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视传媒: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2024-01-30
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24-04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两个交易日内
(2024 年 1 月 26 日、1 月 29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至 1 月 29 日七个交易日内六次以涨停价收
盘,其中 1 月 23 日、1 月 24 日、1 月 25 日、1 月 26 日、1 月 29 日连续五个交
易日以涨停价收盘。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1 月 29 日两次达到《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股票价格近期涨幅较大。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披露了《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4-02),1 月 27 日披露了《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
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
性投资。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
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
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4 年 1 月 26 日、1 月 29 日)日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 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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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询证控股股东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有限公司及实际控
制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
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情况及经营环境与前期披露的信息
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二) 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涨幅较大的风险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至 1 月 29 日七个交易日内六次以涨停价收盘,
其中 1 月 23 日、1 月 24 日、1 月 25 日、1 月 26 日、1 月 29 日连续五个交易日
以涨停价收盘。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1 月 29 日两次达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股票价格近期涨幅较大。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披露了《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4-02),1 月 27 日披露了《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
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
性投资。
(三)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证监会行业市盈率显示,公司所处的
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的最新静态市盈率为 31.87 倍。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有关信息以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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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
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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