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发展”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州发展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5 号)的核准, 公司非公开发行 817,858,967 股 A 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6.43 元/股,募集资金 5,258,833,157.81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0,533,646.19 元(不含增值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5,238,299,511.62 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 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ZC10485 号)。 截 至 2024 年 12 月 6 日 ,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存 储 专 户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1,004,318,760.95 元(包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净额 126,827,707.10 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6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360,808,457.77 元,其 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024,344,371.16 元;非公 开发行方案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直接使用 3,336,464,086.61 元。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 募投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5,238,299,511.62 元,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建设部 分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4 年 12 月 6 日,项目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 4,360,808,457.77 元,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净额 126,827,707.10 元,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余额形成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1,004,318,760.95 元(考虑实际划转日前节余资金的利息收入、银行手续费等因素,具体金额以实 际划转日转出金额为准,下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募投项目预计节 累计投入(2) 尚未支付的合 募集资金专户余 承诺投入金额 约资金(4)= 账户利息净收 募投项目名称 (截至 11 月 30 同尾款、质保 额(6)=(3)+ (1) (1)-(2)- 入(5) 日) 金等(3) (4)+(5) (3) 广州 LNG 应急调峰储 1,700,000,000.00 1,096,468,695.88 137,012,546.38 466,518,757.74 48,010,894.53 651,542,198.65 气库项目 广州 LNG 应急调峰气 650,000,000.00 532,026,905.48 500,000.00 117,473,094.52 18,357,106.74 136,330,201.26 源站配套码头工程项目 广州 LNG 应急调峰气 源站配套管线工程(调 210,000,000.00 162,997,514.61 28,506,000.00 18,496,485.39 5,154,204.51 52,156,689.90 峰气源站-黄阁门站 段)项目 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 1,331,699,511.62 1,339,765,017.02 24,619,502.41 -32,685,007.81 32,685,007.81 24,619,502.41 四期调整工程项目 广州发展从化明珠生物 医药健康产业园天然气 436,600,000.00 373,677,529.74 50,746,448.93 12,176,021.33 14,532,115.46 77,454,585.72 分布式能源站项目 广汽丰田第四生产线屋 面光伏合同能源管理模 100,000,000.00 62,634,147.68 19,962,685.82 17,403,166.50 3,676,535.47 41,042,387.79 式服务项目 肇庆小鹏新能源投资有 75,000,000.00 73,985,825.74 3,771,575.87 -2,757,401.61 2,757,401.61 3,771,575.87 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 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第三生产线续建分布式 45,000,000.00 29,252,821.62 4,642,289.08 11,104,889.30 1,654,440.97 17,401,619.35 光伏项目 偿还银行借款 690,000,000.00 690,000,000.00 - - - - 合计 5,238,299,511.62 4,360,808,457.77 269,761,048.49 607,730,005.36 126,827,707.10 1,004,318,760.95 注:1、“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四期调整工程项目”超出承诺投入金额的部分是账户利息。 2、“广州 LNG 应急调峰储气库项目”与“广州 LNG 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码头工程项目”、“广州 LNG 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 程(调峰气源站-黄阁门站段)项目”与“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四期调整工程项目”、“广汽丰田第四生产线屋面光伏合同能源管 理模式服务项目”“肇庆小鹏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与“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第三生产线续建分布式光伏项目”分别 存在共用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3、账户利息净收入按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比例分摊。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广州 LNG 应急调峰储气库项目预计总投资 297,335.5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预计投入 170,000.00 万元,实际投入募集资金 109,646.87 万元,考虑结算尾款及 质保金等后预计本项目造价节约 46,651.88 万元,节约率 15.7%。主要原因一是 近年来国内 LNG 接收站的建设技术逐渐成熟,应用国内工程公司自有专利技术 和国产设备,整体造价降低;二是安装工程经过优化设计,工程量有所减少;三 是项目前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制造商参与度高,充分竞争使得采购价格较计划 有所降低。上述造价节约有利于提升项目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广州 LNG 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码头工程项目预计总投资 155,195.00 万元, 其中募集资金预计投入 65,000.00 万元,实际投入募集资金 53,202.69 万元,考虑 结算尾款及质保金等后预计本项目造价节约 11,747.31 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通 过详细勘察设计,合理优化了港池疏浚工程量。 广州发展从化明珠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园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广汽丰田 第四生产线屋面光伏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服务项目以及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第 三生产线续建分布式光伏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 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地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 用,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建设管 理,形成了资金节余。 上述项目合计节约建设成本约 60,773.00 万元,占募集资金比例为 11.60%。 此外,本次募投项目节余金额包括尚未支付的部分结算尾款、质保金 等约 26,976.10 万元,以及在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净收入约 12,682.77 万 元。因结算尾款及质保金等支付周期较长,拟与节约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一起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建设部分已建设 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进行结项, 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1,004,318,760.95 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剩余合 同尾款及质保金支付周期较长,公司承诺在满足付款条件时,将按照相关合同的 约定由项目实施主体以自有资金支付。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 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 上述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 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截至 12 月 6 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合计 1,004,318,760.95 元(详情见下表)。 专户注销后,剩余资金转入各公司一般账户,用于日常生产经营。 单位:元 序 截至 2024 年 11 开户人 开户行 账号 号 月 30 日余额 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 兴 业 银 行 股份 有 限 公 1 391050100100445718 12,539,721.01 公司 司广州环市东支行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 中 国 建 设 银行 股 份 有 2 44050186320100004290 906,456,289.27 公司 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子账户 浙 商 银 行 股份 有 限 公 3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5810000010120100525918 0.00 司广州分行 浙 商 银 行 股份 有 限 公 4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5810000010120100528813 252,615.90 司广州分行 浙 商 银 行 股份 有 限 公 5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5810000010120100528782 126,984.23 司广州分行 浙 商 银 行 股份 有 限 公 6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5810000010120100529106 696,793.35 司广州分行 浙 商 银 行 股份 有 限 公 7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5810000010120100528948 1,431,234.57 司广州分行 浙 商 银 行 股份 有 限 公 8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5810000010120100529075 1,023,765.95 司广州分行 广州发展液化天然气投 招 商 银 行 股份 有 限 公 9 120920872810111 已注销 资有限公司 司广州分行 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 广 发 银 行 股份 有 限 公 10 9550880066396100128 22,084,026.88 运开发有限公司 司广州分行营业部 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 中 国 建 设 银行 股 份 有 11 44050186320100004272 6,773.61 公司 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广州发展宝珠能源站有 中 国 建 设 银行 股 份 有 12 44050186320100004273 2,473,889.94 限公司 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 广 州 农 村 商业 银 行 股 13 05871244000005832 57,226,666.24 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 合计 1,004,318,760.95 五、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 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基于自身发 展战略规划及项目实施情况所作出的谨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现有核心业务的经营 及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扩大业务规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通过。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 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投项目全部完成。保荐机构对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报告》之 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庆利 艾立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