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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2024-03-30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要求,林海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阅了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机财务”)

的《营业执照》与《金融许可证》等资料及相关财务资料,对国机财务的经营资

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机财务基本情况

    国机财务成立于 1989 年 1 月 25 日,原为海南机设信托投资公司,1996 年 2

月更名为中工信托投资公司,2003 年 8 月 19 日,根据中办发[1999]1 号文件精

神,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03)23 号文件批准,正式移交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并改组为国机财务,属非

银行金融机构。2024 年 1 月 16 日取得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3 号 A 座 5 层 519、520、521、

522、523、525、 层,法定代表人:王惠芳,金融许可机构编码:L0010H21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001934XA,注册资本:175,000 万元。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

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
                                      1
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

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

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经批准发

行财务公司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

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保险代理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国机财务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国机财务总资产 4,804,158.99 万元,负债总额

4,394,020.90 万元,其中各项存款 4,321,075.88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 98.34%,

各项贷款 1,856,520.38 万元,净资产 410,138.09 万元;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

入 123,894.51 万元,利润总额 31,842.21 万元,净利润 25,282.94 万元。

    (二)风险管理情况

    自成立以来,国机财务始终秉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遵守《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规范经营行为,强化内部管

理。通过对国机财务风险管理的了解及评价,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

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监管指标情况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国机财务各

项监管财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具体如下:

    (1) 资本充足率不低于最低监管要求
                                    2
    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应用资本底线及校准后的风险加权资产合计=13.79%,

高于最低监管要求的 10.5%。

    (2) 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 25%;

    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总和/流动性负债总和*100%=52.09%,不低于 25%。

    (3) 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 80%

    各项贷款/(各项存款+实收资本)=51.66%,未高于 80%。

    (4) 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

    集团外负债总额/资本净额=0.00%,未超过资本净额。

    (5) 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 15%

    票据承兑余额/资产总额=6.75%,未超过资产总额的 15%。

    (6) 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 3 倍;

    票据承兑业务余额/存放同业余额=20.98%,未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 3 倍。

    (7) 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

    (票据承兑+转贴现总额)/资本净额=72.53%,未高于资本净额。

    (8) 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 10%

    承兑保证金存款/各项存款=1.39%,未超过存款总额的 10%。

    (9) 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 70%

    投资总额/资本净额=40.93%,未高于资本净额的 70%。

    (10) 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 20%;

    固定资产净额/资本净额=0.76%,未高于资本净额的 20%。

    三、公司在国机财务的存贷款情况

    1、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业务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在国机财务的各项存款余额为 3,000.00
                                     3
万元,占公司存款余额的 8.31%,占国机财务吸收的各项存款余额的比例为 0.07%;

公司在国机财务的贷款余额为 0 万元。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存贷款业务均按照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执行,存

贷款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发生额及余额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在国

机财务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国机财务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

的情况。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重大经营性支出计划,上述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

未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2、公司在其他金融机构的存贷款情况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余额 33,082.79 万元,

占公司存款余额的 91.69%,公司在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余额为 0 万元,国机集

团委托国机财务贷款 3,000.00 万元。

    四、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上述分析与判断,公司认为:

    (一)国机财务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

    (二)国机财务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控制风险;

    (三)未发现国机财务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

国机财务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国机财务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

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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