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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花股份: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2024-12-26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 金花股份        编号:临 2024-060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等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
延期。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1648 号)核准,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发行股票 67,974,413 股(A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38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637,599,993.9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28,780,819.60 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8 年 3 月 22 日出具的《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瑞华验字[2018]61060001 号)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8 年 4 月 3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
“浦发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8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在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银行”)增设
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同国金证券、长安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 年 1 月 13 日,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新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同国金证券、兴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
         2023 年 2 月 10 日,公司已将上述长安银行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划转至浦发银行
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办理完毕长安银行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国金证
券、长安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2023 年 12 月 5 日,公司在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杏园路支行(以下简称“齐
商银行”)新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同国金证券、齐商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4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2024 年 12 月 24 日
                        开户银行                             账 户
号                                                                           余额(含利息)
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72150078801800000103                3,047.39
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456010100119127098                      0.00
3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杏园路支行营业室   801116001421005529               12,000.18
                                    合计                                             15,047.57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24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新工厂搬迁扩建项目                   48,000.00                        34,327.79
     2            补充流动资金                      14,878.08                        15,111.54
                      合计                          62,878.08                        49,439.33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62,878.08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49,439.33
   减: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3,018.78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4,627.6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5,047.57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前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成时间进行延期。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
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与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39 号)。
    2023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
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60 号)。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新工厂搬迁扩建项目”厂房和建筑建设已完工,主要生产线及配套设备已订购并
陆续到场,目前正处于设备安装、净化装修、公用系统等安装工作。为保障募投项目工
程安全和项目效益,降低募投项目风险,结合相关部门审批验收等不可控因素,经公司
审慎研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新工厂搬迁扩建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6 月 30 日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新工厂搬迁扩建项目”受规划调整,工程验收推迟等因素影响,无法按照原计划
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目前主体建设已完成,主要生产线及配套
设备已订购并陆续到场,目前正处于设备安装、净化装修、公用系统等安装工作。因相
关部门审批验收等不可控因素,为保障募投项目工程安全和项目效益,降低募投项目风
险,经过公司审慎分析和综合评价,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将合理安排募投项目建设周期,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保
障募投项目按期顺利推进。


    五、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保障措施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
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进度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
要投资内容、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有序推进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目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建设中,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
行的情形。公司将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按照公司预定完成时间制定设备安
装、净化装修、公用系统安装等后续工作计划,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积极协调相
关资源,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以保障按照预定时间完成募投项目建设。


    六、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
度,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保
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判
断,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进度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
方式、主要投资内容、投资总额的变更,有助于提高项目的实施质量,不会对项目的实
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策、审
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延期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花股份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