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 2024-065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北京南路 189 号公司 国际会议中心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1,36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176,545,96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3.4360 (四) 股东大会主持及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张新先生 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8 人,董事胡述军,独立董事陈盈如、孙卫红 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董事会秘书焦海华女士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表决权的比例(%) 1.01 张新 1,103,942,421 93.8290 是 1.02 黄汉杰 1,111,035,189 94.4319 是 1.03 胡述军 1,117,214,487 94.9571 是 1.04 胡南 1,118,217,467 95.0423 是 1.05 李边区 1,117,968,067 95.0211 是 1.06 张宏中 1,108,283,277 94.1980 是 1.07 张爱琴 1,119,557,782 95.1563 是 2、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表决权的比例(%) 2.01 刘开俊 1,120,846,993 95.2658 是 2.02 邹宝菊 1,119,431,585 95.1455 是 2.03 胡军 1,119,214,728 95.1271 是 2.04 代正华 1,119,182,276 95.1243 是 3、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表决权的比例(%) 3.01 张树星 1,109,567,262 94.3071 是 3.02 徐永华 1,157,694,473 98.3977 是 经公司工会委员会选举,陈奇军、蒋立志、韩数担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 工监事,非职工监事张树星、徐永华与公司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的 3 名职工监事 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 1.00 - - - - - - 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张新 192,449,121 72.6078 1.02 黄汉杰 199,541,889 75.2838 1.03 胡述军 205,721,187 77.6152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1.04 胡南 206,724,167 77.9936 1.05 李边区 206,474,767 77.8995 1.06 张宏中 196,789,977 74.2456 1.07 张爱琴 208,064,482 78.4992 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 2.00 - - - - - - 立董事的议案 2.01 刘开俊 209,353,693 78.9856 2.02 邹宝菊 207,938,285 78.4516 2.03 胡军 207,721,428 78.3698 2.04 代正华 207,688,976 78.3576 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 3.00 - - - - - - 职工监事的议案 3.01 张树星 198,073,962 74.7300 3.02 徐永华 246,201,173 92.8876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无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大明、常娜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 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5 日 上网公告文件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