应担保额度事项尚待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
司及股东的利益,其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五、累计担保余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财务公司对联通运营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提供的非融资
性担保余额为 41,098.60 万元,占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3
产的比例 0.26%,逾期担保累计数量 0。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0 万元,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 0 万元,占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比例 0%,逾期担保累计数量 0。

    六、备查文件

    1、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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