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80 公司简称:金花股份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890,580.25元,母公 司净利润-20,290,434.95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01,429,883.92 元。 鉴于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 润分配的规定,同时综合考虑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等因素,本年度拟不实施利润分 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金花股份 600080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孙明 办公地址 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财富中心三期南座40层 电话 029-88336635 电子信箱 irm@ginwa.com.cn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医药行业情况 医药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产业,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 保障,对保护和增进人民健康、提高生活质量、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升,人口老龄化、城市化、健康意识的增强以 及慢性病率的不断扩大,使得国民医疗保健意识持续提升,随着医疗服务便利性提高、医疗保障 力度不断加大,更进一步促使医药需求高增长。 近年来,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医药政策的落实和出台,医药反腐的推行,都加 速推动医药行业向高质量规范迈进。受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两票制”和“一票制”、医保支付改 革等政策影响,医药行业整体承压。在我国错综复杂的医药环境和竞争背景下,医保控费仍是主 旋律,带量采购范围不断扩大,药品审评审批制度不断优化,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常态化,亦将加 快临床新药、罕见病用药、儿童用药等上市速度,加大医药研发投入力度,医药行业已进入加快 创新驱动发展、推动产业链现代化发展的新阶段。 2023 年,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建成,医保公共服务能力迅速提升,群众就医、购药体验显 著改善,有助于减轻医院负担,助力医院精细化管理。在互联网医疗发展中,互联网医疗闭环运 行日趋成熟,医疗、医保和医药等形成有机衔接,数字化与智能化技术的升级将成为互联网医疗 提升专业诊疗水平的重要推动力。《“十四五”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刚要》的实施,亦加快新一 轮技术变革和跨界融合,标志着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理念的重大创新与转变,医疗领域数字化 建设和智慧医疗建设也成为“十四五”时期的重要任务。 2023 年,受我国经济发展多重因素叠加影响,药品降价、原材料价格上涨,医药行业主要经 济指标处于下滑趋势,整体收入和利润增速空间明显减弱,医药制造业将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 年,全国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实现营业收入 25205.7 亿元,同比下降 3.7%;实现营业成本 14401.6 亿元,同比下降 2.3%;实现利润总额 3473 亿元,同比下降 15.1%。 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 133.44 万亿元,比上年增长 1.1%。 2、行业的周期性 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统产业与现代产业相结合的产业,是支撑发 展医疗卫生事业和健康服务业的重要基础,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小,受行业政策调控的引导较为明 显,具有较强的刚性需求,是典型的弱周期行业。随着医药行业不断深化改革,居民对医药行业 的需求将推动医药行业向集中化、规模化和规范化发展。 (一)主要业务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主要业 务为药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线涵盖化学药品、中成药、原料药和保健品。剂型包括片剂、 胶囊剂、颗粒剂、散剂、合剂、口服溶液剂、糖浆剂、外用溶液剂等一百多个品种、品规。依据 特性和经营模式,产品分为骨科类、免疫类、儿童类和普药类等四个系列。 公司主导产品金天格胶囊是国家一类新药,经过多年的推广,目前已成为骨科临床中药一线 用药;转移因子系列产品为改进人体免疫力的生物药品;儿童系列用药包括小儿止咳糖浆等;普 药系列主要包括开塞露、诺氟沙星胶囊、甲芬那酸胶囊等品种,公司主要产品在多年的运营中形 成了质量稳定、安全可靠的竞争优势。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物料由物料部统一负责采购。物料部根据生产计划、库存情况及原材料市场情 况,制定原材料的采购计划,保证物料及时供应;质量部对供应商的资质、质量体系及生产能力 进行审核评估,出具审核意见及合格供应商目录;物料部对合格的供应商通过比价、招标等方式 进行物料采购。同时,公司每年对供应商进行现场审计,每季度进行评估、评分。物料部通过对 日常市场信息的收集分析,结合合理库存、到货周期、付款周期等因素,降低公司各项采购成本。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进行,由公司营销部门提交年度销售预算计划,每月依据 市场需求编制次月销售计划提交生产部。生产部根据月度销售计划制定出月度生产计划,再由储 运部进行物料需求计划核算,物料部进行物料采购,生产部依据月度生产计划分解出周排产计划 并组织生产,各车间负责生产实施。在生产执行过程中,所有在线生产品种严格遵守生产工艺规 程,依据规范和岗位操作 SOP 开展生产活动,确保规范生产。技术部对生产过程工艺规程执行进 行全方位的监控和评价。质量部对生产环境、工艺实施过程检测监控,对所有生产物料、生产过 程中间产品和产成品按照相应质量标准进行检验,确保生产过程合规,产品质量合格;设备部负 责生产设备的安装、调试、保养等工作,确保产品安全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体系设有金天格事业部、招商部、普药部和市场部,分管不同渠道的产品营销业务。 主导产品以招商代理模式为主,目前已经建立了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公司坚持专业的学术化推 广道路,形成了战略规划、品牌建设、媒体宣传、会议推广、市场调研、促销活动以及专家网络 建设等多维度的产品营销框架。 (三)报告期内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6,540.34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2.41%。其中:医药工业产品 收入 55,999.32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0.9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骨科类收入比上期减少 1.33%, 免疫类比上期减少 4.16%;金花国际大酒店实现收入 479.99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65.83%,医药 商业实现收入 64.2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23.58%。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89.06 万元,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支付、 计提中小股东讼诉赔偿影响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增减(%) 总资产 2,108,551,141.95 1,974,418,631.97 6.79 1,870,188,073.55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的 1,638,426,525.45 1,683,765,383.56 -2.69 1,656,217,718.69 净资产 营业收入 565,403,410.11 579,374,501.21 -2.41 534,036,500.95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的 -42,890,580.25 33,459,505.16 -228.19 -18,160,452.12 净利润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净 3,004,719.15 3,812,957.81 -21.20 35,853,424.89 利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流 60,548,425.38 52,578,993.55 15.16 30,594,673.93 量净额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率 减少4.58个 -2.58 2.00 -1.08 (%) 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49 0.0896 -228.24 -0.048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49 0.0896 -228.24 -0.0487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108,259,512.44 147,110,031.27 147,435,488.04 162,598,378.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4,680,935.36 -3,417,432.36 -6,257,459.32 -37,896,623.93 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2,350,427.63 15,061,794.39 3,180,388.03 -17,587,890.90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38,760,097.98 4,368,776.59 22,442,006.73 72,497,740.04 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合并 一、营业收入 10,825.95 14,711.00 14,743.55 16,259.84 56,540.34 二、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468.09 -341.74 -625.75 -3,789.66 -4,289.06 三、归属于母公司非经常性损益 233.05 -1,847.92 -943.78 -2,030.88 -4,589.53 四、扣非后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235.04 1,506.18 318.04 -1,758.79 300.47 五、经常性损益波动因素剔除 (1)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填列) 49.53 786.24 -195.35 195.59 836.01 (2)权益法投资收益 512.33 426.72 246.38 -246.26 939.17 (3)小计=(2)+(1) 561.86 1,212.95 51.04 -50.66 1,775.19 六、主业经营性税后利润 -326.82 293.23 267.00 -1,708.13 -1,474.71 主业经营性税后利润率(%) -3.02 1.99 1.81 -10.51 -2.61 注:1、2023 年四季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与前三季度差异较大,主要原因为交易性金融资 产公允价值降幅较大所致; 2、2023 年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前三季度差异较大, 主要原因为联营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减少及费用增加所致。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25,761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23,104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质押、标记或冻结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 期末持股 比例 限售条 情况 股东 (全称) 增减 数量 (%) 件的股 股份 性质 数量 份数量 状态 境内自 邢博越 73,272,546 19.63 质押 53,270,000 然人 境内非 新余金煜企业管理有 18,797,000 18,797,000 5.04 无 国有法 限公司 人 南京金伯珠资产管理 境内非 有限公司-金伯珠和 18,689,910 18,689,910 5.01 无 国有法 聚四号私募证券投资 人 基金 境内自 杜玲 10,974,247 2.94 无 然人 境内自 杨蓓 10,545,559 2.83 无 然人 境内自 钟春华 8,521,696 2.28 无 然人 境内自 应孔耀 7,465,400 7,465,400 2.00 无 然人 新余兴鹏同创企业管 境内非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27,210,400 6,238,427 1.67 无 国有法 伙) 人 境内非 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 4,550,000 1.22 冻结 4,550,000 国有法 限公司 人 境内自 王艳敏 2,584,300 4,480,649 1.20 无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邢博越与杨蓓、杜玲、钟春华为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 明 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为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量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 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6,540.34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2.41%。其中:医药工业产品 收入 55,999.32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0.9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骨科类收入比上期减少 1.33%, 免疫类比上期减少 4.16%;金花国际大酒店实现收入 479.99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65.83%,医药 商业实现收入 64.2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23.58%。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89.06 万元,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支付、 计提中小股东讼诉赔偿影响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 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