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要求,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曾赛星先生、陈乃蔚先生、孙铮先 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对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逐项自查,并经公 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任职情况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进行 核查,报告期内,上述三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 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 关要求。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