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结合独立董事 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现 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尹效华先生、谷秀娟女士、龚建伟先生的独 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