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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东方: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4-13  

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 2024-017
债券代码:188936.SH            债券简称:21 东方 02
债券代码:138898.SH            债券简称:23 东方 01
债券代码:240620.SH            债券简称:24 东方 01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上午 11:00 在国贸金融大厦 33 楼 3312 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
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
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在监事会主席魏飙先生主持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3 年公司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浙江东方金
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利润分配
有关规定,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总额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
司实际发展阶段和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作出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的长
远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监事何新华先生、胡海涛女士、
邵远先生回避表决
    监事会同意公司监事 2023 年度从公司获得的如下税前报酬: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2023 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
      何新华                   职工监事                                              59.85
      邵   远                  职工监事                                              92.10
      胡海涛                   职工监事                                              95.61
    注:(1)监事会主席魏飙先生、监事王政先生不从公司领取报酬;
    (2)其余职工监事均未从公司领取监事津贴,其从公司获取的报酬系在公司担任其他任职,在
该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的相应报酬;
    (3)因 2023 年年薪尚未核定,何新华先生上表中所列税前报酬为 2023 年基本年薪 36 万元以及
部分绩效年薪 23.85 万元,2023 年剩余绩效年薪待未来核定后再予以清算。除上述薪酬外,2023 年
何新华先生依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领取以前年度清算年薪 32.35 万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仔细地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
管理制度的各项有关规定;
    2、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
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债券 2023 年年度报告补充信息披露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因工作变动原因,公司监事会主席魏飙先生、监事王政先生近期向监事会提交辞去
监事职务的报告。监事会审议同意提名章剑敏先生、李兵女士作为公司九届监事会新任
监事候选人。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发布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和
变更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13 日