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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山纸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6-25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49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6 月 24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 171 号新都会
   花园广场 16 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
   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59,773,84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9.2809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采取记
名投票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小河先生主持,会
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9 人,董事余宗远、阙友雄因事请假,其中阙
友雄为独立董事;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4 人,监事曹仕贵因事请假;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659,737,346 99.9945           36,500    0.0055             0             0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2.01             陈礼辉              658,434,197              99.7970 是
2.02             叶莲                658,458,597              99.8007 是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 于 注 销 部 分 65,66 99.9444 36,50 0.0556        0       0
        回 购 股 份 并 减 0,242              0
        少注册资本的
        议案
2.01    陈礼辉            64,35 97.9609
                          7,093
2.02    叶莲              64,38 97.9980
                          1,493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程中议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2 为普通决议事项,应
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2 为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有关累积投票制的投票方式,具体详见 2024 年 6 月 8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之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
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3、本次股东大会无关联交易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5、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新颖、蒋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律师到会现场见证,并出具了《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
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闽理非
诉字〔2024〕第 126 号)。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